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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酒(竹叶 青)扩建项目
时间:2014-12-17 05:59:41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山西 | 加入时间: | 2014.12.15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nb/ |
业主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8-7329642 | 职位 | |
电话 | 0358-7329642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
设计单位(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n)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田女士 联系 | 职位 | |
电话 | 0351-7055533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太原市滨河西路21号 邮编:030024 电话:0351-6371143 网站地图 |
一、项目名称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酒(竹叶青)扩建项目
二、工程概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酒(竹叶青)扩建项目拟建设于现有厂区北侧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征土地、厂房、仓库、研发中心、包装车间、物流中心等及附属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5256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保健酒(竹叶青)6万吨/年。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①施工扬尘
本工程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尤其是土石方施工中的运输扬尘。
②施工废水
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泥浆废水和设备、车辆冲冼废水。
③施工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如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挖掘机、打桩机等。
④施工固废
本项目施工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2)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
①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为物流中心汽车排放尾气、锅炉房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中药材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
②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来源于职工日常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设备、中药材破碎机等
④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中药材、废硅藻土、破酒瓶、员工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设2m高围挡,每天定时洒水,以防止浮沉颗粒,在大风日应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易起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全部外购商品混凝土;施工建筑垃圾和弃土应及时清运,若在场地内堆存时间较长时应覆盖防尘网并定期喷水压尘;运输车辆应采用全封闭式车辆。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产生的粪便等采用移动环保厕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洗漱废水、洗涤废水等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各类机械施工时间,防止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防止因设备部件松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提倡文明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尽量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在模板、支架的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轻拿轻放,减少碰撞噪声。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辆及作业和小区施工车辆作业应尽量避开夜间(22:00-6:00);
④固体废物
施工场地现有堆存土方须尽快回用,施工剩余土方可用于场地西北方向平整场地。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汾阳市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集中堆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⑤施工生态影响
随着项目的竣工使用,将对地面进行绿化。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本工程新建锅炉燃用天燃气,属清洁能源,可不采取脱硫除尘措施;
对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采取集尘罩、布袋除尘器除尘的措施,集尘效率为85%,除尘效率大于99%。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态园林人工湖景观用、绿化、道路洒水、冲厕等,不外排。
③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要点
本工程运行期产噪设备主要为鼓风机、筛分机、破碎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及运输车辆。评价要求对筛分机、破碎机、泵类尽可能选用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基础,同时利用厂房屏蔽,可有效减少噪声对厂区内职工的影响,鼓风机等空气动力性噪声安装消声器。针对厂区内运输车辆噪声,评价要求厂区内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措施后,本工程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厂区内职工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中药材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硅藻土外售作为新型建筑材料添加剂使用;废包装材料外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符合汾阳市的总体规划、拟选厂址可行,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能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本工程建成后,对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重点为当地易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还包括当地的管理部门等。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邮、会面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8-7329642
环评单位: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351-7055533
九、公示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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