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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鲍村风井项目

时间:2014-11-13 05:59:31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西 加入时间:  2014.11.1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
业主方(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丽明职位
电话可以通过公示的网站进行查阅详细内容,公众认为必要时传真
详细地址长治县郝家庄乡高村 邮政编码:046000
设计单位(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隋绍华 电子邮件:258201564@qq.com职位
电话18003435161 传 真:035141170传真
详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 邮政编码:030006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鲍村风井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厂址位于长治市长子县鲍村西南约700m处,南距高河矿井工业场地约2.3km,西距小关村0.4km,东邻乡村公路。 建设内容:新建进风立井、回风立井、地面瓦斯抽采泵站、35KV变电站、通风机房、压缩空气泵站、空气加热室以及锅炉房等配套设施。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882.45万元,资金全部通过自筹解决。 2014年4月,潞安集团公司以潞矿基投字[2014]191号“关于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鲍村风井项目立项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立项。 2、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期土建和井巷施工中的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等排放对周围造成的环境问题 2)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 ①大气: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锅炉烟气和瓦斯废气,包括烟尘、SO2和NOX等。 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锅炉房排污水、瓦斯泵站冷却水等)。主要污染物:COD、BOD5、SS、硫化物和石油类、盐类等。 ③噪声:包括回风井风机以及各种泵类等。 ④固体废物:包括锅炉燃煤产生的锅炉渣及脱硫渣,以及生活垃圾等。 3、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源防治措施: ①锅炉烟气 两台锅炉各配一套高效除尘脱硫设施,除尘效率大于98%,脱硫效率大于60%。处理后排放浓度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的限值,处理后废气经烟囱50m排放。 ②瓦斯 本矿井为高瓦斯矿井,须进行瓦斯抽采。设计根据煤层瓦斯赋存特征,采用了以本煤层瓦斯抽采为主、采空区抽采为辅,预抽与边采边抽、边掘边抽相结合的综合抽采瓦斯方法。 2)废水污染源防治措施: ①生产废水 主要为锅炉排水、瓦斯泵站冷却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 拟在风井场地内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m3/d,处理工艺为接触氧化法,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场地绿化、道路洒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源防治措施: 主要来源于回风井通风机房、压缩空气站、锅炉房、瓦斯抽放泵房等。环评措施:风机房封闭、安装隔声门窗,风机基础减振、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风道内衬吸声材料,回风井排放口安装扩散塔;压缩空气站厂房封闭、基础减振;锅炉房厂房封闭,引风机设置隔音间,风机基础减振;瓦斯抽放泵设基础减振,车间封闭。 4)固废污染源防治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为锅炉渣、脱硫渣及生活垃圾。锅炉渣及脱硫渣优先选择铺路等综合利用途径,无法综合利用则运至该公司煤矿矸石场采取单独分区防渗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环境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满足环保要求。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该项目西南距长子县城约10.0km,不在长子县城市规划范围内,厂址选择可行。 3)项目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控制。 在环评规定的措施落实后,可以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或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项目建设及运营带来的影响是区域自然环境体系可以承受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以上提供的公告内容实际为报告书简本,公众查阅可到公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阅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补充信息索取方式和期限 为了满足公众更详细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的需要,上述公告信息(简本)未说明清楚的内容,公众还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电话联系索取相关补充信息。 6、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主要为风井场地周边村庄村民、当地政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内容在网上公示,采取网上征询意见的方式:可以通过公示的网站进行查阅详细内容,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对项目以及环评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间,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书面、打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0355-5960160                  联 系 人:申丽明              地    址:长治县郝家庄乡高村            邮政编码:046000 环评单位: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 电话号码:18003435161                   传    真:03514117030 联 系 人:隋绍华                        电子邮件:258201564@qq.com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     邮政编码: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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