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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葛岭镇葛岭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7〕44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7〕44号 |
开标时间:2017-11-09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闽建咨业〔2017〕44号 (招标编号)的 葛岭镇葛岭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樟发改审批 〔2017〕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葛岭镇葛岭安置房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葛岭镇葛岭村葛岭中学旁规划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5180平方米,建设32层安置房1栋,并建设配套附属生活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栋数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8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等服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含绿化工程)、基坑支护、人防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和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本条不适用。 3.4.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 日至2017年10 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02时30至05时00分,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2)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6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8.534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78号 邮 编:350000 电 话: 18606019977 联系人: 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中墩展进巷60号美墩一弄三楼,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867663 传真:0591-87867663 ;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永泰农联社北门分社 帐户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10 5110 3001 0000 0103 91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闽建咨业〔2017〕44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永泰县监察局、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县政府大院内、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 监督电话:0591-24872866、2483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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