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加快丰源铝业生态工业园建设步伐,使工业园的各项施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增强各项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大考核力度, 确保2015年底实现鑫源热电一期工程首台50MW机组发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包括安全施工管理,现场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大型施工机械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内容,本细则随着工程的进展,将不断地完善和补充。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鑫源热电工程工地施工各单位。各单位可依据本细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但不得与本细则相抵触,相抵触部分以本细则为准。
第四条 考核采用各单位自查考核与鑫源热电厂指挥部督促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可互相监督,齐抓共管。考核采取日清日公布,实行月结月汇总;并上报企管办于下月考评会实施兑现。
第五条 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考核单位或个人对考核有异议者,可以向鑫源热电厂指挥部申诉理由和说明情况,指挥部将认真核实情况,据实考核。
第二章 施工安全规定
第一条 各单位进入工地施工前,对承揽的各项工程须编写施工组织方案,报鑫源工程指挥部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二条 各单位施工人员进入鑫源一期工程施工前,单位负责人须到鑫源工程指挥部报到。鑫源指挥部有关人员负责向各施工单位宣贯指挥部施工管理规定,各单位负责向所有施工人员传达到位,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并严格执行施工管理规定。
第三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员,各施工面和班组须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整个工地现场和具体工作面的安全工作,要时刻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 施工现场须制订完善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须具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必须的安全设备用具,如无上述措施及设施用具,对责任单位罚款200-500元。
第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巡视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限期排除;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及时制止并给予警告,对于不听劝阻者,玩忽职守者,发现一例处以100-300元以上罚款,直至行政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级领导要经常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和熟悉本工种安全规程规定,并保证能够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第七条 各单位在施工期间,各施工班、组(队)必须做好日常安全记录,否则每项次罚款50元,对弄虚作假者罚款500元。
第八条 对于各级领导发出的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工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并处罚发出指令者月奖10—100分。
第九条 新上岗或转岗工人(包括临时工),须首先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未经考试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操作,每违反一人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第十条 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任何人员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违反者罚款200元,,少奖单位领导10分。
第十一条 任何人都不准在吊有重物的吊车吊钩下行走和站立。
第十二条 悬空作业脚手架铺设必须牢固可靠,必要时须采取安全措施才能开始工作,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系在结构牢固区。焊接作业时,须采取防止烫伤安全带措施,违反一人次罚款200元,少将单位领导10分。
第十三条 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垂直、交叉作业,特殊情况须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第十四条 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驾车及工作。
第十五条 夜间工作时,工作地点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十六条 因差错异常操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元以下,未构成事故者,少奖责任单位当月奖金300-500元,少奖单位领导10-30分。
第十六条 生产施工场所发生火灾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2000元以下者,少奖责任单位当月奖金500元,少奖单位领导20-50分。
第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管理,并结合实际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否则,每次罚100-200元。
第十八条 施工完毕后,施工场所要做到人走灯灭,各种电气设备所用刀闸须断开,运输车辆下班后要锁车,严防事故发生,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200元。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严禁烤火取暖,否则,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氧气瓶、乙炔瓶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必须分类整齐摆放,并保持安全距离,否则,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少奖单位领导10分。
