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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一&#8 226;剑桥城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公告环境信息

时间:2014-12-27 06:00:57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西 加入时间:  2014.12.25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
业主方(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剑敏 电话:18636923399职位
电话18636923399传真
详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建设南路219号
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进行的“得一·剑桥城建设项目”,由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一·剑桥城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项目北临马庄村,南临长风大街,西侧临复地东山国际,东临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规模: a、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幼儿园、商业用房等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库、地下储藏室以及项目区道路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06213.4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9469.67m2,(住宅建筑面积202313.60m2;商铺建筑面积23389.50m2,幼儿园建筑面积2500.00㎡,物业用房建筑面积914.07㎡,换热站建筑面积352.5㎡;地下建筑面积76743.73㎡,包括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50294.94㎡(含人防面积13685.32),地下自行车库3614.12㎡,储藏室建筑面积20399.10㎡,其它辅助设施建筑面积2435.57㎡。 项目建筑密度为23.8%,容积率为2.98,绿地率为35%,可提供住宅1513套,每套按3.2人计,入住人数为4842人,规划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650个。 b、本项目建设16栋住宅楼、1栋3层幼儿园及部分商业建筑,其他配套建筑主要有地下停车场、配电室、锅炉房、调压站、热力站等。 c、总居住人口约4842人,1513户。 d、小区绿化率35%,绿化面积2800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噪声。 (2).运营期: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烟气、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幼儿园食堂油烟;水污染物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楼日常排污水、幼儿园厨房排水;噪声影响主要为小区内建设的热力站、锅炉房、调压站、地下车库、中水处理系统等设备的噪声;固废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商业楼日常垃圾、幼儿园生活垃圾、幼儿园食堂泔脚废油;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围挡设施为2.5m;施工场地路面全部硬化;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运送土方、垃圾、渣土等易起尘物料使用密闭车辆并适量装载;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采取覆盖措施;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扬尘点及道路洒水。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等的规定采取防治措施。 2)施工噪声 在施工阶段采用商品砼,不现场搅拌混凝土;对位置相对固定的产噪机械设备应设在棚内操作,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隔声障;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施工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10:00以后至次日早晨6: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燃用洁净能源,天然气;地下停车库设置机械通风排气系统,通过排烟竖井排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幼儿园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配套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居民日常生活优质杂排水进入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冲厕、绿化及道路洒水。冲厕水及商业楼排水直接排入化粪池,幼儿园厨房废水经过隔油设施处理后排入化粪池,进入规划剑桥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属于固定声源,选用低噪设备、基础隔振,对于高噪声设备应置于房间内封闭隔音,四面墙体及屋顶安隔声、吸声材料等。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商业活动垃圾、幼儿园垃圾均在小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幼儿园食堂泔脚废油,委托太原市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太原市总体规划;项目周围无制约本项目建设的敏感因素;在采取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各污染源均可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有新的改善。评价认为,本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以拟建项目所在地的常住居民或在该范围内有直接利益的公众为主,其他公众为辅; 2、公众在提出意见的时候,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提出意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收到的意见及提出意见的人员的联系方式将保密,不对不必要的人员和单位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将在适当时间做好公众参与调查表,届时向公众散发,公众也可以向建设单位索取); 2、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在封面上注明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一·剑桥城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组收; 3、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公众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的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建设南路219号 联系人:史剑敏         电话:18636923399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3号楼10层100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51-6587618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将意见反馈至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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