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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5-11-24 14:19:00 安装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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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公司各境内外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提高公司保障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各类突发事件。

3术语和定义

3.1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损坏、生态环境破坏以及危机公司境内外项目安全和公共安全、影响公司声誉的紧急事件。其中包括战争、政变、恐怖袭击、绑架、治安犯罪、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件等。

3.2预案

根据预测危险、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案,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公司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公司本部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公司有关部门牵头制定。

(3)所属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属单位应急预案是所属单位依据公司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由所属单位制定。所属单位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

3.3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4工作原则

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风险指引型管理,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以所属单位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各部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4.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所属单位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公司系统内部的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机制。

4.6总体把握、重在预防。

把确保人员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及应急装备、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5组织体系

5.1领导机构

5.1.1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下,通过总经理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副总师按照业务分工和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师

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集团公司应急工作方针,拟定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计划。

(2)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3)审查公司突发事件总体、专项应急预案。

(4)应急响应时批准派出公司工作组赴境外项目所在地指导有关工作。

(5)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应急支援响应行动,随时向集团公司、国家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除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外,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还将成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各类突发事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各专业部门,由其根据预案的规定和程序,具体负责管理各自专业领域的突发事件。

5.1.2公司所属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其职责。

5.2工作机构

5.2.1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公机构,风险部归口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政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接收和办理向集团公司和公司领导报送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公司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

(3)指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4)组织编制、修订《中电投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协调指导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其各自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协调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7)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5.2.2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公机构,分别由各专业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各专项预案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具体承担值守应急和各专项应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办理,并及时督促落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

(3)组织编制、修订、审核公司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协调各专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5)负责做好各专项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5.2.3公司所属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5.2.4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挂靠公司风险管理部。应急值班室负责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突发事件信息的接受和记录、信息核实与汇总、信息分送和报告任务。

5.3专家组

公司及所属单位建立相关人才库,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突发事件分类定级

6.1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公司在境内外项目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政治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境外项目所在国突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武装叛乱,恐怖袭击,全国紧急状态,封锁,暴动,起义,破坏,罢工,停工或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等。

(2)事故灾难事件。主要包括公司矿山、电厂、码头、氧化铝厂等建设、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等。

(3)卫生健康事件。主要包括境内外项目所在国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司境外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暴,洪水,火山爆发,海啸、气象灾害等。

6.2突发事件定级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各位突发事件分为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特别严重、红色预警)、二级(严重、橙色预警)、三级(较重、黄色预警)和四级(一般、蓝色预警)。

突发事件定级标准:

对于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或引发次生、衍生的事件,在事件发生到事后调查处理前的阶段,对事件的综合定级直接选取事件类别的最高定级结果作为事件的综合定级结果; 在事后调查处理阶段,对事件的综合定级需根据事件的性质和造成的实际影响,参考各阶段事件类别的定级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以获得该事件的最终综合定级结果。

7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组成。

7.1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2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公司本部有关部门、所属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由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由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管理,主要分工如下:

  1. 道路交通专项应急预案(安环部)
  2.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安环部)
  3.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环部)
  4. 防洪防台应急预案(安环部)
  5. 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安环部)
  6.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环部)
  7.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安环部)
  8.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安环部)
  9. 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安环部)
  10. 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安环部)
  11. 重大设备和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氧化铝部)
  12. 电解铝系列停槽事故应急预案(氧化铝部)
  13. 氧化铝赤泥库溃坝事故应急预案(氧化铝部)
  14. 境外项目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风险部)
  15. 境外政治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风险部)
  16. 境外项目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几建部)
  17. 境外项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几建部)
  18. 境外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几建部)
  19. 境外项目突发环境污染和环保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几建部)
  20. 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几建部)
  21. 境内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商务部)
  22. 境外项目突发群体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商务部)
  23. 境外大型群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部)
  24. 境外项目突发食品安全救助应急预案(综合部)
  25. 境外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商务部)
  26. 境外项目突发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部)
  27. 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综合部)
  28.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综合部)
  29. 新闻应急工作预案(综合部)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任务与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处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物资调用等工作程序。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制订的专项预案应当根据境内外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预案体系、专项预案和所属单位预案构成种类应随境内外形势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8工作机制

8.1预测与预警

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要加强风险指引型管理,根据部门责任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与预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8.1.1预测预警系统

要建立完善公司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公司系统各单位是预警系统的前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专业部门预警系统的中枢,要根据上报信息,依托信息化系统及相关网络,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向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理合理化建议,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预警系统的首脑,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预警级别和下达相关对策指令。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组织机构、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

(1) 中央政府、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向公司告知的预警信息; 

(2) 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3) 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Ⅲ级及以上事件,经过风险评价后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

(4) 各单位和部门报告的预警信息;

