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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150万吨/年露天煤矿工程公示

时间:2014-11-02 06:00:1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西 加入时间:  2014.10.3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业主方(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0354-7731456职位
电话0351-6371143 网站地图传真
详细地址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
设计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工 联系方式:0351-8371347职位
电话0351-6371143 传真
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工程内容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告如下: 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150万吨/年露天煤矿位于灵石县城西北方向段纯镇苗家庄-南坪头-田家洼一带,隶属于灵石县段纯镇管辖。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64号《关于晋中市灵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要求,将山西灵石县田家洼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天星大井沟煤矿有限公司、灵石县段纯镇苗家庄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为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4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0]1110号“关于《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45万吨/年露天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矿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2年6月18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2]1229号文“关于《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45万吨/年露天煤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对该矿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3年9月30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3]1367号文《关于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羊岭煤矿等两座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核定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 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在原45万吨/年基础上进行本次15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利用原有工业场地、已形成的开采系统等,并对不满足的工程进行改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建设期环境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影响因素:主要为大量剥离物车辆运输导致扰动区域的扬尘和以及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水环境影响因素:建设期剥离过程中产生少量矿坑排水,全部用于防尘洒水。生活污水较少,就地泼洒,自然蒸发。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采场剥离土岩,少量锅炉灰渣、生活垃圾等。 噪声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来自剥离及采煤作业过程中穿孔、挖掘、运输、推土机等设备的运转及爆破作业等产生的噪声。 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建设期的生态影响主要是采场剥离和排土场压占对生态环境的直接破坏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源为采掘场粉尘、排土场粉尘、原煤储存、输送转运、道路扬尘。 水体: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和矿坑排水。主要污染因子COD、BOD5、SS等。 噪声:运营期噪声与建设期噪声源项基本不变,强度有所增强。 固体废物:主要是采场剥离土岩、锅炉灰渣、生活垃圾等。 生态环境:主要表现在采区地貌形态发生变化、采场剥离、挖掘和剥离物堆放等土地的占用,并由此带来土壤结构、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和地表植被的破坏,致使评价区生物群落遭到破坏,植被覆盖率下降,水土流失加剧等。 (3)服务期满 露天矿服务期满后,主要环境影响为采掘场和排土场的植被恢复、地表形态变化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会持续一段时间。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治理措施 ①采掘场粉尘:环评规定设专用洒水车,在采掘场坑内地面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以减少采掘场粉尘污染。 ②排土场粉尘:环评规定剥离物运至排土场后,要及时用推土机推平压实,并配专门洒水车在排土场地面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当排土至排场平台上形成一定面积后,在不影响排土作业的情况下及时绿化。 ③露天矿不设置地面生产系统,只设置全封闭储煤场。 ④原煤运输扬尘:环评规定设专用洒水车,在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对外运煤汽车采用箱式货车运输的措施;运输汽车离开储煤库时,对汽车轮胎经过清洗后方可上路。 (2)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水污染源主要有矿坑水和生活污水。污染物为COD、BOD5、SS等。矿坑水经矿坑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生活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影响因素分析 露天煤矿噪声主要来自穿孔、爆破、采掘、剥离、装卸、运输作业噪声。 采取了尽量选择噪声污染小、先进的生产工艺,机械和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地时,应自觉减速限制鸣笛,使噪声影响降低;采掘场周围振动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村庄实施搬迁。 (4)固体废物污染因素分析 剥离物运至排土场进行填埋;锅炉炉渣送往排土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灵石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理。 (5)生态环境 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是排土场和采掘场的水土流失, 环评要求排土排到最终标高时,平盘上形成一定面积之后,在不影响排土作业的情况下及时绿化。服务期满后,采掘场的表土进行植树、种草绿化或进行农业生产;在采掘场的四周布置防护林和排水沟,地表境界外围设防洪堤。另外,工业场地绿化系数达到20%。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的要求和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其规模、选址、布局、工艺合理;实现了清洁生产、高效、节能的要求,且充分利用了资源;同时,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实行了操作性较强的环保措施,污染物做到了达标排放。环评认为本工程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日内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对环评报告书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总       联系方式:0354-7731456 通讯地址: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 环评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联系方式:0351-8371347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号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本次公示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关键字: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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