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灵税收纸草》译注
《都灵税收纸草》,包括1895号和2006号两份纸草,因藏于意大利都灵博物馆而得名。该纸草的出土时间已无从考证,仅知其出土于麦地那工匠村(位于今埃及卢克索)。《都灵税收纸草》书写于第二十王朝末期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时期(公元前1099—前1069年),书写者是当时的大墓地书吏宅胡提摩斯(Djehutmose)。纸草分为正反两面,正面记录了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的第十二年书吏宅胡提摩斯在库什总督帕奈赫西的命令下,前往底比斯南部几座小城征收谷物并运至底比斯储藏以及将部分谷物分发给工人的情况。纸草背面所包含的信息较少,记录了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的第十四年书吏征收谷物的情况。《都灵税收纸草》详细记录了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时期的税收流程、储粮经过、缴税者的身份和上缴谷物的具体数目。因此,它是我们研究新王国后期埃及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文献资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该纸草的原始文献用祭司体埃及语书写,最先由罗西(Rossi)和普莱特(Pleyte)于1869年整理出版。1然而这一版本在排列上杂乱无序且纸草首页的内容前后不连贯,加德纳在对其重新整理校对后完整地翻译了该纸草。2随后,以圣书体的书写形式抄录的该纸草被加德纳收录于《拉美西斯时代的行政文献》中。 在这一版本中,该纸草的正面约61行,背面约32行。本译文据加德纳的版本译出,同时亦参照了其英文翻译。
译文圆括号()中的文字是译者为方便读者的理解添加上去的,方括号[]中的内容系加德纳本的拟补。“□”符号表示文献的缺失部分。
一、纸草正面
【译文】
(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的)第12年,泛滥季[1]第2月第16日,上下埃及之王和两土地之主——蒙玛阿特拉-塞泰普恩-普塔、本文由毕业论文网http://www.zgazxxw.com收集整理拉之子和双王冠之主——拉美西斯-卡伊姆瓦塞特-麦瑞阿蒙,[2]赫利奥坡里斯众神的统治者,[3]被赐予永恒生命□□□□□。
法老之右侧执扇者、[4]王室书吏、[5]将军、[6][法老]粮库总监、[7][库什王子]、[8]南部外国土地总监、[9][法老]弓箭手之首领,[10]帕奈赫西[命令(宅胡提摩斯)]从[上埃及神庙]先知[11]手中收取产于法老卡塔土地上的谷物。[12]
(谷物接收单据)由书吏宅胡提摩斯记载,他(在)高贵而宏伟的大墓地(任职),[13][该大墓地属于万寿无疆的法老]。
由索白克(神庙)先知帕赫尼将(这些从)法老的卡塔土地(收上来的)谷物送至大墓地。
【注释】
[1] 古埃及人将一年分为3个季节,每季4个月,这3个季节分别为:“泛滥季”#Xt,7月—10月;“播种
季”prt,11月—次年2月;“收获季”Smw,3月—6月。据此,文献中“泛滥季第2月”应为8月。参见J. P. Allen, Middle Egyptia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Language and Culture of Hieroglyph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103;A. H. Gardiner, Egyptian Gramma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7, p. 203,此为该书第三版,故下文简称为Gardiner, Eg.Gr3。
[2] 古代埃及国王有5个王衔,分别是荷鲁斯名、两夫人名、金荷鲁斯名、上下埃及之王名(登基名),
以及拉之子或太阳神之子名(出生名)。这里出现的是拉美西斯十一世的第四和第五王名。参见Gardiner, Eg.Gr3, pp. 71-76。
[3] “赫利奥坡里斯”Jwnw,城名,位于开罗东北部。该地名的英语形式出自希腊语,其含义为“太
阳城”。参见Donald B. Redford,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Ancient Egypt, Vol. II,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 88,以下简称Redford, TOEAE。
[4] “法老之右侧执扇者”T#j-Xw-nsw-Hr-wnmj,官衔。根据壁画描绘,“执扇者”手中拿的是单根扇形
的长羽毛。阿蒙霍特普二世和图特摩斯四世统治时期,“法老之右侧执扇者”曾由“库什总督”、法老膳食总管和法老的宫廷教师担任。参见A. Erman & H. Grapow, W?rterbuch der ?egyptischen Spoache, Vol. V, Berlin: Verlag Von Reuther & REichard, 1957, p. 348,以下简称Erman & Grapow, Wb;L. H. Lesko, A Dictionary of Late Egyptian, Vol. IV, Berkeley: B.C. Scribe Publications, 1984, p. 104,以下简称Lesko, ADLE。
[5] “王室书吏”sS-nswt,官衔。参见Dilwyn Jones, An Index of Ancient Egyptian Titles, Epithets and
