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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清河门区皮革园区新区路、清盛街人行道铺设及绿化带种植工程

时间:2014-12-26 18:09:5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辽宁 加入时间:  2014.12.25
项目性质:  新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阜新市清河门区园林管理处 设计/建设单位:  /
业主方(阜新市清河门区园林管理处)联系方式

2.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2.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河门区皮革园区内。

2.2工程规模:新区路(1250米)、清盛街(1167米)的人行道板铺设及绿化带种植(以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为准)。

2.3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施工图纸及附加说明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工期61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绿化成活率达到98%及以上。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要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0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持如下资料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资料。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备注:以上资料除(8)-(10)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另收图纸押金1,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清河门区园林管理处
办公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园区内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18-3810004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8-2928586
电子信箱:fxjygzb@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关键字: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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