第二十条 油漆存放须远离火源,油漆桶用后须妥善放置或处理,否则,每次扣罚责任人100--200元。
第二十一条 叉车准乘坐二人(包括司机)超载者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头除司机外,严禁塔乘其他人员,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禁止进行各类电器设备操作,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四条 非汽车、吊车、叉车、行车司机,严禁操作此类设备,否则 每项次罚责任人200元。
第二十五条 生产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防护设施须符合要求,各种固定临时动力盘、配电盘、刀闸盖完好齐全并挂安全警告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有关单位100元。
第二十六条 发现施工设备、机具及车辆漏水、漏油、漏电等缺陷未按要求及时处理者,罚责任人50-100元,造成后果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应保管完好,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少奖单位领导10分。
第二十八条 叉车、吊车、电工、焊工、行车、起重工必须熟悉本专业安全操作规程,凡不按安规作业(或不听指挥、不听劝阻)者,罚款罚除100元,造成后果者罚款200元-1000元,罚单位负责人月奖10--50分。
第二十九条 施工车辆交通肇事除按规定对责任人考核外,另按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定对单位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严禁行车吊有重物在人头顶越过,行车在启动时或遇有行人时要鸣铃报警。
第三十一条 如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人身伤亡应迅速送医院抢救,设备事故应保护现场,以待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另应写出事故报告。事故考核按集团公司事故分类及考核细则考核。因违反安全规程发生事故,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工程指挥部安全组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上报公司考评会。如发现检查不严、督促不力、考核弄虚作假者,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经济罚款,并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三条 附则:
1、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内容涉及不到的,按集团公司安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以上考核事项,未标明考核金额的,一律考核100-500元。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施工单位施工用临时设施原则上不准新建,应尽量利用闲置仓库调剂。确需新建临时设施时,应报请建设指挥部批准并按规定进行建设。违反此规定之一,按下列标准考核责任单位:
1、不服从调剂,私自搭建临时设施者,每例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责令限期拆除。
2、虽经批准但搭建的临时设施不符合规定者,扣罚责任单位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地点存放、安置施工材料、杂物、设备,违反此规定之一,按下列规定考核责任(人)单位:
1、施工材料或杂物乱堆乱放,每处扣罚责任人100元,单位领导月奖10分;施工材料或杂物侵占道路时,每处罚责任人200元,单位领导月奖20分。
2、施工设备不按规定安置,每台件罚责任人100元,少奖单位领导月奖10分。
第三条 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只准在本施工区域内进行作业,不准随意进入其它施工区域,更不允许乱动生产设备、取用施工材料。违反此规定,按下述标准进行考核:
1、随意进入其它施工区发现一人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2、随意取用施工材料,每例扣罚责任人150元,单位领导月奖15分。
3、动用生产设备,每例罚责任人150元,少奖单位领导月奖1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追究责任。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接用水电时应与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按规定进行联接,不能影响整体施工。违反此规定,按下述标准考核责任(人)单位:
1、不经批准私自接用水电,造成较大范围停水、停电影响整体施工时,处以责任人100—500元罚款,少奖单位领导月奖10—50分。
2、接用水、电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每处罚责任人100元,少奖单位领导月奖10—20分。
第五条 施工用各种小型工具、用具、材料、标准件等,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收好并妥善存放,不得遗留施工现场。违反此规定,发现一件罚100元。
第六条 施工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运料、下料、用料,凡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造成浪费的,按下述标准考核责任(人)单位:
1、砂石、混凝土料、钢筋头(超过5cm)等,随处乱撒乱丢者,每处扣罚责任人100元,单位领导月奖10分。
2、机械施工因下料或用料不合理造成浪费的,一律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少奖单位领导月奖10分。
3、焊条、氩弧焊丝,用过的焊条余量长度不得超过5cm,超过此限度每发现一根,罚责任单位20元,成根遗弃的,发现一根罚责任单位30元;氩弧焊丝因故中断,工作完毕须及时回收,不回收者不论长短一律处于50元以上罚款。
1、氧气、乙炔、氩气:应用至火焰不能正常切割或压力低于工作压时为止,否则视为浪费,发现一瓶罚责任单位100元。
2、砂布、锯条、砂轮片等辅材,应用至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时方可丢弃,经检查发现属浪费的,给予20—50元罚款。
第七条 施工场地应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违反此规定,按下述标准考核责任单位:
