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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晋江市桥南片区市政道路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016-01-16 12:30:2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泉州-晋江 招标业主/代理: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1.15 截止时间:  2016-2-23

摘要:本公告受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16,截止日期:2016-2-2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晋江市桥南片区市政道路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晋江,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晋设施招[2015]121404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设施招[2015]1214042
开标时间:2016-02-2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晋设施招[2015]1214042的晋江市桥南片区市政道路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015]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晋江市桥南片区市政道路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晋江市桥南片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总长4.7千米,除兴霞路(泉安北路至江滨南路段)为城市次干道,其余均为城市主干道。池峰路起于望江路,止于泉安北路,长1.57千米,宽60米;望江路起于池峰路,止于兴霞路,长0.96千米,宽40米;大华路起于池峰路,止于兴霞路,长0.78千米,宽40米;兴霞路起于迎宾大道,止于江滨南路,长1.42千米,其中迎宾大道至泉安北路段长1.14千米,宽40米,泉安北路至江滨南路段长0.28千米,宽30米。本工程所有道路均为已建成道路,仅进行路面改造和景观提升,无需进行地质钻探,只需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及其附属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额为2943.67万元,其中建安投资2484.29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等工作。
2.5.2.  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管线综合、雨污水、绿化等的工程测量及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只允许以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的形式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设计和设计单位、勘察和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要求;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6 年1月18日至 2016 年1月22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23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2484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  68.8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工程勘察综合费用:以设计费的10%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172号,邮编:362200;
电话:18659803368 传真:             ;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津淮街霞淮花苑老人活动中心2楼,邮编: 362000 ;
电话:0595-22538589, 传真:0595-22538589;
联系人:  小吴。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晋江世纪大道南路城市规划展馆二楼。
2016年1月18日
关键字:勘察设计,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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