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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湖北 | 招标业主/代理: |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2.25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沪渝高速公路排湖互通新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第2次答疑,所属区域:湖北,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排湖互通新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第2号补遗书
根据《沪渝高速公路排湖互通新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现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及第1号补遗书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和第1号补遗书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招标文件补遗
1、招标文件P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修改如下: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内还应包括U盘一个,内容应包括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预算书的所有内容以及WECOST造价管理软件导出的送审文件电子版。U盘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标段名称,并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招标文件P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项修改如下: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资质和业绩)封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标段号: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封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标段号:
投标文件第三个信封(不加密电子文件)封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标段号:
3、第1号补遗书4.1.2项修改为:投标文件的第一信封、第二信封、第三信封应分别包装,封套的外表面均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招标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