1、发现长流水,视情节扣罚责任(人)单位50—500元。
2、发现长明灯,每盏扣罚责任(人)单位50元。
第八条 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单位的形象问题,各单位领导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
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对管理不力者,一次少奖5-20分。
第九条 各单位、班组负责人,须遵守现场管理规定,重视现场管理工作,否则每次罚100元。
摆放区域应以方便施工为原则。
第十一条 施工用各种设备备件、成形材料,须按规格大小和整齐美观为标准进行摆放。
第十二条 施工用小型设备、工具、用具、氧气、电焊把、导线等,工作完毕后应及时
收好,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盗和防雨措施,严禁丢失和雨淋。
措施,禁止损坏、损伤、划伤、变形;否则,视情节给予50-500元罚款。
后,检查保养车辆并锁车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料整齐,场地清,施工过程中剩余的边角料和废料要分别送往指定区域,严禁收工后现场遗留边角废料。
第十六条
1、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小的板材和短的型材时,须先在指定边角料区寻找,如确实
没有,方可用成品材料。
2、焊条施焊后余量长度不得超过标准,剩余的焊条头应及时回收并送到边角料区。
3、施工现场垃圾应送往指定地点,严禁垃圾内混有边角废料及电缆头线等。
第十七条 各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严格按照指挥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管理本单位施工场所。各施工、制作场地均应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边角料堆(摆)放整齐,并有明显标志。违反此规定,按下述标准考核责任(人)单位:
分。
第十八条 现场管理的检查、考核由指挥部负责。如发现考核不力,按考核项目加倍予以处罚,请各施工单位予以监督。
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质量管理、监督及验收
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应执行的质量标准,并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与考核。质量管理监督包括材料质量、外购配件质量、焊接质量、加工制作(零件、构件)质量、安装质量、建筑质量等。
材料质量检查验收分数量(或重量)、外观质量、内在质量三个方面。
工作程序:工程材料进厂后,材料供应单位及时通知查验负责人,由查验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该项验收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物资管理处、质检处、安全质量组专责人、仓库保管员、工作面负责人、供应承办人参加。
数量或重量应仔细查验,数量不符或重量超差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月终将本月查验情况报办公室。
参加查验人员: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物资管理处、质检处、质检组、工作面负责人、供应承办人。
主要检查规格型号及外表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作好记录。
此项查验以理化分析为主,由工程指挥部,质检组组织,有关单位配合。查验结果
立即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2、设备、备件的查验
工作程序同“1”。
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质检组、质检处、工程技术组有关人员、工作面负责人、仓库保管员、供应承办人(必要时通知综合档案室)参加。
主要查验数量、规格型号是否相符,外表有无缺陷并认真作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质检组、质检处、工程技术组、使用单位各有关人员、工作面负责
人参加。
该项查验主要指投入使用后备件、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发现问题作好记录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①②两项查验发现一项次不合格,视情况处以责任单位或个人200-5000元以上罚款。
并与厂家联系,力争把损失降低限度。
3、焊接质量查验
指挥部牵头,工程技术组、质检处、质检组、各有关人员、工作面负责人参加。主要查
验外观及内在质量。内在质量以射线探伤为主。无论内外质量,发现一处缺陷,
扣罚50元。
4、加工制作(零件、构件)质量查验
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工程技术组、质检处、质检组、施工负责人参加。主要查验有无缺陷及加工制作精度如何。一处缺陷扣罚20元,加工精度不够,但能用,每件扣罚50—1000元。加工制作件报废,每件按两倍价值罚款。
5、安装质量查验
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工程技术组、质检处、质检组、施工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主要查验安装的正确性及精度。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技术要求,处以50元以上罚款。
6、建筑质量查验
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工程技术组、质检处、质检组各有关人员、建筑负责人参加。主要
查验钢筋、水泥规格、标号、配筋、绑扎、砂石、水泥配比等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检验报告,
建筑外观尺寸误差及表面质量等。建筑质量除市质检站查验外,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其办事机
构随机抽查,每发现一处(内、外)质量问题,均处以50-500元以上罚款。
第二条 其他规定
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不能认真厉行职责,发现质量问题不纠正或不制止、不按规定考核
者,每次给予200元以上罚款。
第二部分 质量考核细则
(一)质量考核细则—焊接篇
1.1设计文件规定焊缝系数为1的焊缝或按规定进行100%射线照明检验或超生波检验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本篇下表的Ⅳ级。
1.2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局部射线照相检验或超生波检验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本篇下表的Ⅲ级。
