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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上高矿业公司江西上高月光山硅灰石矿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时间:2014-07-20 15:10:22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江西 加入时间:  2014.07.15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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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上高矿业公司

江西上高月光山硅灰石矿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 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上高矿业公司江西上高月光山硅灰石矿扩建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上高矿业公司江西上高月光山硅灰石矿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上高县蒙山乡石溪村。  

三、项目概要:项目属扩建工程,不增加矿区面积,开采深度不变,通过增加设备和采掘面提高产能,拟开采± 0m、 -50m、 -100m、 -150m、 -200m五个中段,可利用资源储量 362.806万吨,扩建项目开采规模为 15万吨 /年,加工规模为年产硅灰石精矿 4.5万吨、硅灰石统矿 8.25万吨,服务年限 21.46年。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采用地下开采,利用斜坡道 —平硐开拓,牵引矿车运输,设计采用分段凿岩阶段空场法,回采率为 80.2%。扩建项目沿用现有主斜坡道井、风井(平硐)等主体工程,选矿工业场地、废石场等辅助工程,办公综合楼等公用工程;新建沉淀池、废石挡墙、除尘设施等环保工程。不设置炸药库。

项目总投资 208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9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9%。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井下开拓采掘设计须考虑防止可能的沉降塌陷对地面影响;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地下开拓产生废石及时外售;建设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置后外排;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量;矿区公路采取硬化措施,避免长期的扬尘污染;施工期出场车辆宜经过草垫帘或浅水坑清掉裹胎烂泥,减少尘土飞扬对沿途的影响;禁止夜间施工(晚 10:00后);空压机设置机房隔声,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矿区及时进行绿化。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降雨淋溶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坑采废水及选场工艺废水,生产废水、降雨淋溶废水量,采用三级沉淀池对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小溪。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其它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 +氧化塘”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小溪。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井下废气、工业广场粉尘及道路扬尘。井下废气主要为采掘、爆破产生的粉尘以及爆破产生的炮烟。采取在工作面喷雾洒水及设置通风井将废气排出,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工业广场粉尘及道路扬尘采取场地洒水降尘措施及植树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固体废物:建设期地下开拓废石;营运期井下开拓及选矿废石、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石可用于采空区回填及外售修建乡村道路;污水处理污泥含矿物成分,作为统矿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标准及修改单设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凿岩、爆破工序作业噪声,及破碎机、空压机、水泵及运输车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对高噪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作业及设备噪声经有效的降噪、隔声措施,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六)生态保护措施。应科学合理设计地下开拓采掘方案,针对薄弱部位及保护目标预留保护矿柱。全过程做好地面沉降监测,发现塌陷倾向须及时采取回填处理等有效方法,避免破坏地面保护目标;全过程做好地下涌水监测,做好探水排水工作,防止透水事故。地下采掘采取斜井方式,不采取竖井方式,减轻对地下水影响,对钻探孔封填。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为地面沉降塌陷、透水及炸药爆炸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应急预案。开采过程中应留设安全保护矿柱,防止断层水直接和岩溶裂隙水沟通进入采区,导致岩溶裂隙水突然下降,从而引起地面塌陷。矿区溶洞多发育在标高 120m以上,矿体及直接顶底板的稳定性较好,发生透水、采场塌陷风险较小。项目不设置炸药库,炸药在领取、运输、短暂保存、使用过程中如管理不当,可能存在炸药爆炸风险。建设方通过加强炸药运输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八)地下水防治措施。通过合理设置保护矿柱,对地面沉降、裂缝产生及地表水位变化采取进行监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九)卫生防护距离。经环评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50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今后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医院、居民点、学校、敬老院等环境敏感点。

(十)环境监理要求。应委托环境监理单位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环评单位: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验测试中心

六、公示时间: 2014年 7月 14日 ——2014 年7月23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0795-3998291  传真: 0795-3998291  

EMAIL:ychbjg@126.com  

联系人:黄 建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关键字:矿车,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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