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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福州客运段动车组列车商品采购供应项目谈判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福州客运段动车组列车商品采购供应项目谈判结果公示
福州客运段动车组列车商品采购供应项目谈判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动车组列车商品采购供应项目招标(南铁段招【2018】56号),于2018年12月28日,在福州客运段招标办的监督下,在福州完成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将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招标编号 |
包件号 |
中标候选人 |
招标方式 |
南铁段招【2018】56号 |
1 |
流标 |
公开招标转谈判采购 |
2 |
福州开发区裕嘉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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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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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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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福州新美膳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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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三和(烟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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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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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州和康源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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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州翁财记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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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州鼎天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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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福州万华瑞田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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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三和(烟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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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福州融威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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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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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福州爱乡亲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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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福州鑫东源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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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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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福州和康源贸易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招标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招标办和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南昌铁路局福州客运段纪委:0591—87050892
南昌铁路局福州客运段招标办:0591—87053432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