Phrases of the Old Kingdom, Vol. II, BAR International Series 866 (1), Oxford: Archaeopress, 2000, p. 861, 以下简称Jones, AETEPOK;Erman & Grapow, Wb, Vol. III, p. 480。
[6] “将军”jmy-r-mSo,官衔,亦可称为“军队总管”。参见Erman & Grapow, Wb, Vol. II, p. 155;Jones,
AETEPOK, Vol. I, p. 142;Hannig, GHAD, p. 61。
[7] “粮库总监”jmy-r-Snwt,官衔。参见Erman & Grapow, Wb, Vol. IV, p. 510;Jones, AETEPOK, Vol. I,
p. 253;Hannig, GHAD, p. 72。
[8] “库什王子”s#-nsw-n-kS,官衔。新王国时期,下努比亚是埃及的属地,埃及派驻该地的最高统治者被称为“库什王子”,即“库什总督”。这里的“王子”并非是国王真正的儿子,之所以这样称呼,是为了凸显这一职位的重要性。此外,“库什王子”还有管理努比亚金矿的职责,所以,有时也被称为“属于两土地之主的黄金之地总监”。参见G. A. REisner, “The Viceroys of Ethiopia (II),” JEA, Vol. 1 (1920), pp. 73-78。
[9] “南部外国土地总监”jmy-r-X#s.wt-rs.jwt,官衔,常与“库什王子”一起连用。参见Jones, AETEPOK,
Vol. I, p. 185。
[10] “弓箭手之首领”H#w.tyw-n-n#-pDty,官衔。
[11]“先知”Hm-nTr,高级祭司。底比斯阿蒙神庙有4个先知,其中“阿蒙第一先知”的地位最高,仅
次于宰相,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管理阿蒙神庙的祭祀活动和财产收支情况。第20王朝末期,“阿蒙第一先知”手握实权,成为埃及南部底比斯地区的实际统治者。
[12]“卡塔土地”X#-t#。该土地由法老划拨给神庙,名义上属于法老,但是实际使用权归于当地神庙。
土地所产谷物的一部分以税收的形式上缴给法老。参见Erman & Grapow, Wb, Vol. III, p. 220; R. Hannig, Gro?es Handw?rterbuch ?gyptisch-Deutsch, Mainz: Verlag Philipp Von Zabern, 2009, p. 622,以下简称Hannig, GHAD;R. O. Faulkner, A Concise Dictionary of Middle Egyptian, Oxford: Ashmolean Museum, 1981, p. 183,以下简称Faulkner, CDME。而卡塔瑞(Katary)则认为这种土地产出的谷物是专门供养工匠村的工人的。参见Sally L. D. Katary, Land Tenure in the Ramesside Period, London: Kegan Paul International Limited, 1989, p. 172,以下简称Katary, LTRP。
[13]“大墓地”,专指尼罗河西岸底比斯附近的诸多神庙、王室祭葬庙和少数高级祭司的墓地。参见
Erman & Grapow, Wb, Vol. III, p. 323;Hannig, GHAD, p. 660;J. ?erny, A Community of Workmen at Thebes in the Ramesside Period, LE Caire: Institut Francais D’Archeologie Orientale, 2004, pp. 1-8, 以下简称?erny, ACWTR;Redford, TOEAE, Vol. II, pp. 506-512。
【译文】
[总结]谷物接收单如下:
第12年,泛滥季第2月第16日,在小城伊姆伊特如,[1]由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2]负责在此收税。
(他们)从索白克[3](神庙)先知帕赫尼、书吏萨赫奈弗尔、索白克神庙主管帕温奈什的手中收取(神庙上交的)54袋谷物。[4]这些谷物均产于法老的卡塔土地。(在该城)北部湿地,征收姆扎伊[5]阿恩赫瑞腾提丰收税80袋。[6]
以上总计:134袋。
【注释】
[1] “伊姆伊特如”Jm-jtrw,地名,位于底比斯南部40公里处。参见A. H. Gardiner, Ancient Egyptian
Onomastica, Vol. II,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7, pp. 274-275, 以下简称Gardiner, AEO。
[2] “守门人”jrj-o#,官衔,其主要职责包括守卫帝王谷、辅助书吏收税等。在工匠村,守门人还可充
任信使和村法庭监守。此外,他们还负责向工人传达宰相和王室管家的命令。参见Erman & Grapow, Wb, Vol. I, p. 104;?erny, ACWTR, p. 170-173;J. J. Janssen, E. Frood, and M. Goecke-Bauer eds., Woodcutters, Potters and Doorkeepers: Service Personnel of the Deir el-Medina Workmen, Leiden: Nederlands Instituut voor het Nabije Oosten, 2003, p. 73;?erny, ACWTR, pp. 132-133。
[2] 该数目是由前文出现的放入粮库的136袋、在阿格尼收取的37袋和在伊姆伊特如收取的10袋谷
