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晓蒙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本部的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
3 基本原则
3.1 劳动用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公司员工应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劳动,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3 公司依法平等对待员工,制度化管理公司。
4 劳动用工分类
公司劳动用工按照签订合同的类型分为三种类别:
4.1 正式在编员工
简称为正式员工。是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领酬的员工。
4.2 退休返聘员工
已退休,但因经验丰富、能力卓越继续为公司服务,与公司签订聘用协议,在公司领酬的员工。
4.3 劳务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公司,与公司签订岗位协议,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务派遣机构领酬的员工。
5 员工调岗
5.1 公司禁止各部门私自招用各类员工。
5.2 员工调岗仅限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
5.3 各部门进行岗位调整,必须坚持劳动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提前以书面形式请示部门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根据会议纪要,以人力资源部发出的调岗书面通知为调整依据。
6 员工待遇
6.1 正式在编员工待遇
6.1.1 工资
包括岗位工资、业绩奖金、综合绩效奖金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具体比例及标准见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6.1.2 福利
包括交通费、通讯费、餐补及补充医疗保险等。
6.1.3 保险
公司为员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6.2 返聘员工待遇
6.2.1 工资
即返聘专家费。
6.2.2 福利
包括交通费、通讯费及餐补等。
6.3 劳务派遣员工待遇
见《泰达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及工资待遇管理规定(试行)》。
7 员工变动
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必须按劳动法规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获准后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将理由书面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