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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1、512泊位工程
时间:2014-11-29 06:00:1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4.11.27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广西运宇港务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业主方(广西运宇港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 职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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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防城港市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1、512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广西运宇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81874.09万元,选址位于防城港市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陆域堆场、仓库等用海面积23.6407hm2,港池用海面积为4.8504hm2,本工程拟建设2个3万吨级码头,码头长度为444m,项目建成后年吞吐量为210万吨,主要承运的货种为钢铁、废钢、袋装粮食、化肥及其它等,年作业天数为320天。项目建设期约为2年,建成后劳动定员约415人。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
除1#项目厂址监测点位TSP、PM10的日均值出现超标外,其余2#、3#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1#项目厂址出现超标的原因是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吹填区,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吹填区施工产生的粉尘和运输扬尘导致了1#项目厂址监测点位TSP、PM10的日均值出现超标。
(2)声环境
各监测点昼间现状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未出现超标;但夜间监测值超出了标准限值,超标0.5~1.7dB(A)。超标原因主要是因为工程场址及周边地块正在进行吹填作业,各种吹填作业机械设备噪声及施工船舶噪声引起超标。
(3)海洋环境
①海水水质现状
布设的2个二类海水水质功能区站点石油类及铅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2.14及1.16;布设的7个三类海水水质功能区站点中有1个站位磷酸盐及无机氮均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67及0.08;布设的12个四类海水水质功能区站点各监测指标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二类区测点石油类及铅超标超标主要是由于二类区测点距离防城港港口航运区较近所致;三类区测点超标主要由于临近防城江河口,由防城江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所致。
②海洋沉积物现状
沉积物各评价因子除1 个站点石油类超标外,其余站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③海洋生物调查结果
浮游植物:调查各站位浮游植物多样性指数(H′)差异较大,有3 个站位的多样性指数值大于3,有3 个站位的值位于2~3 之间,有1 个站位的值位于1~2 之间,有7 个站位的值小于1。
浮游动物:该海域浮游动物物种种类丰富,个体分布均匀。均匀度指数也较高,优势度一般,表示该海域没有突出优势种。总体而言,该海域生态环境良好。
潮间带生物:三个断面的生物多样性指数(H′)和丰度指数(d)均较低。调查结果表明,该海区的潮间带虽然生物量和生物密度均较大,但是生物多样性较差,某一物种(托氏琩螺)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
底栖生物:共检出5大类25种,主要由软体动物、环节动物、节肢动物、棘皮动物、脊索动物组成。
海洋生物质量:海区底栖生物体内总汞、铜、铅、镉、锌、石油类的含量均较低,所有样品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符合相应的标准。
鱼仔、鱼卵:经鉴定,共出现了鱼卵仔鱼4 目5 科6 属11 种,共计22 个鱼卵仔鱼种类,其中鲱形目鉴定出3 属2 种,鲻形目鉴定出1 种,鲈形目鉴定出3 科3 属8 种,鲽形目鉴定出2 科。此次调查鱼卵的平均密度为0.25个/m3,仔鱼的平均密度为0.10 尾/m3。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对水动力影响分析
本工程围填海后最多可减少纳潮量约为8.46×105m3,即占总体规划实施减少纳潮量的1.3%,占总体实施减少纳潮量较小,不会对防城湾潮流场有影响。
同时,港池海域位于防城港湾东湾暗埠口江深槽西侧的浅海区,而港池项目建设内容为开放式的港池用海。港池区疏浚后作为码头前沿港池区、流速缓慢,停靠船泊对海水交换影响较小,且项目所在海区海域开阔,工程建设后对附近纳潮量、潮流场的影响很小。
②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a.吹填海施工
本工程在吹填作业时使用的绞吸式挖泥船的功率为1200m3/h,则工程绞吸式挖泥船在施工作业形成的的羽状带(SS浓度大于10mg/L)的最远距将小于1km。
b.施工船舶污水
施工船舶污水由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组成。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若不处理而直接排入海域,将污染局部海域水体。
施工期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配备的油污分离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船舶带走或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收集统一处理,严禁在港区及其附近海域排放含油污水。在船舶污水不排放情况下,对施工海域水质无不利影响。
c.陆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陆域构筑物施工将产生少量的作业废水,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和石油类,对于生产性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的洒水降尘用水、清洗运输车辆轮胎用水等,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区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再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抽吸,则不会对周边海域产生不利影响。
③施工期对海洋环境影响
项目在围填海和港池疏浚过程中将会导致海洋生态系统中的潮间带和底栖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有一定生物量上的损失,其中底栖动物损失62.251t,损失鱼卵1.05×104ind,仔鱼4.2×103尾,浮游动物3.8×107个,浮游植物3.88×1013个。
④沉积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和沉降,不会对沉积物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⑤施工期地下水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化粪池、沉淀池做好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⑥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为施工粉尘、运输扬尘和燃油尾气污染物。排放的污染物有TSP、NO2、SO2、CO和THC。
根据现场调查,距离项目最近距离的环境敏感点为1700m,因此,项目施工粉尘和运输扬尘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由于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污染程度相对较轻。
⑦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级在75~110dB(A)之间,本工程声环境保护目标均位于1700m以外,因此,昼、夜间都不受到本工程施工噪声的污染影响,且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污染也随之消失。
