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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宁县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05,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中卫[中卫市]中宁县兴仁综合供水泵站改造工程二[]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宁夏-中卫-中宁县,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宁县水务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中宁县水务局 委托,现就中宁县兴仁综合供水泵站改造工程 招标现做如下变更:
一、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18年7月9日上午9时00分。
二、原(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3.2项现变更为:
(一标段)设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808850.08元;
(一标段)最低报价为: 1720907.58元;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水利工程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宁水计发〔2016〕10号关于发布《宁夏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的通知进行编制;建筑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装饰装修计价定额》。
2、宁夏水利厅发布的《宁夏水利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1期)、《2018年宁夏工程造价信息》第2期,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市场价。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根据《宁夏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的规定,进入工程单价的材料预算价格,高于《宁夏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规定的定值价格部分计取税金后,作为价差列入相应工程费用项内。
4、税率标准执行宁水建发【2018】18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计价系数的通知》的相关标准,税率为10%。
5、维修项目取费类别:三类企业、四类工程。
6、土建中计入暂列金50000元。
三、原(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现增加第10.2项: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原(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现增加第10.3项最高限价为:
(二标段)最高限价:1552336.43元
(二标段)最低报价:1474719.61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水利工程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宁水计发〔2016〕10号关于发布《宁夏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宁夏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的通知进行编制;建筑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装饰装修计价定额》。
2、宁夏水利厅发布的《宁夏水利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1期)、《2018年宁夏工程造价信息》第2期,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市场价。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根据《宁夏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的规定,进入工程单价的材料预算价格,高于《宁夏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规定的定值价格部分计取税金后,作为价差列入相应工程费用项内。
4、税率标准执行宁水建发【2018】18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计价系数的通知》的相关标准,税率为10%。
五、原招标文件各标段中涉及到的评标委员会设置现变更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共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六、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控制价文件控制价清单中,请各投标单位持CA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七、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中宁县水务局
地 址:中宁县富民路
联系人:杨君明
电 话:13519252128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蔡桥路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联系人:刘艳芳
电话:0955-7654434 1470955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