物相加而来。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3月第29日,将(从)外国人帕赫如(收取的)10袋谷物上交给西城管理者帕乌尔阿。(帕乌尔阿又将这10袋谷物支)付给田间监管人帕巴克。[1]
【注释】
[1] “田间监管人”jHwty。对jHwty一词的释义,学界目前尚无定论。该词可直译为“农民”,但将其译
为“农民”又不足以表达它的全部含义。因为除了具有“农民”的含义之外,它还指“田间监管人”。在本文献中这一单词的含义更倾向于后者,这是因为单纯的田间劳作者——农民不可能独自获取10袋谷物的酬劳。在后文出现的“田间监管人”上交的谷物税较多,而作为小土地持有者的农民则无需上交如此多的谷物税。故此,本文将其译为“田间监管人”。与此同时,田间监管人又受政府官员,神庙祭司和书吏的监管。参见Erman & Grapow, Wb, Vol. I, p. 214;Katary, LTRP, pp. 173-174。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12日,在底比斯,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收到底比斯之主——蒙图[1]神庙(上交)的6袋谷物。这6袋谷物由众神之王阿蒙-拉[2]神庙的高级祭司蒙图阿蒙姆伊奈特的下属记数书吏尼苏阿蒙代表神庙上交的。
详细说明:[3](收取)外国人帕奈赫西4袋谷物;(收取)建筑工卡如尔2袋谷物。
(以上两位纳税人的纳税额)总计:6袋。
支付给矿工伊如沙拉 袋。
【注释】
[1] “蒙图”MnTw,战神。他通常以鹰首或牛头人身的形象出现,其头部戴着太阳圆盘和两根羽毛。
新王国时期,他常与拉神合二为一,亦被称为蒙图-拉。参见Shaw and Nicholson, BMDAE, pp. 188-189。
[2] “阿蒙-拉”Jmn-Ro,阿蒙神和拉神的合体。阿蒙和拉皆为古埃及太阳神,古埃及人将两位神合
二为一,称为阿蒙-拉,并冠以“众神之王”的称号,使其获得更为强大和全能的神性,以彰显其无与伦比的宗教地位。参见Redford, TOEAE, Vol. I, pp. 82-85;G. Hart, A Dictionary of Egyptian Gods and Goddesses,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1986, p. 6,以下简称 Hart, DEGG。
[3] “详细说明”的埃及语形式为wpt.st,以该词开头的段落是为了解释前段提到的由神庙上交的谷
物的来源。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13日,在(名为)“乌塞尔-玛阿特拉-麦瑞阿蒙的神龛”的神庙中,[1]由书吏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从阿蒙神庙女乐师、神龛总管赫瑞奈弗尔之妻——玛莎奈弗尔的手中收取30袋谷物。
【注释】
[1] “乌塞尔-玛阿特拉-麦瑞阿蒙神龛”,神庙名。乌塞尔-玛阿特拉-麦瑞阿蒙Wsr-M#ot-Ro-mry-Imn,
拉美西斯三世的上下埃及之王名。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14日,书吏尼苏阿蒙伊派特和阿蒙神庙女乐师塔薇赫努特(昨日)收取由书吏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在(名为)“乌塞尔-玛阿特拉-麦瑞阿蒙的神龛”(的神庙中)收取的30袋谷物,该神庙的主管是赫瑞奈弗尔。(尼苏阿蒙伊派特和塔薇赫努特负责将这些谷物)放入名为“谷满仓”的第一粮库中。
在这一天收到底比斯之主蒙图神庙(上交)的谷物,(这些谷物从)外国人乌塞尔哈提提乌手中收取,共计8袋;加上之前第12日上交的6袋谷物,(蒙图神庙)共(上交)14袋谷物。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18日,书吏宅胡提摩斯和船长宅胡提乌沙贝特以及渔民从西城出发。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20日,在小城伊乌尼特,[1]由书吏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负责在此收税。(他们)从克努姆神[2]和奈布神(共有的)神庙代理主管帕乌尔阿手中收取402袋谷物。在伊乌尼特的克努姆神和奈布神(共有的)神庙谷仓,从(该谷仓)书吏帕奈赫西手中收取337袋谷物。
详细说明:[3]从代理主管帕乌尔阿和田间监管人撒赫塔奈弗尔手中收取丰收税120袋、从田间监管人布塔赫阿蒙和[那赫特]阿蒙手中收取谷物80袋;又从他们手中收取谷物6袋;再从他们手中收取谷物13袋。总计:220袋。(将这些谷物)放到宅胡提乌沙贝特的船上。
书吏宅胡提摩斯将这一天收到的98袋谷物和24袋谷物装运至渔民卡宅瑞特的船上。总计:123袋。
共计343袋。[4]支付收税人在收税过程中所需的费用6 袋;□□支付给法老□□□337袋;结算给书吏帕奈赫西65袋谷物。总计:402袋。【注释】
[1] “伊乌尼特”Jwnyt,地名。该城位于底比斯南部55公里处,现今地名为艾斯纳。参见Gardiner, AEO,
Vol. II, p. 11;Hannig, GHAD, p. 1109。
[2] “克努姆”$nm.w,原为尼罗河源头之神,后来被认为是创造人类之神,亦称“陶工之神”和“造物
之神”,并常以公羊首人身的形象出现。参见Hart, DEGG, pp. 85-86。
[3] 此处的“详细说明”是为了解释前文提到的402袋谷物和337袋谷物的来源。
[4] 这一数目是由123袋谷物和之前装运到船长宅胡提乌沙贝特船上的220袋谷物相加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