1.3不要求进行无损检验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本篇下表的Ⅳ级。
1.4设计文件有无损检验要求的焊缝,其无损检验质量标准同1.1、1.2条之规定。
1.5设计文件没有规定进行射线照相检验或超声波检验的焊缝,质检人员应对全部焊缝的可见部分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本篇下表的Ⅳ级。当质检人员对不可见部分的外观质量有怀疑时,应做进一步检验。
2、焊缝质量分级标准及考核细则
检验 项目 |
缺陷 名称 |
质量分布及考核细则 |
||||
Ⅰ |
Ⅱ |
Ⅲ |
Ⅳ |
|||
焊
缝
外
观
质
量 |
裂纹 |
不允许 |
||||
考核金额:50元/处 |
||||||
表面 气孔 |
不允许 |
每50 mm焊缝气孔两个,孔间距≥6倍孔径 |
每50 mm焊缝气孔两个,孔间距≥6倍孔径 |
|||
考核金额:30元/处 |
||||||
10元/处 |
||||||
表面夹渣 |
不允许 |
深≤0.1σ, 长≤0.3σ,且≤10mm |
深≤0.2σ, 长≤0.5σ,且≤20mm |
|||
考核金额:20元/处 |
10元/处 |
5元/处 |
||||
咬边 |
不允许 |
≤0.05σ,且≤0.5mm,且≤10%焊缝全长 |
≤0.1σ,且 ≤1mm,长度不限 |
|||
考核金额:20元/处 |
||||||
10元/处 |
||||||
未焊透 |
不允许 |
不加垫单面焊长度内不超过σ |
≤0.2σ,且 ≤2.0mm,总长≤25mm |
|||
考核金额:15元/处 |
||||||
10元/处 |
||||||
根部 收缩 |
不允许 |
≤0.2+0.02σ,且≤0。5mm,长度不限 |
≤0.2+0.02σ,且≤1mm,长度不限 |
≤0.2+0.04σ,且≤2mm,长度不限 |
||
15元/处 |
||||||
10元/处 |
||||||
角焊缝厚度不足 |
不允许 |
≤0.3+0.05σ,总长≤25mm |
≤0.3+0.05σ,总长≤25mm |
|||
15元/处 |
||||||
10元/处 |
||||||
角焊焊逢焊脚不对称 |
差值≤1+0.1a |
差值≤2+0.35a |
差值≤2+0.2a |
|||
10元/处 |
||||||
余高 |
≤1+0.1b,且最大为3mm |
≤1+0.2b,且最大为5mm |
||||
5元/处 |
检验项目 |
缺陷名称 |
质量分级及考核细则 |
||||
Ⅰ |
Ⅱ |
Ⅲ |
Ⅳ |
|||
对 接 焊 缝 内 部 质 量 |
射线照相检验 |
碳素钢和合金钢 |
GB3323 的Ⅰ级 |
GB3323 的Ⅱ级 |
GB3323 的Ⅲ级 |
不要求 |
20元/次 |
||||||
铝及铝 合金 |
GB50236-98的Ⅰ级 |
GB50236-98的Ⅱ级 |
|
|||
20元/次 |
||||||
铜及铜 合金 |
GB3323 的Ⅰ级 |
GB3323 的Ⅱ级 |
GB3323 的Ⅲ级 |
|||
15元/次 |
||||||
超声波检验 |
GB11345的Ⅰ级 |
GB11345的Ⅱ级 |
不要求 |
|||
20元/次 |
15元/次 |
(三) 质量考核细则—油漆篇
油漆质量考核细则 |
||||
油漆缺陷 |
标准 |
超标程度 |
扣罚金额 |
备注 |
漏漆 |
150~200微米 |
一平方寸 |
20元 |
|
漏底 |
150~201微米 |
25x25 |
10元 |
|
漆膜 |
150~202微米 |
过薄 |
50元 |
|
皱皮 |
150~203微米 |
100x100 |
5元 |
|
起泡 |
150~204微米 |
100x100 |
5元 |
|
针孔 |
150~205微米 |
100x100 |
5元 |
|
流挂 |
150~205微米 |
100x100 |
5元 |
|
未除锈 |
mm |
100x1000 |
50元 |
|
(四) 质量考核细则—管道篇
1、管子切割
1.1碳素细管、合金钢管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时应修磨平整无氧化铁,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外径的1%且不应大于3mm,违者一项次少奖10—50元;
1.2镀锌管道切割须用机械切割,违者一次少奖10—50元。
2、弯管制作
2.1高压管弯曲半径宜为管子外径的5倍,其他管子弯曲半径宜大于外径的3.5倍;
2.2弯管不宜有皱纹、过烧、分层等缺陷,否则,一项次少奖10—50元。
3.1卷管同一筒节上纵向焊缝不宜大于两道,两纵缝间距应大于200mm,违反,一项次少奖10—50元;
3.2卷管组对时,两纵缝间距应大于100mm,否则,一次少奖10—50元。
3.3卷管周长偏差
公称直径 |
<800 |
800—1200 |
1300—1600 |
1700—2100 |
2600—3000 |
>3000 |
周长偏差 |
±5 |
±7 |
±9 |
±11 |
±13 |
±15 |
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20—50元。 |
4、管道焊接
4.1中低管道厚大于4mm,宜开坡口,具体执行标准见质量考核细则—焊接篇;
4.2直管段上两对接焊口中心面间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不应小于150mm,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时,不应小于管子外径;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4.3不得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违者,一项次少奖10—50元。
5、管道安装
5.1管子、管件、阀门等安装前必须清理干净,保持无附属杂物,预制完毕的管段应保持管内清洁,并封闭管口,违者一项次少奖10—50元。
5.2对于大直径垫片拼接时,应采用斜口或迷宫式拼接,不得平口对接,否则,每次考核责任单位(人)10—50元。
5.3法兰连接、法兰间应平行,其偏差不得大于2mm,不得用紧固螺栓的方式法消除倾斜,违者一项次少奖10—50元。
5.4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一致,紧固后螺栓与螺母宜齐平,违者一项次少奖10—50元。
5.5穿墙及过楼板的管道应加套管,管道焊缝不宜置于套管内,穿墙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厚,穿楼管宜高于楼面50mm,违者一项次少奖10—50元。
5.6当管道安装工作有间断时应及时封闭敞开管口,否则,发现一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6、钢制管道安装
6.1埋地钢管的防腐层应在安装前做好,焊缝部位未经试压合格不得防腐,在运输和安装时应防止损坏防腐层,违者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6.2钢制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允许偏差 |
||
坐 标 |
架空及地沟 |
室外 |
25 |
室内 |
15 |
||
埋地 |
60 |
||
标 高 |
架空及地沟 |
室外 |
±20 |
室内 |
±15 |
||
埋地 |
±25 |
||
