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永定地区曹各庄、小园地块定向安置房小区地下停车场经营管理及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DH-2015-0116
二、项目概况:对永定地区曹各庄、小园地块定向安置房小区地下1883个停车位(商业部分)经营管理权对外公开项目,北京京西栖凤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主体,代政府行使经营管理职责、收取管理经营权收益,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同项目主体共同出资成立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停车管理公司,成立后的新公司享有该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并对现有地下商业部分停车场的车位进行整体规划、车位划线、标识、安防系统、驻车装置等为完成地下停车服务的所有设备购置及安装的全部事宜。中标人在其中标范围内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停车服务经营项目,并完全负责在承担租赁期内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并予以经济赔偿。
三、项目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联系人:张朝霞电话:010-64956207-8003传真:010-64956207-8011
三、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联系人:张朝霞电话:010-64956207-8003传真:010-64956207-8011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原件;
(六)、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含有停车场管理项目;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领取文件)时间: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范围)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