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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金石垸砂石资源开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常德-汉寿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汉寿县水利局/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15 | 截止时间: | 2016-2-5 |
摘要:本公告受汉寿县水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16,截止日期:2016-2-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常德金石垸砂石资源开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常德-汉寿县,所属行业分类:砂石,招标代理: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汉寿县水利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石垸砂石资源开发勘测设计招标事项已由汉发改招[2015]302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汉寿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石垸砂石资源开发设计项目;
2.2项目地点:汉寿县境内;
2.3设计招标范围:金石垸砂石资源开发设计范围为:采砂论证报告编制、防洪影响专题报告、数学模型分析计算、河工试验(物理模型)等;
2.4设计费上限值:约478万;
2.5设计周期:_150_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照《水利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证照,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及破产清算状态,并具备相应的项目设计经验,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任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8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 17:00 时,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应以招投标监管机构(或银行)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汉寿支行
6.3投标单位需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银行转账回单以电子版形式传入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备案:(934612928 @qq.com)电话:0736-2338998。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寿县国土局院内,电话:18244892528)购买招标文件;
6.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按期年检合格);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拟任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上述资料均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 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7.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汉寿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7.3 逾期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水利局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
联 系 人:吴主任
电 话:138750433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
联 系 人:童女士 蒋女士
电 话:18244892528 18103869397
关键字:砂石,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