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招标 项目 展会 更多

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技术动态


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生活消防泵房(厂内)设备

2015-11-25 14:17:19 安装信息网

相关链接: 中国安全网 中国质量网 中国论文网 中国资讯网

招      标     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二○一五年九月

1.招标条件

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能源(2015)1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生活消防泵房(厂内)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生活消防泵房(厂内)设备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GXTC-1531130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生活消防泵房(厂内)设备及相关的设备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电泵;消防稳压泵;生活水泵;排污泵;柴油机消防泵组(100%容量备用)和一套消防稳压装置。包括配套电机、柴油机及其备品备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设计、制造、配套、检验、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开标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3.2投标人生产消防泵应是公安部门允许使用的产品。(应提供公安部网站上登记允许使用的资料)

3.3 投标人2012年以来必须有300MW及以上机组消防泵设备供货4个合同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有良好财务状况,资金方面能满足设备生产制造需求。(开标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年度审计报告)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人产品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http://zb.hnicwx.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9 月30日至2015年10月 18日,每日9:00至12:00(北京时间),14:00至17:00(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见第8条款)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3条款规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同时登录河南省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形式:投标人基本帐户电汇或现金

5.2 报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6.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内容及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6.3 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 10月 2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黄河迎宾馆迎宾会堂中一会议室。

6.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采购平台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濮阳市化工一路

1、 定义

1.1   项目: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

1.2   招标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执行机构: 

1.4   工程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1.5   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6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7   招标领导小组:即由招标人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是本次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

1.8   评标委员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负责具体评标工作。

1.9   买方: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0  卖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合同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买卖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章中也称投标人为卖方。

1.11  技术支持方:为本项目的标的与投标人签订了技术转让合作协议书或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技术提供者。

1.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工程进度及概况

2.1 工程进度

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017年5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17年7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2.2   工程概况

2.2.1 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2.2 工程规模

本工程建设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

2.2.3 工程说明

2.2.3.1 厂址

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项目,厂址位于濮阳市东部,距城市中心(市政府)约20km。厂址南距柳屯镇约4km,距金堤河约5km,东南距国铁晋豫鲁铁路约1km,西距濮阳市产业集聚区边界约4km,西北距潴龙河约3.5km。厂址北距S101省道约300m,东北距度母寺村约200m,东南距曲六店村约600m。河南省发改委2015年02月28日以豫发改能源(2015)199号文件对该项目核准批复。

2.2.3.2 运输

公路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现场设备安装指定地点(车上,招标人负责卸货)。

3、 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范围为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生活消防泵房(厂内)设备及相关的设备与材料。详细供货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3.2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3.3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协议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4 此条删除。

3.5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3.6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清单,并供货。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并报单价,供招标方选择。

3.7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进口及外购设备的范围及清单,供招标方审阅。招标方有权决定进口或外购设备的范围。

3.8 投标书供货范围如与招标书要求不一致,应在差异表中明确,否则认为完全满足招标书要求。

3.9 投标方应提供用以说明其供货范围的相关图纸资料。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4、 投标人资质和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设计、制造、配套、检验、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开标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4.2 投标人生产消防泵应是公安部门允许使用的产品。(应提供公安部网站上登记允许使用的资料)

4.3投标人2012年以来必须有300MW及以上机组消防泵设备供货4个合同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4.4财务要求:近三年有良好财务状况,资金方面能满足设备生产制造需求。(开标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年度审计报告)

4.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人产品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1 招标文件由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和第三章《技术要求》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组成。

5.1.2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当修改文件与以前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时间靠后的修改文件为准, 若招标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表述,以招标方解释为准。

5.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5.2.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

5.2.2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规定格式、条款和要求。如有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版(含内容、单位名称、联系人、传真、电话/手机、电子邮件等)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书面通讯地址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执行机构:

5.2.3 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招标文件澄清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释和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问题后答复所有投标单位。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补充通知。

5.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天前作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补充通知。

6、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其中正本1份、副本6份;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生成、导出的全部打包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到的项目设备作出技术方案和报价。每项部件的候选分包商(或外购部件厂家)不少于3家,以其中最高价计入投标总报价,并提供各分包厂家的简介、业绩及资质等情况,以供招标人选择。每项部件投标人须在备注栏中推荐一个厂家,最终分包商和外购部件厂家的确定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业主有选择除投标人推荐的厂家以外的其他厂家的权利,但总价不变。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补充和修改文件,也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修改文件与以前投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时间靠后的修改文件为准。

6.1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具体内容如下:

●    商务部分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附件2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附件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4  投标保函(格式)或投标保证金

附件5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及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其中应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年检时间、年检章要求清晰可见)(开标时提供原件);

2)招标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有关鉴定材料及其它证明文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3)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年度审计报告;

6)银行资信证明(含信用等级)(开标时提供原件);

7)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和相近设备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8)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供货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9)质量回访记录及用户反馈意见;

10)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1)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须知中第4条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

12)采用引进技术或合作制造方式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 本)。技术支持方还应提供上述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6  价格表(单独密封)

附件7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8  商务差异表

仅要求投标人提供对合同条款的确认函或差异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的内容,不得采用任何其它合同格式。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的须在此卷说明。有任何不响应之处(包括提出更合理的条款)也须在此说明,并将不响应内容汇总在附件差异表中。

●  技术部分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9   技术规范

附件10  供货范围

附件11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附件12  设备交货进度

附件13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14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附件15  分包与外购

