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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汉[交易系统]湖北省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QPZ-KY01,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公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北省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地下连续墙重力式锚碇基础
关键技术研究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湖北省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294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北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科研项目“湖北省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地下连续墙重力式锚碇基础关键技术研究”的协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黄石市阳新县太子镇,接拟建的大冶至阳新高速公路,经金海开发区、韦源口镇,在棋盘洲跨越长江,经赤西湖,止于黄冈市蕲春县管窑镇红旗岗村,接已建的沪渝国家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路线全长21.951km,其中长江大桥长3119m,其中跨江主桥主跨1038m双塔单跨钢箱梁悬索桥,两岸接线工程路线长18.832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新港互通至终点段7.651km采用六车道,其余14.3km采用四车道。
棋盘洲大桥黄石侧锚碇采用地下连续墙基础,锚碇锚体采用较为轻盈的分幅式框架结构。主缆在黄石侧锚碇的入射角为21.604°,前锚室主缆中心线的水平角为40°。基础以上部分(基础顶面高程+17.000m)锚体高25m,长57.2m,基础以下部分后锚块区域与地连墙基础顶板连为一体,高15.0m。横桥向上下游两锚体中心距34.5m,单个锚体横桥向前趾宽9.8m,后趾宽17.8m。散索鞍处主缆I.P.点标高为37m处;散索鞍支墩采用空心柱式支墩,顶面尺寸4.3×7.3m,散索鞍传来的荷载通过支墩传递至基础顶板;前锚室侧墙厚度1.0m、前墙及顶板厚度0.8m。散索鞍支墩及前锚室采用C40混凝土,锚块采用C30混凝土。
黄石侧锚碇采用局部设置空隔仓的重力式深埋实体基础,施工现场实际地面高程19.50m,基础设计底标高-32.5m。基础开挖采用地连墙结构和环形内衬支护形式,地连墙外径64m,壁厚1.5m。地连墙设计顶面高程+17.00m,地连墙底平均高程为-44.75m。地连墙基底处于中风化层,岩面起伏较大。锚碇临近长江,汛期长江水位较高。为减少地连墙开挖坑外地下水的渗透,地连墙嵌入节理裂隙发育较少、透水率较低的中风化岩层深度不小于3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湖北省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地下连续墙重力式锚碇基础关键技术研究协作单位,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QPZ-KY01。
标段划分及主要研究内容表
标段 |
项目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 |
研究期限 |
QPZ-KY01 |
湖北省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地下连续墙重力式锚碇基础关键技术研究 |
1、高水位条件下挖深大于50m的超深地下连续墙地下水渗流研究; 2、大直径超深圆形地下连续墙基坑稳定性研究; 3、施工因素对超深地下连续墙支护受力和变形的影响分析; 4、地连墙施工过程监测数据反分析与预警预报平台开发与应用; 5、大直径超深地下连续墙复合锚碇基础施工及运营过程受力性能分析; 6、考虑地连墙作用的复合锚碇基础设计方法研究; 7、申报发明专利1项,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项; 8、协助招标人完成上述研究成果的应用,负责本项目全部研究成果的汇总、验收结题和报奖等工作。 |
42个月(具体期限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8:30至2018年1月22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投标人使用其办理网员的CA认证身份锁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并于 2018年1月16日至 2018 年1月22日17:30 (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后,即可免费下载获取文件,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载招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或补遗书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补遗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2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将予以退还。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海铭星集团院内大桥指挥部
邮 编:435400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13-3660909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李先生,王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11/816,027-87509500,13011016596
传 真:010-59273266
网 址:www.bjztc.com
附件1:
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QPZ-KY01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或大专院校。 |
表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QPZ-KY01 |
近5年内(以项目结题报告、鉴定意见或验收评审意见出具时间为准),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至少完成过1项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400m的斜拉桥或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600m的悬索桥桥梁或地基基础专业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
注:
1. 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表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QPZ-KY01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桥梁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至少承担过1项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400m的斜拉桥或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600m的悬索桥桥梁或地基基础相关专业科研项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
技术负责人 |
1 |
桥梁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至少承担过1项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400m的斜拉桥或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600m的悬索桥桥梁或地基基础相关专业科研项目。 |
注:1.“桥梁或相关专业”指桥梁工程、路桥工程、结构工程、工程地质等。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表,以证明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社保证明开具日期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之内。
3.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承担过”不要求结题。
表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履约情况最低要求)
1.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 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网上报名开始)日起前2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附件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省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地下连续墙重力式锚碇基础关键技术研究协作单位招标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第四条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第二章 评标组织和评标程序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交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推荐产生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九条 评审程序
(1)初步审查;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 初步审查
第十条 通过初步评审的条件
(1)符合招标公告第4.2款的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一致;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规定签署,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要求只填报了1个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理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要求签名并加盖了单位公章;