⑧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土石方工程量主要包括港池疏浚及陆域形成产生的土石方,经估算,开挖总量为430.1万m3,回填总量为137.41万m3,借方为98.84万m3、弃方为391.53万m3。本项目弃方全部用于距离本工程2km的东湾吹填区物流保税园区堆填,不再专门设置弃渣场。
施工期间,吹填施工和港池疏浚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t;陆域构筑物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t,陆域建筑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约为622.59t。船舶生活垃圾采用集中收集,定期上岸,交由防城港市港口区环卫部门处置的方式,禁止倾倒入施工海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陆域生活垃圾定期集中交由防城港市港口区环卫部门处置,则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建筑垃圾用于陆域的回填等综合利用或由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影响。
⑨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总预测期内土壤流失总量为3312.6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145.72 t,其中施工期新增土壤流失3131.46t,自然恢复期新增土壤流失14.26t。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a.陆域生产、生活污水
港区陆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798.4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 和NH3-N。流机库和流机库废水产生量为6566.4t/a,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
本工程港区流机库和机修间含油污水先集中收集至隔油池隔油后再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与生活污水经生活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标准后,回用于港区绿化浇灌及港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直接外排,则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产生影响。
b.到港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
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配备的油污分离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船舶带走或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收集统一处理,严禁在港区及其附近海域排放含油污水,则不会对周边海域产生影响。
②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环节主要为隔油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渗漏污染地下水水质。项目隔油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水池底部及四周均采用混凝土材料,且在底部和四周加涂防渗涂层,可从源头上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③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工程运营期的空气污染主要来自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港区机车、装卸设备排放的尾气,和船舶排放的废气,以及食堂饮食废气。
根据预测结果,道路扬尘,机车、装卸设备尾气SO2、NO2、CO,和港船舶废气SO2和NO2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00其修改单二级日标准值,且占标率均小于10%,最大落地浓度分别出现在266m、264m、298m。根据现场调查,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距离为1700m,则工程运营期间运输扬尘,港区机车、装卸设备排放的尾气,和船舶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职工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对厨房产生的油烟收集处理,外排油烟浓度为1.63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385—2001)标准要求(2.0mg/m3),引至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④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配套装卸机械设备作业噪声厂界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夜间限值要求,未出现超标,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干扰影响。
到港船舶驶入港池时产生的机舱和辅机噪声不会对周边陆域环境产生干扰影响,且会随着船舶停靠后而消失。
⑤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到港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4t/a,陆域港区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9.6t/a,机修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约0.3t/a。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接收上岸处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陆域港区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机修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港区应配备不锈钢收集桶作为临时储存设施,最终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有偿接收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⑥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工程无危险品装卸,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船舶燃油溢油事故,事故概率在可接受范围内。发生溢油事故时,在静风条件下,油膜漂移到防城港东湾保护区需2小时30分钟;在平均风速条件下需1小时37分钟。研究结果表明,石油可在红树林沉积物中富集,引起沉积物pH值、溶解氧含量、氧化还原电位以及间隙水盐度下降,形成一个缺氧的强还原性环境,从而破坏红树林生态环境。因此,一旦发生溢油事故需马上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采取围油栏等吸油措施,防止油膜漂移至防城港东湾保护区,污染红树林。
在预先制订并落实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四、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a.吹填海施工
在疏浚和水工建筑物桩的施工过程中,采用产生悬浮泥砂较小的绞吸挖泥船,应视悬浮物扩散情况,在挖泥部位周围的混水区投放沉降剂,使小颗粒泥沙絮凝沉降,并且在挖泥船外围采用防污帘防护;必要时投加沉降剂等。
b.施工船舶污水
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配备的油污分离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船舶带走或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收集统一处理,严禁在港区及其附近海域排放含油污水。