附件16  大(部)件情况

附件17  技术差异表

附件18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附件19  投标文件附图

附件20  合理化建议及其它 

6.2   投标文件的编制须知

6.2.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投标文件要求的差异表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6.2.3 投标有效期

6.2.3.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2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除外)。

6.2.3.2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6.2.4   投标保证金

6.2.4.1 投标人应给招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数额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为了约束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投标人不应依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多少而报价。  

6.2.4.2 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见前附表。

6.2.4.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4)投标人违反纪律与保密的有关规定。

6.2.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后予以退还。

6.2.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了合同且提供了履约保函后,招标代理机构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招标服务费后,将余额退还。有关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如下:

1、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有关“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表述:

(1)投标保证金计息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2)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金额×年利率/360 ×计息天数。

(3)起息日为项目的投标截止日,结息日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

(4)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我公司将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计息清单,要求投标人据此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我公司收到保证金利息发票方可退还保证金利息。

(5)以保函或其他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利息。

6.2.5 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投标文件的相应附件“合理化建议及其它”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6.2.6 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正本每一页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文字版与电子版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本为准。

4)投标文件澄清后提交的价格表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不允许任何行间插字、涂改。

6.3   投标报价

6.3.1 投标报价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格。

6.3.2 投标人的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6.3.3若分项价格之和与合计价格有差异,则以分项价格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字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

6.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在报价表中同时报出投标设备从供方始发站到需方指定地点的运杂费(包括公路、水路、铁路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如有大件设备,按投标文件要求列出大件运输方案,并在运杂费中单独列出大件运输费及大件措施费。在价格表中分项报出,计入总价。

汽车及其它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现场招标方指的地点(车上,招标人负责卸货)。

6.3.5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6.3.6 投标所使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

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4.1.1 投标文件每份正本、副本的包装均应牢固封装。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字样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6.4.1.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价格表1份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 “价格表”和“保密”字样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6.4.2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前附表所列的开标地点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6.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4.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7.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唱标、监标、记录等人员组成;

    按照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时间的逆次序逐个解密开标,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内容。纸质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经投标人检查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拆封。

8、 评标

8.1 评标组织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在有关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有招标人代表、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9人,其中经济技术专家6人,招标人代表3人。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或修改文件)。

8.2   评标原则和纪律

按照“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 。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如有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8.3   初步评审

8.3.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应附的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证明、质量及技术证明等文件基本齐全。

8.3.2 开标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⑴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⑵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⑶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⑷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⑸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标准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3.3 质疑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这些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要求的除外)。这些澄清或者说明的书面材料必须经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充分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单位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如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4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与比较。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内容如下:

A=商务报价评分    45分

B=资信评分        10分

C=技术评分        45分

投标人最终实得分=A+B+C

8.4.1 商务报价得分A:(总分45分)

报价评分标准

若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评标基准值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

若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小于等于9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

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

若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大于9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二个最低后的算术

平均值下浮5%。

8.5   评分计算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9.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9.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定所有投标的;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9.4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定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定标

招标人的招标领导小组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其他原因,经监督部门认可后,可以按顺序向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也不对未中标原因进行解释。如果两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

11、授予合同

11.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法人代表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买方签订合同。

11.2  履约保证金

11.2.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1.2.2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采用履约保函或汇票(支票)的形式,履约保函由市级以上的金融机构出具,履约保函格式见投标文件相应附件格式。

11.2.3在招标人(买方)与中标人(卖方)签署了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验收证书后15天内,招标人将履约保函退还给中标人。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11.2.4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之一而支付给买方。

11.3  合同生效

买卖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12、投标纪律

12.1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2.2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2.3  投标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投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12.4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12.5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3、投标费用

13.1  投标费用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13.2  招标服务费

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关于招标代理事项划分和约定,投标人中标后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67%的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货物)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合同双方: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

                                 (以下简称卖方)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 定义

     本合同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买方”是指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卖方”是指(卖方法定名称)。

1.3  “技术支持方” 为本项目的标的与卖方签订了技术转让合作协议书或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技术提供者。

1.4  “合同” 指本文件及其“技术协议”中的所有部分。

1.5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4款中规定的部分。

1.6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7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用于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8  “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供应的设备、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1.9  “监造”是指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10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相关条款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1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 “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3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4 “电厂”是指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15 “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包括合同期满后卖方的售后服务。对有技术支持方的卖方,还包括技术支持方所提供的相应的合同中所要求的服务。

1.16 “现场”是指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现场,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的所在地,也是本合同买卖标的的交货地点,本合同买卖标的在到达交货地点前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

1.17 “随机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备用部件。

1.18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9 “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20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书、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具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

1.21 “分包商”是指经买方同意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人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人。

1.22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该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3 “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4 “监造代表”由买方委托的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人员。

2、 合同标的及分项价格明细

2.1  本合同标的是卖方为买方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供应的生活消防泵房(厂内)设备及相关的设备与材料。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本合同设备。

2.2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签订合同时修订

2.3  该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安全的、经济的和完整的,并按特定的标准设计的其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性能保证值要求。

2.4  本合同所供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技术协议”。

2.5  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具体供货范围按本合同 “技术协议”。

2.6  卖方提供的具体技术资料按本合同“技术协议”。

2.7  卖方提供的具体技术服务按本合同“技术协议”。

3、 供货范围

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合同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合同及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等按工程进度要求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 合同价格

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含保险费)等与本合同中卖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和所有工作的费用。