(8)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10)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2.5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四章 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步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的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3)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4)投标人履约情况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五章 详细评审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审查、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不得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2.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服务报酬的办法;
3.投标人对合同纠纷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4.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5.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详细评审不予通过。
第六章 澄清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第十五条 招投标期间,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人员、业绩、信誉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若招标人在评标过程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文件将被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七章 综合评分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为90分(其中商务文件40分、技术建议书50分),报价评分的分值为10分,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商务评审 4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研究项目业绩10分
a.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6分;
b. 投标人为交通行业相关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省部级以上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重点学科的依托单位(以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为准),加4分;
(2)投标人研发经验与履约能力:20分
a.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2分;
b. 近5年内(以项目结题报告、鉴定意见或验收评审意见出具时间为准),作为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者每增加1项交通运输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已通过交通运输部鉴定)加1.5分。本项最多加3分。
c. 近5年内(以专利授权时间为准)每获得1项斜拉桥或悬索桥桥梁基础或锚碇基础方面的国家发明专利,得1分,本项最多加2分。
d. 近5年内(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每获得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加1分;每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的,加1分;每获得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1项及以上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
上述加分项中的近5年均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拟从事本项目人员的资格和能力10分
a.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6分;
b. 近5年来(以项目合同或任务书、人员任命等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每承担1项斜拉桥或悬索桥桥梁或地基基础相关专业科研项目,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c. 近5年来(以项目合同或任务书、人员任命等为准),作为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每承担1项斜拉桥或悬索桥桥梁或地基基础相关专业科研项目,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上述加分项中的近5年均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二)技术评审 50分
评标委员会还应从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的分析和评价(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的分析和评价一般,得3-4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的分析和评价全面、深入、准确,得4-5分;
(2)主要研究内容、主要技术创新点、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15分)
主要研究内容掌握、主要技术创新点和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一般,得9-12分;主要研究内容明确、主要技术创新点和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多,得12-15分;
(3)技术路线与实施方案(15分)
项目研究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一般,得9-12分;项目研究的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可行,得12-15分;
(4)进度安排(5分)
项目研究的进度安排一般,得3-4分;项目研究的进度安排合理,得4-5分。
(5)技术经济指标及对依托工程的技术支持(10分)
技术经济指标及对依托工程的技术支持一般,得6-8分;技术经济指标及对依托工程的技术支持强,得8-10分。
投标人的技术评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第(1)、(2)、(3)、(4)、(5)项技术评分取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的评分值取小数点后1位,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再合计得分。
第十七条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在保持投标报价总价不变和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对算术上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进行修正,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填报的合价为准,修正单价;
(4)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修正细目合价;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算术性修正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打分(保留2位小数)。报价评分计算采用以下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
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算术性修正且投标人投标报价(如有算术性修正则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85%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二)评标价得分
当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F — 评标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5 ;若D1<D,则E=0.4。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评分之和。
第八条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与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价,计算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得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得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仍不能确定时,以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先者优先。
第九章 评标报告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述
(二)招标过程(包括开标记录);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四)评标工作;
(五)评标结果;
(六)向投标人的澄清记录及评标附表;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经备案、公示后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