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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迁建项目

时间:2014-12-10 05:58:2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西 加入时间:  2014.12.08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 设计/建设单位:  /
业主方(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联系方式:15303435886。职位
电话0351-6371143 网站地图传真
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将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迁建项目选址位于阳泉市郊区河底镇苇泊新区S214省道东部山坡,规划占地面积392262.9m2,建筑面积110332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罪犯用房(综合教学楼、监舍楼、家属会见室、医院、禁闭室、餐厅、技能培训用房)、警察用房(办公用房、公共用房、备勤用房、学习训练用房)、武警用房(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其他附属用房(变配电室)以及室外配套工程。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尤其是土石方施工中的运输扬尘。 参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相关规定,本次评价针对各污染环节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便道进行定期洒水,对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车轮进行清洗,保证入口和出口30米以内部分的路面上不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物料; ②运输车辆应采用全封闭式车辆,混凝土搅拌站运输汽车要控制物料的装载量,防治物料洒落和物料起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物料运输车辆必须按照交通部门核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行,合理控制车速,并尽可能避免交通高峰期运输,避免因大风天气和路面颠簸的撒漏。 ④加强建设路施工段的清扫、洒水等,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2.5m以上围挡,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其中项目西侧、东侧围挡应在3m以上,东侧围挡则注重其美观性。 ②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 ③施工营地内施工人员食堂采用液化气等清洁燃料,食堂油烟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 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5个100%”,即: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工地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施工废水: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泥浆废水和设备、车辆冲冼废水。 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为: ①施工场地应建临时水冲厕,并设专人负责冲洗,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建筑场区清洁干净。施工场地建设化粪池,用于收集施工期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②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清洗点清洗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作施工物料混合用水、降尘、喷洒,不外排; ③含油废水或废弃物可用容器收集或建小型隔油池进行处理,以防止油污染,处理后可用作施工物料混合用水; ④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 (3)施工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如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挖掘机、打桩机等。 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为: ①评价要求场地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如因特殊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产生夜间施工噪声时,应提前对周围居住区环境敏感点进行公告,并报请阳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及备案,经批准后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可能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 ②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要求,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于高噪设备,应保证良好运行状态,注意维护; ③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应尽量进入操作间,以达到降噪效果; ④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合理规划各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尽量绕开居住区,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⑤桩基施工采用静压桩作业,配合防震沟措施保护周边建筑物安全; ⑥从施工管理上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甩打模板和钢筋,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 (4)施工固废:本项目施工固废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为: ①为避免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若需暂时堆放,则应根据需要,增设容量足够、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严禁擅自堆放和倾倒。 ②施工土方应优先考虑场内回用,施工建筑垃圾应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集中堆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2.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冬季采暖为集中供热,用气为天然气,项目服务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燃气废气、厨房油烟以及污水预处理恶臭等。 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为: ①地面停车场采取合理规划布局停车场的车道,保持进出车流的畅通,缩短机动车在小区内的行驶距离,缩短机动车在小区内的行驶时间; ②餐厅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 (2)废水:项目污水主要来源于日常生活污水、餐厅废水和医院废水等。 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为: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雨水收集后由主干管排入市政雨水管;医院和餐厅废水经收集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给排水泵房、中水处理设施、供暖换热站等设备噪声及进出小区车辆噪声等。 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为: ①水泵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基础,房间及操作间内材料使用吸音材料; ②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车速,禁止鸣笛等管理措施,减小汽车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行业经营等产生的日常生活及中水站少量污泥。 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为: ①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环境功能划分环境现状等方面分析,认为项目建设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项目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后,可以实现环境达标,有效控制了项目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以及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带来的影响是区域周围环境体系可以承受的; 3、项目在依托区域市政基础服务设施后,供热、供电、供气、供水有保障,废水、固废排放去向明确,项目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山西省及阳泉市的环境保护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范围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一系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建设项目补充信息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 联系人:李主任;联系方式:1530343588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军强;联系方式:1359318316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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