本合同设备价格(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括:与设备有关的卖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合同设备中的国内制造设备或部套件从设备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机场(车上/船上/飞机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合同设备中进口的设备或部套件从制造厂到目的港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和进口环节的所有税、费(如关税、报关费、增值税等)。

技术服务费包括按本合同中的卖方服务范围和卖方及卖方技术支持方人员来买方现场的各种费用,包括来买方现场的薪金(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费和生活费等税费)及往返买方现场之间的旅费,买方将为卖方技术指导人员在现场提供生活及办公的便利条件,但生活、住宿、办公、通讯、医疗、交通等费用由卖方自理。

 “运杂费”包括两部分:

合同设备中的国内制造的设备或部套件运杂费:从始发站/码头/机场(车上/船上/飞机上)到交货地点(车上/船上/飞机上)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包装费、装卸费、大件运输措施费、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合同设备中的国外制造的设备或部套件运杂费:从目地港始发站(车上)/码头(船上)/机场(飞机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费、包装费、装卸费、大件运输措施费、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4.2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5、 付款方式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卖方同意买方按人民币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按1:8:1付款方式:

5.1   合同生效日期起15日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价格10% 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 作为预付款。

5.2   设备运行通过168小时联合试运转后,且卖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同价格8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格的80%;

5.3   合同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买方已经签发了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后,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如有问题,扣除相应部份。

(1)金额为合同价格1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

(2)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5.4   付款时间以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

5.5   根据本合同第7款的规定,如果卖方向买方支付损坏赔偿费、现场加工及代采购费、违约金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款项支付给买方。如逾期不交,买方有权在本合同项下的下一期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将这部分索赔金额及其利息扣除。

5.6  由卖方出具的用于支付保函等方面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5.7  卖方发票/收据价值应与相应设备/技术服务/运杂费的实际价值相符,如有不符,买

方有权拒绝付款。

6、 交货进度                               

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017年5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17年7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备注

1

 

施工现场

 

 

 

2

 

施工现场

 

 

 

3

 

施工现场

 

 

 

一、说明:

 1.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设备同时交货。

3.交货时间是指设备/部件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时间。

4.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卖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5. 卖方理解并接受买方交货进度可能推迟或提前的要求,并充分满足买方在合同签定后要求的交货进度改变,且不增加任何费用。交货时间是指合同设备到达买方施工现场的时间。热控仪表及设备分机组单独包装。

6. 施工现场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现场。

二、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在  2 周内,向买方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卖方自制生产计划进度表,并列出详细条目。

7、 保证与索赔

7.1  质量保证期为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到签署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之日止一年。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7.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卖方保证根据本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保证提交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试验、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合同设备应满足机组在试生产期后,年利用小时数要求不小于6500小时,年可用小时数要求不小于7500小时,卖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到买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7.3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更换或修理的期限以不得对买方的生产造成影响为限,否则,应按7.11、7.13条执行。

7.4  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7.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在接到买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买方安排大型修理,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输费及保险费也由卖方承担。

7.6  在质保期不得出现内外泄漏等质量问题,否则卖方免费到现场维修。若经维修仍不能满足质量和性能指标要求者,买方有权提出退货,卖方应提供一台合格产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7.7  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7.8 设备性能保证值每下降1%,卖方向买方支付每套设备合同额的1%的违约金。

7.9若由于卖方原因发生设备故障,则卖方需维修设备使之达到要求,并对每次发生的事故卖方向买方支付每套设备合同额的1%的违约金。

7.10  因卖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买方重大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力。

7.11在质保期内,若由于卖方原因发生设备故障,则卖方需无条件维修设备,使之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免费提供备件,卖方在接到买方任何方式的通知后,卖方服务人员在12个小时内到达并进行处理,如没有到达,在超过时间的24小时内,卖方向买方支付每小时200元的违约金,如在超过应到达时间节点24小时后,还没有到达,卖方向买方支付每小时300元的违约金,买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处理,处理故障相关的费用全部有卖方负责,故障处理完毕后,对卖方的计时扣款也相应停止。

7.12设备要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于不属于致命性的问题,1处达不到规范要求,卖方向买方支付100元/处.天的违约金,直至处理完毕;对与关键性的问题,1处达不到,卖方向买方支付500元/处.天的违约金,直至处理完毕;对影响设备性能的问题,按照本部分的7.8规定执行。

7.13 如果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卖方将应向买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0.5%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5%。且卖方需支付由于卖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的直接损失,此项违约金从应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从设备费用支付中扣除。

7.14 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7.15  履约保函:

7.15.1本合同生效15日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供由卖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买方为受益人。

7.15.2在买方与卖方签署了第二台机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后15天内,买方将履约保函退还给卖方。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7.15.3如果卖方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内没有履行合同项下卖方的责任和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追索。

7.16履约评价

买方有权对卖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对不能按照合同履约的卖方,买方有权记录其不良记录,并视情况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加系统项目的投标,同时会将黑名单告知参股的建设项目。

8、 保险

8.1  卖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卖方仓库到交货地点(车上),在开箱验收时如发现设备短缺或损坏,卖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设备补齐或更换,并发运到现场。

8.2  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20天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卖方同意买方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9、 税费

9.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卖方应该缴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卖方承担。

9.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卖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保险)、进口设备/部件/材料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卖方承担。

9.3  卖方向买方提供买方进行减免税申报所需的营业证书、专用缴款书等文件。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格中。

