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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机组(2×600MW)供热改造(首站增容、一级网、热力分配站及部分二次网改造)工程

时间:2015-01-17 16:11:36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辽宁 加入时间:  2015.01.16
项目性质:  改扩建 进展阶段:  工程设计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
业主方(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业主: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项目单位: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项目项目公告201501088号标段名称工程设计标段编号F02000212SZ02WZ019000028数量1.0价格1003.0(元)主要参数本项目为铁岭市清河区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首站增容、热力分配站及部分二次网改造、一级管网建设),将原有直接连接系统改为间接连接系统;现有首站增加一次网循环系统,满足200万㎡供热的循环能力;在厂内现有首站西侧再建一座供热能力500万㎡的新供热首站;近期供热能力合计达到450万㎡;远期总供热能力达到700万㎡;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和设计(包括竣工图),现场服务、与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配套工程的配合工作等。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总局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资质证书(GB2热力管道);在有效期内通过ISO9000管理体系标准认证;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担任并完成过至少2台300MW及以上机组供热改造的设计经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三年内无经济类法律纠纷,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业绩要求:提供三个或以上独立完成类似工程成功设计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证明。
关键字:能源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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