水平管道直度 |
|
DN≤100 |
2L‰,最大50 |
DN>100 |
3L‰,最大80 |
违反以上表内内容要求者,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7.1管道与机器连接前,应在自由状态下,检验法兰的平行度和同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机器转速(r/min) |
平行度(mm) |
同轴度(mm) |
3000—6000 |
≤0.15 |
≤0.50 |
>6000 |
≤0.10 |
≤0.20 |
违反以上表内内容要求者,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7.2管道安装合格后,不得承受设计以外的附加载荷。
8、阀门安装
8.1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型号,并应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8.2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否则,一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9、补偿装置安装
9.1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安装长度及温度变化,留有剩余的收缩量,剩收缩量可按下式计算,其允许偏差为±5mm:
S=(t1-t0)S0/(t2-t0)
式中 S——插管与外壳挡圈间的安装剩余收缩量(mm);
S0——补偿器的最大行程(mm);
t0——室外最低设温度(℃);
t1——补偿器安装时的温度(℃);
t2——介质的最高设计温度(℃ )。
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9.2插管应安装在介质流入端。
9.3波纹膨胀节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预拉伸,受力应均匀。
9.4波纹膨胀节内套有焊缝的一端,在水平管道上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在铅垂管道上应置于上部。
9.5波纹膨胀节应与管道保持同轴,不得偏斜。
9.6对于违反以上2—5条款内容要求者,一项次少奖单位(人)10—50元。
10、支、吊架安装
10.1无热位移的管道,其吊杆应垂直安装。有热位移的管道,吊头应设在位移的相反方向,按位移值的1/2偏位安装。两根热位移方向相反或位移不等的管道,不得使用同一吊杆。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0.2固定支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安装,并应在补偿器预拉伸之前固定,否则,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0.3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其安装位置应从支承面中心向位移反方向偏移,偏移量应为偏移值的1/2或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绝热层不得妨碍其位移,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0.4弹簧支、吊架的弹簧高度,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安装,弹簧应调整至冷态值,并做记录。弹簧的临时固定件,应待系统安装、试压、绝热完毕后方可拆除;否则,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1、管道压力试验
11.1当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划定禁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11.2压力试验完毕后,不得在管道上进行修补,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1.3试验用压力表已经校验,并在周检期内,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同时,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
11.4液压试验应使用洁净水,当对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对连有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设备的管道进行试验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10-6(25ppm)。当采用可燃液体介质进行试验时,其闪点不得低于50℃;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1.5试验前,注液体时应排尽空气,否则,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1.6液压试验应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违反上述操作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1.7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拆除肓板、膨胀节限位设施,排尽积液,排液时应防止形成负压,并不得随地排放。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1.8当试验过程中发现泄漏时,不得带压处理,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12、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12.1阀门试验记录;
12.2隐蔽工程(封闭)记录;
12.3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
12.4管道补偿装置安装记录;
12.5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12.6管道系统吹扫及清洗记录;
12.7超声波检验报告。
12.8各种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不完整、不完善者,每项次少奖责任单位100元。
(四) 质量考核细则—机械设备篇
1、工程设备安装应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在经设计变更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100元。
2、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有合格证明;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100元。