10、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0.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卖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天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能生效。并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0.2  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将用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4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

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买方有权中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对于这种中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0.3  如果买方行使中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0.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0.5  因买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买方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价格的30%并赔偿卖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0.6  因卖方原因而不能交货,卖方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价格的30%并赔偿买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0.7  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0.8  若10.7条款所述的情况确实发生,买方有权从卖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卖方处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买方,卖方应给买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方便,使其能获得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买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卖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卖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11、 不可抗力

11.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火灾和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履约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货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1.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权威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进而立即履行其合同义务。

11.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很长时间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等问题)。

12、 合同争议的解决

12.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12.3  在进行调解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3、 合同生效

13.1  合同生效条件如下:买卖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委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且买方向卖方的设

备款付清并退还履约保函之日止。

14、 其它

14.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

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但是对于本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依买方的解释来确定。

    1.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

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

务转让给第三方。

    1.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

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 卖方保障买方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规定用途而使用合同设备、服务和文件,不受

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侵权指控。

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买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卖

方,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使买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若发生最终由卖方承担法律责任。

14.8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地址派员递送或挂

号、航空邮寄、快递或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

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4.9  本合同以中文编写,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来文件、技术资料、说明书、会

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应以中文编写,并以中文为准。

14.10 本合同正本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买方四份,卖方二份。

14.11 本合同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买    方                                                                   卖  方

名    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名      称: 

地    址:濮阳县柳屯镇                                       地     址: 

邮    编:457162                                                 邮      编: 

电    话:0393-2072272                                      电       话: 

传    真:0393-2072279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濮阳黄河路支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41001504810059666999                        账      号:  

纳税人登记号:410990330059101                      纳税人登记号: 

签字: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河南.濮阳

合同附件一: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保函

致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保函是为      (卖方名称)    (以下称卖方)于 (日期)  签订第  (合同号)  合同为买方提供        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  (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买方合同价格的  10  %(百分之 十 ),即           万元人民币。

(a) 当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买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买方。

(b) 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 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招标人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d)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30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银行全称)      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二:保廉合同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和采购保廉合同

甲方: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规范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和采购工作,促进合同双方诚信共廉,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合同。

  1. 甲方保证
  2. 不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或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超常规娱乐和消费活动;
  3. 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说情;
  4. 不在规定之外收取其他费用。
  5. 乙方保证
  6. 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7. 不向甲方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和消费活动;
  8. 不以任何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9. 甲、乙双方责任
  10. 不在办公场所以外洽谈业务,不采取一对一形式洽谈业务;
  11. 对双方所属人员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
  12. 互相监督,发现违约或违纪行为可直接向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393-2072228   )。
  13. 违约责任
  14. 甲方工作人员违约,甲方单位将对甲方当事人进行廉政教育、上缴收受的礼品礼金、罚款、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等处理;
  15. 乙方违约,甲方将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处以5倍以上行贿礼金数额的扣款直至保证金全部扣完;同时,将视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警告、取消1—3年投标(供应商)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16. 举报奖励

对举报属实的实名举报人员酌情给予一定数额奖励。

  1. 其他
  2. 本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时间与中标项目商务合同相同。
  3.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履约评价

对参建单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工程建设管理, 强化参建方(供应商)履约意识, 确保工程项目总体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参建方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发包方有权对参建单位进行履约评价。

参建单位是指参加公司项目建设的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主要设备供货商等单位。

二、履约评价实行日常评价和完工评价相结合。

日常评价由发包人相关部门结合各参建方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组织对参建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日常评价,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上级或行业管理部门、集团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入项目单位日常评价。

各项目单位应将日常评价记入参建单位的管理档案,作为各类年度评比、表彰活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完工评价是对参建方工作目标完成后的总体评价,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

(一)“优”的标准:能很好的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很好履行合同各项义务,超额完成目标,在本项目中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对项目整体目标的完成做出突出贡献。

原则上评为“优”的参建方不超过参评单位总数的30%。

(二)“良”的标准:能较好的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较好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目标。

(三)“差”的标准:不能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合同不力,主要目标不能按约定完成,并对整体目标造成影响;对建设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符合《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豫建【2008】63号中所列为不良行为的,可直接确定为“差”,可直接列入黑名单:

1、因行贿、受贿等违规违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以弄虚作假、行贿或其它违法形式骗取中标资格的。

3、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

4、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并对项目单位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5、由于参建方原因,导致目标工期无法实现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限期整改不到位,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6、由于参建方的主要责任,在建项目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7、由于参建方原因,竣工验收中工程质量等级不合格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履约评价结果

差评或黑名单的记录期限为6 个月至3 年,对单位一般为2 年,对个人一般为3 年;被评为优的记录期限一般为3年。被评为优的参建方,可以直接进入集团战略采购供应商库。

对评定为“差”或被列入黑名单、且在记录期限内的参建方,集团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 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并通报集团的参股项目。

(二) 承接业务限制。工程招标过程中,项目单位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应包含在集团系统内的评价记录(包括法人或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下同),如发现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两次被评价为“差”或者处于黑名单记录期限内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一次被评价为“差”,项目单位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或评标时,应在投标保证金额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限制或在进行信用评定时扣减一定的分数。

 (三) 特别承诺条款。项目单位若要与被评定为“差”且在记录期限内的责任主体签订合同,应在合同中增加特别条款,包括提高履约保证金、合同奖惩制约、加强日常监督等措施。

