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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桂龙选矿有限公司建设日选铅锌矿1000吨项目
2015-03-04 06:00:56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5.03.02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桂平市桂龙选矿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受桂平市桂龙选矿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公司桂平市桂龙选矿有限公司建设日选铅锌矿1000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平市桂龙选矿有限公司建设日选铅锌矿1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桂平市桂龙选矿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拟建地点位于广西桂平市厚禄乡白马圩一带。
建设规模:日处理1000吨铅锌矿石。
选矿工艺:浮选。
产品方案:铅精矿、锌精矿。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矿堆场、破碎场、选矿车间、尾砂临时堆场以及生活区、循环水池、变电房等配套生产生活、办公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空气污染源主要有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过程产生的粉尘以、运输扬尘及少量汽车尾气,均为无组织产生及无组织排放,在未采取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废气排放对空气环境有一定影响。
(2)废水:雨水冲刷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等产生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3)固体废物:主要为进行局部场地平整、地面设施建设等产生废土石方,地基开挖产生废石和生活垃圾。
(4)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5)生态环境:矿山工业场地平整、矿山道路修建、其他生产辅助设施的建设,将破坏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引发水土流失加剧,并扰动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2、运营期
选矿厂运营过程中的主要的污染是生产粉尘、选矿废水、尾矿渣、选矿设备噪声造成的环境影响。
(1)生产废气: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气主要是原矿石堆放和破碎产生的粉尘。
(2)选矿废水全部实行循环使用,无外排量,选矿废水对周边水体白马河无影响。
(3)选矿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影响,修建隔声围墙,同时采用减震、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噪声影响相对较低。
(4)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选矿尾砂,尾砂排入尾砂临时堆场,后外卖给广西港桥水泥有限公司对环境影响较小;沉淀池产生沉淀池废渣的量为150.6t/a,沉淀池泥渣定期清理重新运至选矿车间洗选,不外排;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临时垃圾池内,每天送至厚禄乡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项目基建工程量不大,产生粉扬尘等污染物量较小,其影响是暂时的,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的粉扬尘、噪声的防治工作后,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不大。厂区建设、厂区道路等生产活动的建设,将破坏场地内的植被,使局部水土流失加剧,并扰动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但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较小。施工期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垃圾收集,定期运至厚禄乡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粉尘:
①项目在破碎、转运、筛分工艺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②在选矿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起尘点采取喷雾洒水增加矿石表面湿度,降低产尘量;
③选矿车间建筑物为半敞开式建筑物,车间内配备通风设施(排气扇),增加空气流通速度,有效避免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聚集;
④加强劳动保护,向职工发放口罩或防尘罩等“劳保”用具,在产尘工序、配药工序、选矿工序长时间工作的配戴口罩或防尘罩。
运输粉尘:
①对厂区路段易扬尘路段定期洒水,对进厂道路进行绿化;
②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限制超载,限制车速;
③对运输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避免沿途洒落,以减轻扬尘污染;
④对于项目的原矿堆场,周边设置简易墙体围栏,避免遇上大风天气起尘影响范围过大,对周边的大气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矿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尾砂经橡胶带式过滤机和尾砂浓缩⑶池脱水滤干处理后的废水采用排污管道自流至项目选矿厂的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②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白马河。
③工业场地其它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选矿厂工业场地修建雨污分流系统,即在所有生产车间设置污水收集沟,在原矿堆场修建雨水收集沟,将收集的厂区工业场地污水沉淀后送至选厂循环水系统,可补充生产新鲜用水;初期雨水收集后可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补充新鲜水。
④原矿堆场、尾砂临时堆场防水措施
为防止原料堆场、尾砂临时堆场、精矿仓库产生的淋溶水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减少原矿堆场、尾砂临时堆场、精矿仓库在雨季对地表水环境的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将对原矿堆场、尾砂临时堆场进行防渗地面硬化,并搭建挡雨棚,沿着边沿建设截排水沟。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尾砂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根据对项目尾砂进行的放射性检测检测结果,项目尾砂符合水泥厂掺入料的用料要求,本项目拟将尾砂采用橡胶带式过滤机进行真空脱水过滤处理,干尾砂暂存于尾砂临时堆场,定期外卖给水泥厂做水泥掺入料。
沉淀池产生沉淀池废渣定期清理返回车间重新洗选,不外排。
生活垃圾主要是一些食品包装袋、食物弃渣等。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临时垃圾池内,每天送至厚禄乡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消除噪声污染或者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污染的根本途径是减少机器设备的振动和噪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噪声源加以控制: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隔振与减振。对破碎机、球磨机、抽砂机、选矿机等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与地基应避免制成刚性连接,采用隔振器或自行设置隔振装置来实现弹性连接;对于由金属薄板制成的空气动力机械的管道壁机器外壳,隔声罩等则应采用阻尼减振措施,其阻尼位置、种类、阻尼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选择。
③可根据不同的因素选择最有效的噪声控制技术,如声源的大小和形式、噪声的强度和频率范围、环境的类型和特性,在声音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
(5)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少占土地;加强人员管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砍伐工程用地以外的树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恢复植被及矿区绿化。服务期满后,全面完成厂区的生态复垦绿化工作。
四、环境风险分析
通过对项目存在的各种环境风险进行了识别,对风险源项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评价,项目经采取了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尽量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业主应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采取措施,可将环境风险事故的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符合当地区域规划要求;生产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行,可以实现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及附近居民生活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对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步伐和推进社会进步均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建设单位在做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和生态综合整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邮编:332000
联系人:徐工、韦工 联系电话:0771-5584696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平市桂龙选矿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港市金田路5-6号邮编:537110
联系人:覃 政 联系电话:18677526988 邮箱:370516234@q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村民、居民、单位等。
征求主要事项:①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主要态度;②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影响;③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多大作用;④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公告形式:本次主要采取网上公告的以及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桂平市桂龙选矿有限公司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5年2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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