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烯烃二期筹建处)联系方式 | |
2.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建设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A区B7区项目概况: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建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A区B7区,即煤制油项目东侧。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67.32公顷,其中厂内占地147.44公顷。厂前区工程位于神华宁煤烯烃二期项目用地东北侧,北侧为纬二路,南侧为厂三路,西侧为厂二路,东侧为厂四路。厂前区用地面积120665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3391平米,道路占地面积21000平米。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1)厂前区内景观、绿化、景观照明、道路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厂前区与厂二路、厂四路及纬二路之间的景观绿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厂前区建筑物亮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厂区绿化(见附图)。
设计方案优化完成时间:中标后15天以内。施工图提交时间:确定设计方案后30天以内。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28日至2015年0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3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潘雨薇,电话:0951-6971438)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现场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或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需上传招标公告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格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或网银支付购买)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02月17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
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二期项目筹建处)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0951-69659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王旭
电话:0951-6971429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网址:www.hil.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28日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内容
1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原件
注:现场购买需提供原件审查资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网上购买需上传上述资格审查一览表中所有资格文件的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