 (四) 实行差异化监管。对被评定为差且在记录期限内的责任主体,应作为履约情况重点抽查对象,由集团子公司、董事办或资产管理部对其进行重点监督。

第三章  技术要求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濮阳龙丰电厂上大压小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生活消防泵所需的设备,本技术规范书包括泵房水泵的本体及其辅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投标人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要求、标准,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以及现行适用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当本规范书中所提及的标准已修订时,以修订后版本执行。

1.4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偏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足本招标书的要求。投标人如对本招标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在投标书中以“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人意见为准。

1.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执行标准清单给招标人,招标人确认。标准应为最新版本。

1.6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人双方共同商定。

1.7  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人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1.8  投标人提供设备采用的专利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9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对本供货范围中的设备成套系统内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包括对外采购的产品。由投标人负责分包/外购的设备需有600MW超(超)临界以上机组的使用业绩。

1.10  投标方应至少有在国内同等或以上规模电厂制造生产该设备供货及安全运行业绩。

1.11  本工程电厂标识系统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GB/T50549-2010)。投标方无偿配合招标方进行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工作。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的编制原则由招标方提出,具体标识由投标方编制,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编制深度。

  1. 设计和运行条件

2.1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本工程厂址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柳屯镇渡母寺村西南,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双抽供热机组,场地预留扩建条件。

2.2 设备安装地点:  生活消防水泵房。

 

3 技术要求

3.1 消防电泵

3.1.1 资质要求

消防泵应是公安部门允许使用的产品(应提供公安部网站上登记允许使用的资料)

3.1.2 技术要求

    a) 消防泵因和报警系统连锁需自动启动,水泵的启动为开门启动(出口控制门为常开),水泵厂家应配置足够功率的电机,避免水泵启动过载。 

b) 泵应为卧式蜗壳双吸泵

c) 轴封应为机械密封

d) 应配套优质电机,如功率大于200KW,电压等级采用6KV,如功率小于等于200KW,电压等级采用380V。

e) 泵与电机应固定在一个底座上。

f) 介质为清水

g) 应包括水泵进、出水口反法兰和水泵安装的地脚螺栓。

3.1.3 技术参数

型号: XBD系列   Q=670m3/h    H=110m

3.2 消防稳压泵

3.2.1 资质要求

消防泵应是公安部门允许使用的产品(应提供公安部网站上登记允许使用的资料)

3.2.2 技术要求

    a) 消防稳压泵因和报警系统连锁需自动启动,水泵的启动为开门启动(出口控制门为常开),水泵厂家应配置足够功率的电机,避免水泵启动过载。 

b) 泵应为立式、多级泵。

c) 轴承、泵轴封应为国际知名品牌,便拆式结构。投标人提供三家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d) 水泵进出口方向180度。

e) 泵材质要求

 轴   2Cr13

   叶轮  青铜

   外筒  ZG1Cr18Ni9Ti

   轴瓦  QSA4-3

   其它  HT200

f)应配套优质电机。

g)介质为清水

h) 应包括水泵进、出水口反法兰和水泵安装的地脚螺栓。

3.2.3 技术参数

型号: XBD系列   Q=8L/s    H=110m

3.3 生活水泵

3.3.1技术要求

a) 泵应为立式、多级泵。

b) 轴承、泵轴封应为国际知名品牌,便拆式结构。投标人提供三家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c) 水泵进出口方向180度。

d) 泵材质要求

 外筒  1Cr18Ni9Ti

 其它  HT200

e)应配套优质电机。

f)介质为清水

g) 应包括水泵进、出水口反法兰和水泵安装的地脚螺栓。

3.3.2 技术参数

型号: DL系列   Q=15L/s    H=60m   要求为变频恒压供水

3.4 排污泵

3.4.1 技术要求

  1. 泵应为潜水排污泵
  2. 介质为污水
  3. 带自藕装置,自藕装置高度1.5米。

3.4.2 技术参数

型号: WQ系列   Q=10m3/h    H=10m

3.5柴油机消防泵组(100%容量备用)和一套消防稳压装置。

     在有火警时先启动电动消防泵,如电动消防泵启动失败,柴油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能在5~10秒内联锁启动、自动投入运行。

3.5.1柴油机、消防泵、油箱等附件应集成在一个底盘上,柴油机与水泵通过弹性联轴节直接连接,并保证安全可靠。控制柜可单独布置。

3.5.2消防泵宜配套卧式蜗壳双吸泵或同种型式的泵。水泵应配套进、出水口反法兰和地脚螺栓。

3.5.3在离开柴油机1.5m处的噪音水平不超过85分贝(A)(声压级)。

3.5.4柴油机组应配备下列仪表与控制装置:

(1) 柴油机组的调速器可自动/手动调整,在水泵最大负荷时保证维持额定转速,调速器能在水泵零流量及最大负荷间调节,机组转速变化在10%的范围内。

(2) 柴油机组应有超速停机及报警装置,当机组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20%时使机组停机,在机组超速时,能在自动控制盘上连续显示超速故障信号,直到装置再整定(手动)到正常运行位置。

