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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佳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铁合金生产项目
时间:2014-12-20 06:01:0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4.12.18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广西桂平市佳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业主方(广西桂平市佳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 职位 | |
电话 |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桂平市木乐镇广仁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受委托,开展广西桂平市佳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铁合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桂平市佳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铁合金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桂平市木乐镇广仁村
项目建设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00亩,建设1条装机容量为25000KVA铁合金封闭式矿热炉生产线及配套建设设施,项目实施后,年产3万吨铁合金。
总投资:13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桂平市佳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75-3664567
联系地址:桂平市木乐镇广仁村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5-85287043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气、生产及生活废水、固体废物、设备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电炉废气、无组织排放烟气。
电炉烟气:电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除尘后烟气通过烟囱排入大气,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全部回收作为冶炼硅锰合金的配料使用,不外排,冶炼废气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均能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无组织废气:电炉出铁口上部设集气罩,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电炉收尘系统一并处理,处理后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应标准。原料粉碎工序设在厂房内部,安装吸尘罩,使破碎粉尘由无组排放变成有组织排放,并将收集的粉尘采用布袋收尘器处理,回收的粉尘回用,处理后的废气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相应标准通过高于屋顶3米的烟囱排空。破碎筛分车间、出铁口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相应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冷却循环水排污等。
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冷却水排污、地面与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与冲渣废水进入浊水循环系统用于冲渣;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处理设施处理用于厂区及周边山地绿化灌溉。项目无废水排放。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有水淬渣、废耐火材料、电炉除尘灰、破碎工序回收的粉尘及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水淬渣、电炉除尘灰、废旧耐火材料外售;破碎工序回收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得到合理处置。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电炉、风机、水泵、破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转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拟采取采用隔音、消声等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评主要结论
1.与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广西省桂平市木乐镇广仁村枫留岭,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9号令)及其修改条款(发改委[2013]第21号令)、《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4年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纪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冶金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等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及规划要求,符合《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贵港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桂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5)调整(2008)》、《桂平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桂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厂址选择可行。
2.环境现状
项目建设地周边区域内现状空气环境质量、地下水质量及周边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现状项目东边河流(木乐河)和西边河流(竹社河)个别指标出现超标,总体上,现状周边环境质量较好。
3.环境预测
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及地表水水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固体废物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总体上,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清洁生产
本项目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了成熟工艺,原材料消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优于或达到国内同类企业平均水平。本项目的清洁生产达到国内较为先进水平。
5.环境风险
通过相关防范措施,可将本项目的风险降到较低,为可接受水平。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广西桂平市佳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铁合金生产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或口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将书面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4、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广西桂平市佳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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