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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清江石化新建硫回收装置工程
时间:2015-01-05 16:10:2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江苏 | 加入时间: | 2015.01.04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工程设计 |
投资金额: | 5584万元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扬子石化招标办、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业主方(扬子石化招标办、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
2.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硫回收装置项目
2.1.2项目业主: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1.3建设地点:清江石化运河南岸新区
2.1.4建设规模:新建硫回收装置设计年处理酸性气体8000吨/年。
2.1.5工程总投资:约5600万元。
2.1.6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硫回收装置设计年处理酸性气体8000吨/年,开工时数8400小时。搬迁并充分利用现有30吨/时酸性水汽提单元和30吨/时溶剂再生单元设备,所需水、电、汽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设施配套完善。配套建设硫磺过滤厂房240平方米,控制系统依托3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现有的DCS系统,增加部分卡件,装置区设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并将检测信号引入DCS系统。主要设备包括吸收/氧化反应器,空气鼓风机、尾气增压机、换热器、机泵等。
2.2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投标单位依据建设项目业主方提出的项目工艺包设计条件及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应技术的全部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以及施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竣工图,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
2.2.1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起,至中标人履行完成全部合同义务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基础设计文件,60日内提交详细设计文件。
2.2.2设计质量:符合并达到相关设计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处理后排空烟气中SO2浓度<100mg/Nm3,NOX浓度<100mg/Nm3,净化水质量H2S≤10ppm,NH3-H≤35ppm,贫液质量:H2S≤1000ppm,固体硫磺质量达到GB2449-2006标准中一等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4.4从报名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时,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化工路22号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现场勘察
6.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6.2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7.投标保证金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前,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凭招标人指定缴存账户单位开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7.4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缴存账户单位
名称: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淮安工行城西支行
账号:1110020329200011210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化工路22号
8.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9.其它
9.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9.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内网:http://10.5.96.144/,外网:http://219.143.118.86)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子石化招标办、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化工路22号
邮编:223002
联系人:颜亮
手机:15996155508
电话:0517-83138166
传真:0517-83138150
电子邮箱:yanliang.yzh@inopec.com
关键字:化工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