(3) 柴油机组配备有转速表,指示每分钟转速;另配备小时计时表,记录柴油机累计运行小时数。

(4) 柴油机组应配有润滑油压表和冷却水温表。

(5) 柴油机组应配有转速传感器,以表示其在启动或运行状况。

(6) 所有仪表安装在合适的表盘上。

(7) 在表盘上设有启停的绿红灯显示。

(8) 柴油机应设有控制柴油机的就地控制柜。

3.5.5柴油机组的起动方式由蓄电池供电,电起动。柴油机组应设手动、自动操作转换开关。

3.5.7柴油机消防泵配两组蓄电池,每组蓄电池的容量应能满足机组6分钟内反复启动12次的要求(15秒钟启动,停15秒,连续12次)。蓄电池投标时提供三家知名品牌,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投标方确定。

3.5.15 技术参数

 

3.5.8蓄电池组配备有两种充电方式:一种为机组的发电机充电,另一种从交流电源接到充电器充电。招标方提供380V的电源。

3.5.9柴油机组的冷却为水冷密闭系统,包括由主机传动的循环泵,水冷热交换器和可靠的汽缸套温度调节装置,热交换器的冷却水从其带动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接出,最高水温不大于38℃,投标方提供冷却水系统的所有阀门与过滤器。

3.5.10控制系统:就地控制柜(电动消防泵在启动失败或故障的条件下,可以连锁启动柴油消防泵)。招标方仅负责提供380/220V总电源至投标方提供的控制柜。控制柜及系统内的所有设计均有投标方完成及负责。投标方提供电缆敷设通道或埋管规划图,由招标方确认。控制系统所有电气元器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投标方提供三家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3.5.11  在就地控制盘,至少有下列由柴油机泵发出的信号:

(1) 在手动/自动状态下的指示灯;

(2) 应显示柴油机组的运行油压;

(3) 在下列故障情况下,有指示灯及声光报警;

  A. 润滑油系统极限低压;

  B. 油压高低报警;

  C. 汽缸套冷却水超过温度范围报警;

   D.  机组自启动失败报警;

   E.  超速停机;

   F.  蓄电池组失败(无电);

   G.  水泵运行、停运、事故状态显示。

(4) 接收从集控室发出的启动消防水泵信号,并联锁启动柴油机消防泵;

(5) 控制柜配有蓄电池。

3.5.12 投标方所提供的燃油箱的容积要求能满足8小时柴油机的用油量。燃油箱位于室

内,投标方应设计、提供滤网、从柴油机至室外的排汽管及进出口的接管等。排汽管应有

可靠的保温措施,防止排汽管高温伤人。

3.5.13柴油机泵的启动方式为就地、远方(集控室)、接到报警信号联动、和电泵启动失败电泵电控柜的联动。柴油机泵应为这些启动方式配置足够的接口,并留有水泵状态的信号送出的接口。柴油机泵的工作状态及故障信号应送往集中控制室。

3.5.14 柴油消防泵组为电厂失电后消防安全的最后一道保护手段,设备应采用进口设备(柴油机必需为进口),并通过FM和UL认证。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有关说明,包括执行的标准、生产能力、制造历史、产品使用业绩、相关的资格证书、IS09000质量认证情况等,柴油机投标时提供三家知名品牌,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投标方确定。

3.5.15 技术参数

消防系统柴油机泵 Q=670m3/h  H=110m

 

4 质量保证

4.1 消防设备应符合中国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如果没有相应的设计规范,应符合NFPA标准。进口控制设备应经过UL/FM的认证和认可。

4.2 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验收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和有关的中国国家标准(GB)的要求。如下列标准与企业执行标准有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4.3 水泵进出口法兰、反法兰、管件、阀门等应符合国标的有关规定。

4.4 投标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招标方提供一份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书及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目录清单。

 

5.0  设备性能保证

5.1  投标方保证规范中明确的主要项目内容,如设计工况点、流量、扬程。

5.2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中国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如果没有相应的设计规范,应符合NFPA标准。

5.3  提供的设备及所有附属部件应是成熟的、先进的并具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和实践经验,并经ISO9000质量认证厂家生产。

5.4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泵组大修周期不低于四年,小修不低于一年,提供的设备常规部件使用寿命大于30年。

5.5  投标方对设备、材料进行有重要影响的加工试验,应通知招标方,并向招标方提供试验报告。

5.6  水泵质量保证期1年,在保证期内如因设备制造加工原因而发生故障和部件损坏,由投标方免费调换。柴油机泵组质量保证期1年,在保证期内如因设备制造加工原因而发生故障和部件损坏,由投标方免费调换。

 

5.7  投标方应派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和调试,运行正常后由需方验收交付使用。

5.8  密封、振动及噪声

    每台泵在出厂性能试验前应通过试运转检验,在检验中对密封、温度、振动及噪声进行全面检验,试运转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min。

5.8.1  密封

    泵体、泵盖、法兰与排气、放水、仪表接头等固定连接处无液体渗漏。

5.8.2  振动

  泵的振动烈度测量方法执行GB10889-89《泵的震动测量与评价方法》的标准。

5.8.3  噪声

  泵的运转噪声应符合GB10889-89《泵的噪音测量与评价方法》的标准。

5.9   对配套设备要求

5.9.1    本规范涉及的设备,如同其他厂家配套的由供方统一协调,并对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进度负责。

5.9.2    所有外购件,由投标方负责选择,采用性能可靠的优质产品,并附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

5.10  到货检验

   转动设备运输到现场后投标方负责开箱检查,检验后应恢复至原包装。

5.11安装检验:泵安装前,应逐箱逐件进行全面地数量清点与外观质量检查。不合格的设备和零件不允许投入安装。

5.10.1泵配套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转,内容包括:

    a) 工作性能试验

    b) 密封、温度、振动、噪音检查

5.10.2其余零件按图纸检验。

5.11投标方负责柴油机泵组的设计制造及基础安装设计。

6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投标方对以上各工序均应按工艺规程进行质量控制,防止质量受损和降低。产品按装箱进行标识。