c.陆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陆域构筑物施工生产性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的洒水降尘用水、清洗运输车辆轮胎用水等。施工区人员生活污水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再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抽吸。
②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疏浚工程等水下施工应尽可能选择在海流平静的潮期,尽量减少在大潮期及涨急落急时进行绞吸施工作业,避免对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吹填工程施工时应采用围堰溢流工艺,设置分隔围堰,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进行生态补偿,开展渔业资源恢复工作,每年定期实施增殖放流。
③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码头陆域内,开挖废方应及时清运,避免风吹,发生扬尘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序,缩短回填砂土堆置于施工区内的时间,如堆置时间较长,应采用遮盖的方式;易起尘的施工材料,应进行遮盖。
④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正常噪声水平运转,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船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上岸,与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防城港市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弃方全部用于距离本工程2km的东湾吹填区物流保税园区堆填。建筑垃圾用于陆域的回填等综合利用或由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a陆域生产、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本工程港区流机库和机修间含油污水先集中收集至隔油池隔油后再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与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标准后,回用于港区绿化浇灌及港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直接外排。
b.到港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
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配备的油污分离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船舶带走或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收集统一处理,严禁在港区及其附近海域排放含油污水。
②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堆场、仓库等一般控制区域,主要采取港区内硬化地面,减小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渗向地下。对于重点控制区域的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在施工时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应严格执行《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等相关规范,钢筋混凝土水池等构筑物采用外加剂防水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30,抗渗等级不低于P8,内壁涂刷渗透结晶型防渗材料。
③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a.利用码头洒水车及清扫车对码头场地及道路进行清扫、洒水作业,洒水强度2L/m2。
b.选择污染物排放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经常对流动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其燃烧系统发生故障致使燃料不完全燃烧,产生更大的尾气污染。
c.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楼顶排放。
④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装卸设备机械噪声,首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船舶鸣号声应加强管理,限制鸣号。
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必须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装,接收上岸处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码头工作人员作业生活垃圾,定期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机修间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有偿接收和处理。
⑥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
制定严格的码头作业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码头前方配置吸油毡收油机等设施,发生溢油事故时及时抛投吸油毡进行吸油处理;建立完善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各类船舶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向事故应急机构及有关单位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拟建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1、512泊位工程由广西运宇港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项目,与《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与《防城港市的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年)》相符,同时本工程建设占用海域海洋功能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内海域生态、空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均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运营阶段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通过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尽可能减少乃至消除工程建设中对评价区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社会效益明显,在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情况下,项目建设和营运不会对评价区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故本评价认为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建设周边可能受影响居民、企业事业单位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2、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
(2)周边现存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4)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其它要求和建议等。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由环评单位集中进行汇总和反馈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运宇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工
联系电话:0770-2832002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5608181
电子邮件:jsrainfine@126.com
关键字: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