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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公园壹号西湖镇东湖社区果园组棚改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常德 | 招标业主/代理: |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1.15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常德公园壹号西湖镇东湖社区果园组棚改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常德,所属行业分类:公园,采购业主: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园壹号(西湖镇东湖社区果园组棚改工程)已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以西发改招【201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公园壹号(西湖镇东湖社区果园组棚改工程)。
2.2 建设地点:常德市西湖管理区。
2.3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260.87平方米(含13.89亩),建筑基底面积2935.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50.61平方米(住宅面积13815.60平方米,商业面积945.54平方米,杂物间面积1868.07平方米,物管用房面积121.40平方米)。主要包括1栋6F(局部1F)商住楼及3栋6F住宅楼的建设。同时包括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给排水、绿化及消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2.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装饰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湘建建[2013]282号 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0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5日09时3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X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X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01月15日--2018年01月19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18年01月15日--2018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不记名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2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第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36-282911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0.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请各投标人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关键字:公园,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