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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11,截止日期:2017-11-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宝泰花苑德化县第二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勘察、设计,所属区域:福建-泉州-德化县,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德建招字〔2017〕080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德建招字〔2017〕080号 | ||||||||||||||||||||
开标时间:2017-11-0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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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德建招字〔2017〕080号的宝泰花苑(德化县第二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2017】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宝泰花苑(德化县第二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2.2. 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宝美村;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宝泰花苑(德化县第二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包含高层住宅楼、地下室、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等建设。总用地面积28133.52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8.30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90万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地块一用地面积14606.85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75米;安置房地块二用地面积13526.67平方米,容积率≤3.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75米。 2.3. 投资总额: 48966.9万元; 2.4.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三维建筑信息模型(BIM)、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及岩土工程勘察(含基坑与边坡支护设计)。 2.5.2. 招标内容: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边坡及基坑支护设计、幕墙设计、门厅及候梯厅装饰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内容。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壹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规模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项目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8:00 至2017 年10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4.2. 获取方法:以不记名的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支付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 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宝泰花苑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若投标申请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3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德化县龙鹏街117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德化县龙鹏街117号);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提供有效的“报名号”及密码,未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报名号”及密码无效、逾期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工程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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