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心理训练对于提升警察心理素质、保持警察心理健康和提高警察实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心理训练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等还建立了专门的心理训练基地,配备专业器材,在增强人们身心健康和优化个人职业心理品质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并在教育、军事、警察、医学、文体等众多领域得到普遍推广。我国的警察心理训练尚处于尝试与探索阶段,公安部也正逐步将警察心理训练纳入“三个必训”体系之中,心理训练是警察心理教育的必然趋势。
第一节警察心理训练概述
一、心理训练的概念
什么是心理训练呢?从广义上讲,心理训练就是有意识、有目的地对人的心理过程和个性特征施加影响,使生理、心理状态发生变化,并能控制在最适宜的程度,借以最大限度地挖掘心理潜力,增强身心健康;从狭义上讲,心理训练是指以 特定心理特征为目标,采用专门仪器、动作等心理学手段,使人达到良好心理状态的过程。
一、警察心理训练的意义
心理训练作为培养与提升警察心理品质的重要手段,它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挖掘警察的潜能,促进警察的心理成长
据心理学分析,人的心理活动可分为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而心理训练就是将人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结合在一起,使之协调发展、互相促进,从而更大程度地挖掘人的潜能。实践证明,通过针对性的训练,能全面提高人们的观察、注意、想象、记忆、判断、推理、应变、创造性思维等各方面的能力,能培养人们积极的情感、顽强的意志力等。
(二)改善警察的心理机能,提高警察的心理健康水平
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民警经常处于应激状态中,精神负荷重、身心疲惫,心理健康状况不佳。部分警察心理保健意识淡薄,由于职业的局限,具有压抑、封闭、过分自尊等心理特点,即便遇到极大的心理困惑,也不轻易对他人袒露心扉。长期积压的负性情绪,很容易在外界环境的过度刺激下爆发出来,造成行为失控、毁物伤人等恶劣后果。针对警察的这些心理状况进行有的放矢的心理训练,可以改善他们的心理机能,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如认知心理训练能改变警察消极的认知方式,并让其学会合理调控情绪;个性心理训练能弥补警察原有的个性心理缺陷,塑造健康人格。
(三)有利于警察消除疲劳
警察经常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环境中,要消耗大量的生理能量和心理能量,容易造成身体或心理疲劳,形成职业倦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生理能量与心理能量得不到及时补充,就无法继续坚持工作。
心理训练能帮助警察有效地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脑力。如团体心理训练采用的是活动、体验、分享、感悟的模式,所有游戏都是适合儿童玩的,这些游戏基于人的天性,抛开了警察庄重的面纱,还原人的本性,让警察久违的童心表现得淋漓尽致。它是一种身心的彻底放松,是一种心灵的碰撞,人格的互动,使警察在乐趣中受训、在受训中成长。
(四)帮助警察适应实战环境,提高警察的实战能力
临危不惧、处变不惊、果敢坚毅、拥有良好的战斗环境适应能力是一个优秀的警察应具备的心理素质。而警务实践中,有些警察还需要在这方面加强训练。针对日常警务活动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通过设置模拟的实战环境进行心理训练,能有效提高警察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与心理承受能力。
三、警察心理训练的原则
心理训练的原则是建立在人们多年来心理训练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的,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心理训练过程的规律性,这些原则是有效地进行心理训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公安部门在组织心理训练时,遵循这些原则,可以保证心理训练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高心理训练质量,避免“走弯路”,并最终获得预期的心理训练效果。这些心理训练原则主要有以下七项。
(一)结合实际原则
心理素质的提高是在实践中实现的。如果心理训练没有结合实践活动,警察个体的心理弱点就不能完全地暴露出来,心理训练也就如隔靴搔痒。因此,在心理训练中,模拟实战情景,才能实实在在地提高警察的实战应激能力。心理训练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模拟情景与实战条件的一致程度,相似性越大,效果越好。
(二)全面发展原则
警察心理训练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促进警察心理机能的全面发展。心理学家认为,任何单独心理机能的改善,很少能使其他机能得到同样的改善。不论它们何等相似,各种不同的心理机能必须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法,施加不同的训练,才能够发展、完善起来。因此,心理调练中外部的刺激不能是单一的,设置的困难和危险情况、训练的内容应该多样化。只有实施整体性的训练,给予多种多样的刺激,才能全面发展警察的心理机能。
(三)循序渐进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是指在心理训练中,依据警察心理素质形成的规律和训练内容本身的内在逻辑顺序,由易到难,由浅到深,由弱到强,最终达到最佳的训练效果。具体表现在两个方西:在训练内容上,应根据警察的认知发展顺序,先理论后操作,先技术后战术,依次进行;在训练程度上,应根据警察的心理承受能力,逐步增加心理负荷,使他们的心理承受力及心理稳定性由弱到强,由恐惧到习惯,由被动到主动。训练初期就提出过高的要求,不但达不到训练的最佳效果,反而会使受训人员产生挫败感,进而产生抵触情绪。
(四)差异性原则
在公安部门组织的心理训练中,通常是以集体训练为主,心理训练的内容和方法大致相同,心理训练内容是大多数警察经过努力都可以掌握的。但还应该在这个基础上及时发现警察之间心理上的差异,并据此调整和改变心理训练的内容和方法,以便有的放矢地进行心理训练。在多年的心理训练实践中,人们发现每一种心理训练方法都有它的适用范围及局限性例如,表象训练可能对于想象能力差的警察来说效果不大,这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心理训练方法。另外,对于容易紧张的警察或抱无所谓态度的警察,在心理训练时应作不同的指导,对于前者,应加强放松训练和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对于后者,则应加强心理动员和激发成就动机。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心理训练这个问题上,千篇一律、整齐划一的做法
不可取,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应该在一般要求的这个前提下“对症下药”,要善于找出并使用特定的“钥匙”,打开每个警察的心灵之“锁”。
(五)持之以恒原则
之所以把持之以恒作为心理训练的原则之一,主要是因为在过去的心理训练实践中,有些人总是寄希望于短期的心理训练就产生明显甚至惊人的效果,有些人经过几次心理训练后,由于看不到效果或效果不那么明显,就失去信心,从此再也不练了;还有些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高兴时想起来或需要时就练一段时间,然后就放在一边,大大地影响了心理训练的效果。应当看到,在影响心理训练效果的众多因素中,能否持之以恒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六)保健性原则
心理训练对警察心理的影响必须是全面的、积极的,必须有利于促进警察身心的健康发展。训练中任何有可能损害警察身心健康的行为和做法都是必须避免的。
(七)最优化原则
进行心理训练时,应将训练任务、训练内容、训练方法与手段、训练形式、训练时间和训练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安排,以获得最大的训练效果。
警察心理训练的原则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变化和发展有赖于心理训练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及有待于我们对心理训练过程的规律在认识上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