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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26,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陇南成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陇南-成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标编号:GSLC(CW)-2018-1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成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LC(CW)-2018-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成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成发改字【2018】2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2、招标单位地址:成县
2.3、项目名称:成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该项目是对原县医院三层门诊楼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后做为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及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834.49平方米。主要涉及原有设施拆除、维修工程、改造工程、新设卫生间给排水及卫生器具安装、采暖安装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综合布线工程。
2.5、项目实施地点:原成县人民医院门诊楼
2.6、建设工期:40日历天
3、报名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单位在参加项目投标时需携带的证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依据甘建科﹝2017﹞8号以及陇建发﹝2017﹞98号文,专项管理人员原岗位证书已作废,报名和投标时应提供新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到甘肃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基本账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总工职称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报名。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4、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5、省外企业开标前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6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招标人: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曹国宁 联系电话 :13993915886
7、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超 联系电话:18793942821
8、监督单位:
成县发改局:0939-3216716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