(5) 其他正规渠道获得的可核实性预警信息。

8.1.2预警发布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预报和预测结果、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预警等级分为四个级别,特别严重为I级,表示为红色;严重为II级,表示为橙色;较重为Ⅲ级,表示为黄色;一般 为IV级,表示为蓝色。I级为最高级别。应急预案的启动级别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定级决定。确定为红、橙色预警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上报集团公司专项应急办公室,由集团公司发布预警信息;黄色预警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蓝色预警由公司所属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自己发布,并进入相应预警期。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和应急组织机构、职能部门、所属单位通过 8.1.1 获得的预警信息,需要对系统内单位发布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同意,负责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公司预警信息发布令见附件八。

8.1.3预警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司应急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应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预警措施 :

(1) 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2) 达到突发事件Ⅲ级标准时,启动公司应急响应。

(3) 达到突发事件Ⅱ级标准时,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专项应急办公室。

8.1.4应急准备

接到Ⅳ级突发事件报告后,公司各应急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

8.1.4.1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

(1) 最短时间内核实报告真实性,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2) 按照公司应急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汇报工作。

8.1.4.2 公司应急办公室:

(1) 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2) 迅速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和事件影响单位。

8.1.4.3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1) 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应急准备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应急准备工作;

(2) 根据预报预测结果,做好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指令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作好应急准备;职能部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按照本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8.1.5预警调整和解除

8.1.5.1 预警调整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现场情况和政府部门通知,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向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汇报.

(1)Ⅰ级、Ⅱ级预警的调整。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请集团公司涉外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后由集团公司应急委员会发布调整后的预警信息;调整为Ⅲ级、Ⅳ级预警,由公司应急办公室发布调整后的预警信息,同时相应解除原预警。

(2)Ⅲ级、Ⅳ级预警的调整。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确定调整预警级别;申请调整为Ⅰ级、Ⅱ级预警,报集团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后,由集团公司应急委员会签发调整后的预警信息,同时相应解除原预警。

8.1.5.2 预警解除

当突发事件事态得到有效控制且预警涉及的客观因素已消除或预警程序结束,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由预警发布单位确认申请后,宣布预警解除,并向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汇报。

(1)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根据预案发布等级,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Ⅰ级、Ⅱ级)或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部门(负责Ⅲ级)提出解除预警的书面报告,经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Ⅰ级、Ⅱ级)或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Ⅲ级)批准,解除预警和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终止预警期,并书面报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

(2)公司所属单位(负责Ⅳ级)批准结束的预警,应将终止原因、预防措施等书面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司预警信息解除令见附件九。

8.2应急处置

8.2.1信息报告和发布

8.2.1.1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应及时向公司应急办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涉外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背景、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数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事件发展趋势分析,已经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8.2.1.2公司应急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各专项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将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作出的有关批示、指示传达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8.2.1.3 信息报告时限要求

Ⅰ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Ⅱ级及以下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要在2小时内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1)事件初报。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影响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公司应急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单位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事件数据的工作,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事件续报。在Ⅱ级以上突发事件情况稳定之前,事发单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事发单位每天9点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情况向公司应急办公室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每天10点之前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上报。Ⅰ级涉外突发事件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事件核报。事发单位在突发事件情况稳定后,应在1-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进行审核,并汇总相关数据,在1-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8.2.1.4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按照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由公司指定的对外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未经授权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受采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8.2.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属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公司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分类处置,控制事态。

(一)所属单位做好事发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救助伤员,向当地警方报警,并向国家有关机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经过及原因初步判断、伤亡损失、已采取的措施等。

(二)所属单位根据事态进展,了解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详情,包括:

1.事件涉及人员、单位或项目情况;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3.事件简要经过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件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人员姓名、籍贯、家属联系方式;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该报告的内容。

(三)如遇境外突发事件发生,所属单位应协助驻外使领馆与驻在国政府主管部门交涉。并按照所在地政府和驻外使领馆的要求,协助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公司根据需要派员参加有关工作组赴境外开展工作,处理有关事宜。

(四)Ⅰ、Ⅱ级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所属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必要时请集团公司或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赴前方指导协调。

8.2.3应急响应

8.2.3.1 应急启动条件

公司将突发事件响应分为四个级别,特别严重(红色)为I级,严重(橙色)为II级,较重(黄色)为Ⅲ级,一般(蓝色)为IV级,集团公司响应I级和II级突发事件,公司响应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所属单位响应IV级突发事件。当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公司应急响应程序:

(1)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集团启动应急预案;

(2)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集团指令公司启动应急预案;

(3) 发生公司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

(4)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请求启动应急预案; 

(5) 所属单位请求公司启动应急预案;

(6) 其它需公司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

(7) 所属单位应急响应启动;

发生IV级突发事件和其他需要各单位启动应急响应的事件,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并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

