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分公司省内品牌评价调研项目_比选,所属区域:,所属行业分类:移动中国,采购业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 采购物
本次采购需求物为省内品牌评价调研项目。拟引入一家专业咨询公司为我公司提供品牌调研和终端公司运营情况调研服务。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要求 1、项目目的 为更好地支撑公司发展,通过专业的市场调研,了解不同区域渠道客户对相应手机品牌(分公开版和定制版)在各个产业链环节中的认知评价与原因;掌握终端公司与其他浙江的平台商相比,在分销业务和零售业务上的优势与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改善短板环节,助力公司提升销量和份额。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围绕品牌调研和终端公司运营情况调研两大部分内容开展。 2.1品牌调研 对品牌在各地市的利润空间、销售表现、产品、售后服务、价格管理、营销支持、品牌形象和合作关系等维度进行综合打分和评估;对品牌的产品线,产品策略,渠道模式和未来规划进行调研。 2.2终端公司运营情况调研 终端公司与其他浙江的平台商相比,在分销业务和零售业务上有何优势与不足。内容包括(销售业绩、销售管理、促销推广、B2B网站、渠道管理、渠道合作关系、培训和售后体系等方面)。 3、项目调研要求 3.1调研范围 为了形成全面系统的评价模型和分析报告,本项目调研范围需兼顾浙江省内11个地市的移动人员、厂商销售人员,终端公司内部员工,不同区域消费者和渠道,需要覆盖定制版和公开版手机出货的渠道。 3.2调研方法 本项目可采用电话访问、深访、拦截访问、小组访谈或其他必要定量的研究方法。 3.3调研样本量 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内部人员调研样本量:100人;包括省、市移动公司和终端公司人员。行业人员调研样本量:1000人;包括厂家、分销商、零售商在省、市的各类人员。移动用户调研样本量:330人;包括11个地市移动4G用户。小组座谈会样本量:11场,包括11个地市,每个地市的行业人员代表。 4、项目成果及周期 4.1预计输出项目成果
4.2项目周期 本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80天,具体时间节点在合同签订时明确。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5、项目建议书内容 5.1供应商简介。 5.2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和目的的理解、对本项目及各子项目研究思路或方案的设想。其中,对本项目研究思路或方案的设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整体思路和框架、方案的科学性和创新性、方案的可行性、方案与本项目的需求的契合度以及项目组织安排的合理性、可控性。 5.3供应商详细说明关于所提供咨询服务质量的监控流程或监控方法。 5.4供应商相关项目经验介绍及人力支撑情况。包括: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与其他企业或电信运营商(不含中国移动)合作开展的终端市场监测分析相关项目案例介绍;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与中国移动/终端公司开展的终端产品需求分析、监测分析相关项目合作案例介绍;本项目拟安排的负责人经验介绍;本项目团队成员介绍等。 5.5供应商认为必须要在项目建议书中进行阐述的内容。 (二)项目团队要求 1.负责人要求。项目团队需要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协调该项目的各项可用资源,监控项目各项工作的执行进度及效果,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及优良成果;该负责人要求具有丰富的通信业分析经验,有4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需配备24小时开机的移动电话以及相应的固定电话,确保7*24小时联系不间断。人员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 2.团队成员要求。调研项目团队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研究经理2人)。专职人员需投入100%的时间和精力于双方协定的服务范围,以确保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工作。高级研究经理必须具有5年以上电信行业或终端行业咨询经验,需全程参与项目的各个阶段工作。服务团队的其他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电信行业或终端行业咨询经验。 3.合作期内,供应商需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可出现任何岗位的空缺状态,1个月内人员流动性累计不得超过2人,所有人员变动必须在72小时之内告知甲方,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调整。 4.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就职背景、从业年限、所获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务经验介绍及相关证明文件。 |
||||||||||||||||||||||||||
二、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要求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市场调研相关服务资质。
2、不得以任何挂靠单位形式参与本项目。子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关授权证明签章原件。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与中国移动无严重违约情形。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服务大型企业同类项目的合作经历。 6、供应商应具备五年以上国内市场调研和咨询经验。 |
||||||||||||||||||||||||||
三、获取比选文件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02月26日10时00分至2016年03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3月10日14时00分;地点:杭州江干区剧院路358号宏程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剧院路358号宏程国际大厦22楼 联系人:来君 联系电话:13858100169 邮 编:310020 传 真:0571-56669998 |
||||||||||||||||||||||||||
八、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无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01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