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1.1建设地点:广州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三楼303-307
联系人:
方工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020-38890841
电话:
020-36234265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监理
申请人(盖章)IC卡号:
核查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接件人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以下资料已共同核对,双方确认核对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申请人不需填写)
备注
以下资料单独提交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原件
以下资料装订成册
2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文件【2014年9月~2014年11月(连续三个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文件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6
申请人基本情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核对原件
7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核对原件
8
广州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广州地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外地申请人提交
9
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核对原件
10
2014年9月~2014年11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11
投标申请人按要求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正本)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及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共同核对资料,核对完成后,双方在表格每页的“核对确认”栏签名确认。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双方签名确认后当场进行密封。
3.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对情况一栏中,填写“有或无”,缺部分资料的,需列出缺少的具体资料名称;需核对原件的,填写“与原件一致或与原件不一致”,与原件不一致的,需列出具体不一致内容。
4.在填写本表过程中,有修改的,修改之处须经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共同签名。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投标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为(投标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为(投标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
注2.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文件【2014年9月~2014年11月(连续三个月)】
附件三: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企业IC卡编号)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安全员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人意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2.如项目没有划分标段时,标段号不必填写。
3.如一个项目中划分多个标段时,应将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及项目编号填写完整。
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
5.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6.本表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报名文件中的有关情况。
四.我方理解你方对招标公告所做出的决定是最终的。你方对投标申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在报名后仅仅是取得了参加下一步招投标活动的权力,而招标条件和时期则完全由你方决定。
六.若我方的技术、财务状况或执行合同能力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变化,我方承诺将此情况通知你方,并理解你方有权对投标资格的决定进行重新审查。
七.我公司不存在招标公告2.8条所列的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并自愿停止参加你公司范围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