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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锌延伸(有价元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生成日期2014-11-27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废止日期主题词内容概述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锌延伸(有价元素综合
时间:2014-11-29 06:00:2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4.11.27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业主方(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 职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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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锌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锌延伸项目用地位于融安县浮石镇斯柳冶化工业园内,项目将斯柳冶化工业园内的氧化锌生产旧厂房改建成金属综合回收生产车间,在车间内安装一套金属综合回收生产设备,充分利用原有电解锌生产线产生的低浸液,采用萃取法综合提取回收低浸液中的稀有金属铟和锗,萃后液返回电解锌生产线利用,不外排。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m2,总投资350万元,年产铟2100kg、锗210kg。
本项目仅是从现有电解锌生产线的低浸液中提取铟和锗,不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也不增加现有产品电解锌的产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第九项目第3款“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中第2条“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项目。
由于该项目已经建成,本次评价属补办环评性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项目目前已施工结束,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已消除。
2、营运期
(1)营运期煤油槽散发的少量臭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会对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
(3)萃取机、过滤机、压饼机、泵等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辅料双氧水、煤油、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等为危险品,在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产生的异味对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通过加强车间空气流通,异味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产生的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排入地表水体;
(3)选用先进低噪声型生产设备,提高设备安装精度,设备传动部件及时加注润滑油等措施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强度;通过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技术对噪声源进行综合治理;
(4)具有危险性的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经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收油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和除杂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收集后作为融安金海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的回转窑的原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5)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有:设置有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道路路边与厂房的间距符合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管理机构,设有充足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畅通的消防车道、各建筑物距离符合火灾防护距离要求;危险化学品仓库地面已做好相应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地面采取防腐抗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要求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现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现状监测期间,融江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现状监测期间,评价区域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功能区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营运期产生的臭气通过加强生产车间内空气流通,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排入融江,对融江的水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通过采取提高设备安装精度、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具有危险性的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经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和滤渣收集后作为融安金海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的回转窑的原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经综合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评总结论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锌延伸项目用地符合融安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要求和融安县浮石镇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的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直接反馈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相关事宜,可到环评单位联系地址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场地周边居民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治理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该项目是否认可。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融安县浮石镇斯柳工业园内;
邮政编码:545402;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5678881523
2、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29号大东数码国际1408;
联系人:温工;联系电话(传真):0772-2804457;
Email:lzsschb@163.com。
附: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锌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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