6.1  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油漆选用性能优良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设备表面应涂三层底漆两层面漆,设备外表面的颜色应依据招标方要求。

6.2 包装、运输

6.2.1  泵的包装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6.2.2  设备发运前,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等时,投标方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6.2.3设备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型号等。

7.表格

按下列表格方式填写水泵的性能参数

.1性能参数汇总表

附件2  合同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应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本工程为2×600MW级机组。

1.4.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

1.5.提供备品备件。

1.6.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投标方提供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1.8.交货地点均为现场。

2.供货范围

  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

(1)消防水泵:    机电一体      1  台

(2)消防稳压泵:  机电一体      2  台(含气压罐1台)

(3)生活水泵:    机电一体      3  台(含气压罐1台)

(4)排污泵        机电一体      2  台

(5)消防系统柴油机泵            1套(包括柴油机、水泵、联轴器、机座、控制柜、油箱等)

(6) 超声波液位仪      显示生活消防水池(4米深)水位至控制柜

(7) 压力表      每台水泵出水管上设置相应压力表各1只

(8) 配套装置    控制柜、配套控制电缆、变频装置(包括压力连锁装置)等

2.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2.1  投标方提供的备件数量和种类满足设备的常规维护,起动和连续运转一个大修期(五年)的需要。

2.2.2投标方提供包括以上供货范围及未列出的,但为水泵、柴油机消防泵组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系统及部件。

2.2.3 专用工具

a. 投标方提供一套设备及附件的安装、运行、维护和调整所必须的专用工具。

b. 投标方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并附有这些专用工具使用功能详细说明书。

c. 专用工具应包括:全套专用板手、工具和拆卸附件。

2.3 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AUTOCAD2004电子文本。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本工程不接收缩微复印的图纸、资料。

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协议签定时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16套,电子版2套。

1.8投标人提供的各阶段图纸、资料应注明“濮阳龙丰电厂上大压小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标示或印章;并应注明“配合资料”或“施工图”或“竣工图”,“施工图”和“竣工图”图纸、资料应为签署和标示齐全的蓝图。

招标人分包或外购的设备,其相应提供设计单位的资料、图纸应经招标人确认,并加盖招标人的印章或签字。

1.9  投标人如对施工图版图纸、资料进行修改,应在修改处作出清楚的标注,以便使投标人能轻易的识别。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标所需图纸资料。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3  图纸资料清单

 

3.1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至少提供下列资料。

3.1.1 企业资质、业绩资料

1) 工厂概况;

2) 工厂质量认证材料(复印件);

3) 投标产品业绩表(包括产品型号、容量、投运时间及用户名等);

4) 投标产品特点介绍;

5) 重要部件的外协及外购情况;

6) 已投运产品曾发生过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效果,本次拟采取那些完善措施。

3.1.2  技术资料

    1)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水泵性能参数

    2)设备外型图

    3)基础荷载图(含地震荷载)

    4)设备规范表

    5)供货清单(各附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

    6)备品备件清单

    7)ISO9000质量认证书

 8)水泵制造商、产地

     9)最大起吊重量及最大起吊高度。

3.1.3 技术协议签定7内及时提供下列正式资料和图纸。

图纸:

(1)水泵、电动机外形及安装图,并在图上表示作用力与力矩。

(2)水泵、电动机的剖面图,表示出主要的部件组装尺寸及部件材料清单。

(3)水泵、电动机起吊图,各起吊部件的长度及重量,建议的起吊方式,最大起吊重量及最大起吊高度。

(4)水泵、电动机支座及其它固定件的详图。

(5)为安装及检修用的各部件图及各有关的配合间隙及公差要求。

水泵特性资料

(1)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特性资料,即正转速与转矩关系曲线,总扬程与流量,效率与流量,轴功率与流量,NPSH与流量等关系曲线。

(2)水泵及电动机转动部分转动惯量WR2。

电动机特性资料

(1)在100%、90%及80%启动电压下的启动力矩曲线。

(2)电动机及水泵在100%、90%及80%启动电压下加速到额定转速的时间。

(3)电动机其它设计参数资料。

柴油机特性资料

(1)柴油机各种特性曲线。

(2)燃油、冷却水、电气等系统的流程、接线图。

 

附件4 交货进度

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017年5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17年7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备注

1

 

施工现场

 

 

 

2

 

施工现场

 

 

 

3

 

施工现场

 

 

 

一、说明:

 1.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设备同时交货。

3.交货时间是指设备/部件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时间。

4.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卖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5. 施工现场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现场。

二、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在  2 周内,向买方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卖方自制生产计划进度表,并列出详细条目。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应保证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均应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招标方对投标方设备的监造

3.1.1 招标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投标方在国内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造工作包括在投标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3.1.2 原材料在加工前应在投标方复检后,由招标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3.1.3 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3.1.4 投标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3.1.5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1.6 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不得擅自调换。

3.1.7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3.1.8 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3.1.9 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1.10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R点: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点:停工待检。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I 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在投标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上述工作均应在投标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招标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实施监造工作。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招标方应书面通知投标方,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招标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H点投标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招标方,W点投标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招标方,R点、I点投标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招标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招标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招标方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以下表格的R点、W点、H点及I点和监造方式及内容以合同为准)