8.2.3.2响应程序

8.2.3.2.1应急报告

(1) 发生Ⅲ级及以上事件,各所属单位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电话报告。可同时向公司有关应急组织机构、公司领导报告;书面报告不超过30分钟。III级及以上突发事件,各所属单位在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要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逐级报告,报告的程序和要求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公司接到Ⅳ级突发事件报告时,按照8.1.4的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 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在接报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公司应急办公室接报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核实,并在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4) 在履行公司内部报告程序的同时,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责任部门在30分钟内电话向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汇报,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汇报情况。书面汇报不超过45分钟。

8.2.3.2.2 应急报告内容

应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各专项应急预案中要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明确细化应急报告的内容。

8.2.3.2.3 应急通报

(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将政府相关部门、集团公司、公司作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和决定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传达给所属单位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2)公司应急办公室根据汇总后的突发事件重要信息和情况,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

(3)各所属单位应急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和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

8.2.3.4应急行动

根据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情况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办公室提请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办公室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提出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申请,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应急预案启动令,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外出时,自动授权应急办公室宣布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返回后补签应急预案启动令。各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需及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

8.2.3.5Ⅲ、IV应急处置流程

Ⅲ、IV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公司统一领导下进行。发布Ⅲ级、IV级警报,宣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后,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公司报告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8.2.3.6Ⅰ、Ⅱ级应急处置流程

Ⅰ、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进行。发布Ⅰ级、Ⅱ级警报,宣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后,所属单位除采取本预案8.2.3.5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四)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六)及时向公司报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意见、建议;

(七)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八)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8.2.3.7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

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处置效果,对应急预案启动单位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1)I、II级应急响应的调整。公司应急办根据现场指挥部提出的调整意见,上报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批。调整为III、IV级后的应急响应启动程序仍按8.2.3.5条规定办理,同时解除原应急响应。

(2)III、IV级应急响应的调整。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确定调整级别。申请上调为I、II级应急响应后,应报集团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审批。调整后的应急响应启动程序仍按8.2.3.6条规定办理,同时解除原应急响应。

8.2.3.8对于应急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集团公司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根据集团公司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或者应所属单位的请示或公司有关部门的建议,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处置建议向公司领导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启动相关预案,必要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

8.2.3.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8.2.3.10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部署要求和决定,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8.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公司处置的,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办公室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所属单位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并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单位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和调度系统内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员工的稳定工作;

(5)及时向公司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所属单位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地方政府、境外使馆等相关政府机构和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8.2.5应急终止

8.2.5.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急状态终止: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达到应急终止条件: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事故的相关人员得到救治和合理安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确认报告。

8.2.5.2 终止程序

8.2.5.2.1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专项应急处置达到终止条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8.2.5.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未得到确认时,继续进行应急处置;

8.2.5.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得到确认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应急预案关闭令,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终止,报告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

8.3恢复与重建

8.3.1善后处理

所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的物资,要有关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公司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所属单位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8.3.2调查与评估

公司有关部门要会同所属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公司作出报告。

8.3.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所属单位、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负责。

需要公司支持的,由所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请求,公司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矿区、厂区、工业园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4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事发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具体按照《中电投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9应急保障

公司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员工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力资源

所属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配合公司及政府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9.2财力保障

公司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预算。

各级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9.3物资保障

公司风险部具体负责协调、指导所属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所属单位应根据应急专项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9.4 通信保障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应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并完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应急办公室、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现场应急指挥部之间应至少保证移动、固话等二种以上相互独立的通信联络方式。

9.5科技支撑

公司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提高公司安全科技水平。

10监督管理

10.1预案演练

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10.2预案完善

应急预案要定期修订。在相同事故或应吸取教训的事故发生后也要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10.3预案存放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总体、专项预案应集中存放在公司风险部和所属单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并使用专用的文件柜和文件夹存放。

10.4宣传和培训

公司系统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网络、培训班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加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单位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针对各项目的特点,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0.5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能港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预案管理

11.1公司应急办公室每年对本预案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三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11.2因以下原因出现不符合项,应在二个月内完成预案的调整修订:

11.2.1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或者变更;

11.2.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变更;

11.2.3单位、部门或者岗位发生较大变化;

11.2.4地域、环境、气候、工艺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

11.2.5产业增加或者发生变化;

11.2.6应急演练过程中或者实际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应急预案存在问题;

11.2.7其他原因。

11.3预案的评审、发布和备案

11.3.1预案的评审、发布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1.3.2公司经过评审、发布的应急预案报集团公司、国资委、商务部及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11.3.3所属单位经过评审、发布的应急预案报公司、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1.3.4公司及各单位将相关的预案存放在应急管理部门,使用专用的文件柜或文件夹存放。

12支持性文件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3《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

13附件

附件1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附件2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附件3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急组织体系框图

附件4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附件5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急报告程序

附件6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急响应程序

附件7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报告记录表

附件8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预警信号发布令

附件9  中电投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预警解除令

附件10 中电投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启动令

附件11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关闭令

附件12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目录

附件1

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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