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绿化工程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39053039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13527678755项目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3544519132项目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工程全长5560米,设桥梁6座(标段二单跨最大跨径30米),平面交叉口9处,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6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绿化面积约为103174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及喷淋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103536.08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4-4077项目内容、规模:施工里程为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绿化工程及喷淋工程等,具体以项目业主发出的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控制价:14839550.23元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七、发布项目公告时间:
从2014年12月24日00时00分至2015年1月13日15时0分。注:发布项目公告的时间为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12月24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5年1月13日15时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1月14日14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项目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一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2012年12月10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造价95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项目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注:(1)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2)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未在项目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项目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项目文件、施工图纸、项目控制价。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业主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项目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项目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项目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项目失败)。项目业主分析项目失败原因,修正项目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项目。项目业主因两次或多次项目失败,需申请改变项目方式或不项目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项目控制价。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公告及项目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项目业主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电话:020-39053083;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E座4楼。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公告及项目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本项目公告及项目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项目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项目图纸。
二十一、项目业主须将项目文件(项目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二、其他:
1、鉴于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电子评标系统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项目文件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项目业主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投诉。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投诉且经查实投诉情况属实的,或项目业主收到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投诉的,项目业主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项目业主的诚信评价系统。
项目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理名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14年12月24日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39053039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1352767875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3544519132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工程全长5560米,设桥梁6座(标段二单跨最大跨径30米),平面交叉口9处,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6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绿化面积约为103174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及喷淋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103536.08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4-4077
招标内容、规模:施工里程为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绿化工程及喷淋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14839550.23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4年12月24日00时00分至2015年1月13日15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12月24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5年1月13日15时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1月14日14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一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2012年12月10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造价95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注:(1)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2)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电话:020-3905308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E座4楼。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二、其他:
1、鉴于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电子评标系统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投诉。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投诉且经查实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