监造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由投标方提出建议,由招标方确定。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

 

序号

试   验  项  目

标记

备  注

H

W

R

1

 

 

 

 

 

2

 

 

 

 

 

3

 

 

 

 

 

4

 

 

 

 

 

5

 

 

 

 

 

6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本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附件1中所要求的水泵的主要性能。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由投标方提出详细资料,招标方确认。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4.7款和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6 价格表

(详见第四章招标文件格式)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应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现场服务计划按下表填写。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投标方应无偿按招标方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设计联络会。

根据工程进展,投标方应为柴油机消防泵准备两次设计联络会,一次在设备原产地,招标方4人次参加;二次地点协商再定。

附件8   分包与外购

附件9   大件部件情况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愿意针对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生活消防泵房(厂内)设备(招标编号:      )项目进行投标,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1份及副本6份:

商务部分: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附件2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附件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4  投标保函(格式)或投标保证金

附件5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及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6  报价表(报价说明、优惠条件)

附件7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8   商务差异表

技术部分:

附件9   技术规范

附件10  供货范围

附件11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附件12  设备交货进度

附件13  设备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14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附件15  分包与外购

附件16  大(部)件情况

附件17  技术差异表

附件18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附件19  投标文件附图

附件20  合理化建议及其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税种为     税,税率为   %。

上述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等)(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120个日历日。

5、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的投标文件可予废标,我公司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人同意承担标书准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9、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竣工,提供优质的工程质量。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工程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邮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超超临界机组工程

日    期:  

致: XX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项目名称)的(招标编号)投标、合同谈判、签定合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公司承担其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                                

被授权人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附件4  投标保函(格式)或投标保证金

致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保证金作为  (投标人名称) 对 (项目名称)  所招标的   (设备名称)设备而提供的投标文件保证。

我们 (投标人银行名称)    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并约束本行,一旦在收到你们的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保证付给          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范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4)投标人违反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其它规定。

本保证金函从发给日期起生效,直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及你们和投标人书面同意的延长期内有效,除非经你们同意提前截止。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投标人与你们签定了合同为止。

 

                             银行名称           (公章)

                              负 责 人          (签字)

                                年    月    日

 

若投标保证金为电汇或转账,则此页粘贴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执单。

附件4-1  关于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

 

致: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中参加投标。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保证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我方基本账户中转出。如我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5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及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应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

  1.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项目名称:濮阳龙丰电厂2×6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生活消防泵房(厂内)设备

日    期: 

致: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                           (公章)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年检时间、年检章要求清晰可见);

3)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生产、设计、施工、供货、工程总承包等资质证明文件);

4)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5)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开标时提供质量认证原件);

6)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7) 银行资信证明(开标时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原件);

8) 投标人的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列表及合同复印件(包括完成情况、供货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9) 同规模类似项目用户反馈意见;

10)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1)其它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技术支持方(如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2)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 与本项目标的的容量、参数相同或相近设备的业绩清单等文件,包括设备使用单位,设备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有关证明鉴定材料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

4) 目前正在执行合同的情况。

5)引进技术设备投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

附件6  价格表(单独密封)

1 一般要求

1.1 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相一致。

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有多个分包商的项目以最高价计入总价,并在备注中指明。没有的项目注明“无”,免费的项目注明“免费”。两台机组合用的项目在备注里注明“两台合用”。

1.5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

2 报价表

附件7   履约担保格式

(见第二章合同附件一)

 

 

 

附件8  商务差异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的内容,不得采用任何其它合同格式。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的须在此卷说明。有任何不响应之处(包括提出更合理的条款)也须在此说明,并将不响应内容汇总在商务差异表中。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下表。

序号

条目

招标文件简要内容

序号

条目

投标文件简要内容

 

 

 

 

 

 

 

 

 

 

 

 

 

 

 

 

 

 

 

 

●  技术部分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9  技术规范

 

 

(此部分格式按照“第三章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采用的规定和标准、产量/能力、主要参数和其它重要性能指标、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及说明、制造质量、使用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特点(含材质、配置)、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投标人主要生产测试设备状况、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服务承诺、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等内容。

 

附件10  供货范围

 

(此部分格式按照“第三章技术要求:供货范围”的要求编制)

 

附件11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此部分格式按照“第三章技术要求: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的要求编制)

 

附件12  设备交货进度

 

(此部分格式按照“第三章技术要求:交货进度”的要求编制)

 

附件13  设备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此部分投标人按照“第三章技术要求: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的要求,就配合招标人及监造方检验验收作出针对方案)

 


附件14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此部分格式按照“第三章技术要求:技术服务和联络”的要求编制)

附件15  分包与外购

 

(此部分格式按照“第三章技术要求:分包与外购”的要求编制)

附件16  大件、部件情况

 

(此部分格式按照“第三章技术要求:大件、部件情况”的要求编制)

 

附件17  技术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技术差异之处汇集成下表。

序号

条目

招标文件简要内容

序号

条目

投标文件简要内容

 

 

 

 

 

 

 

 

 

 

 

 

 

 

 

 

 

 

 

附件18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此部分格式自定)

附件19  投标文件附图

附件20  合理化建议及其它

 

关键字:

上一篇:绿宝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合同书

下一篇: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低温省煤器设备招标文件

行业资讯月点击排行

展会信息月点击排行

招商信息月点击排行

首页 资讯 招标 项目 展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触屏版 电脑版
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