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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至隆安公路

时间:2014-12-20 06:00:4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4.12.18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设计/建设单位:  /
业主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职位
电话传真
详细地址宾阳县、武鸣县、隆安县、贵港市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贵港至隆安公路   建设地点:宾阳县、武鸣县、隆安县、贵港市   工程内容:广西贵港至隆安公路起于贵港市石排村附近,设枢纽互通与梧贵高速公路衔接,经贵港北、覃塘、黄练后入宾阳县,经黎塘、古辣、中华、武陵、新桥、思隆后入武鸣县,经罗波、武鸣北、锣圩、玉泉入隆安县,终于隆安县那桐镇那门村北侧,设枢纽互通与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衔接。本项目主线全长约227公里,设计时速12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标准。   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198亿元。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资质证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16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有134处敏感点分布;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III类水河流6条,IV类水河流5条,宾阳县武陵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拟建道路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等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区未穿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穿越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的外围控制地带,该风景旅游区不属于风景名胜区;评价范围内有古树名木27株,其中有2株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樟。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类比分析,项目运营远期,沿线NO2、CO的24小时平均值、1小时平均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经预测,项目营运将使周边距离拟建公路较近的敏感点噪声超标。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分类处理,其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有机肥;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地下水环境:项目挖方路段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填方路段也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量;化粪池、沉淀池挖深应高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可通过物种种群的自我调节得到补偿。   固体废物:施工期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和贵港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8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通讯地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1702室 邮编:530012   联系人:刘定清   电话:0771-2115926   信箱:ghjsglk@163.com   (七)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编:100088   电话/传真:010-82022466(转955)/010-62045671   电子邮件:o.xi@rioh.cn   联系人:席欧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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