3、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10—50元。
4、安装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10—100元。
5、施工条件
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承力点时,应对结构的承载进行核算,必要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方可利用。
6、设备基础
6.1设备基础的位置、几何尺寸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并应有验收资料或记录。设备安装前应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允许偏差对设备基础位置和几何尺寸进行复检;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10—50元。
6.2设备基础表面、地脚螺栓、螺纹和螺母应保护完好;放置垫铁部位的表面应凿平;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10—50元。
7、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
7.1设备就位前,应按施工图纸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或边缘线及标高线,划定安装的基准线;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10—50元。
7.2互相有连接、衔接或排列关系的设备,应划定共同的安装基准线,必要时应按设备的具体要求,埋设一般的或永久性的中心标板或基准点。
7.3平面位置安装基准线与基础实际轴线或与厂房墙(柱)的实际轴线、边缘线的距离,其允许偏差为±20mm;否则,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20元。
7.4设备定位基准的面、线或点对安装基准线的平面位置和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项目 |
允许偏差 |
|
平面位置 |
标高 |
|
与其他设备无机械联系的 |
±10 |
+20 -10 |
与其他设备有机械联系的 |
±2 |
±1 |
8、埋设预留孔
地脚螺栓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A应大于15mm;地脚螺栓底端不应碰孔底,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9、垫铁
9.1当设备的负荷由垫铁组承受时,垫铁组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
9.1.2垫铁组在能放稳和不影响灌浆的情况下,应放在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下方。
9.1.3相邻两垫铁组间的距离应为500—1000mm。
9.1.4违反以上各条款内容要求者,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9.2每一垫铁组的面积应根据设备负荷按下式计算:
A≥C(Q1+Q2)×104/R
式中 A——垫铁面积(mm2);
Q1——由于设备等的重量加在该垫铁组上的负荷;
Q2——由于地脚螺栓拧紧所分布在该垫铁组上的压力(N),可取螺栓的许可抗拉力;
R——基础或地坪混凝土的单位面积抗压强度(Ma),可取混凝土设计强度;
C——安全系数,宜取1.5—3。
9.3使用斜垫铁或平垫铁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9.3.1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应使用成对斜垫铁,且调平后灌浆;
9.3.2承受重负荷或有较强连续振动的设备,宜使用平垫铁;
9.3.3违反以上两条款内容要求者,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9.4第一垫铁组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设备调平后,每组垫铁均应压紧,并应用手锤逐组轻击听音检查。对高速运转的设备,当采用0.05mm 塞尺检查垫铁之间及垫铁与底座之间的间隙时,在垫铁同一断面处从两侧塞入的长度总和不得超过垫铁长度或宽度的1/3;否则,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9.5设备调平后,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出10—30mm;斜垫铁宜露出10—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否则,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9.6安装在金属结构上的设备调平后,其垫铁均应与金属结构用定位焊焊牢;否则,一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0、灌浆
10.1预留孔灌浆前,应将灌浆处清洗干净;灌浆宜采用细碎石混凝土,其强度应比基础或地坪的混凝土强度高一级,灌浆时应捣实,并避免使地脚螺栓倾斜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否则,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0.2灌浆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仅用于固定垫铁或防止油、水进入的灌浆层,且灌浆有困难时,其厚度可小于25mm;否则,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1、设备上较精密的螺纹连接或在温度高于200℃条件下工作的连接件及配合件等装配时,应在共配合表面涂上防咬合剂,防咬合剂宜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附录十三)的规定;否则,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2、带有内腔的设备或部件在封闭前,应仔细检查和清理,其内部不得有任何异物,否则,每发现一处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3、螺栓、键、定位销装配
13.1有锁紧要求时,拧紧后应按其技术规定锁紧;用双螺母锁紧时,薄螺母应装在厚螺母之下;每个螺母下面不得用两个相同的垫圈;否则,违反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3.2键的表面应无裂纹、浮锈、凹痕、条痕及毛刺,键和键槽的表面粗糙度、平面度和尺寸在装配前均应检验;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3.3普通平键、导向键、薄型平键和半圆键,两个侧面与键槽应紧密接触,与轮毂键槽底面不接触;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3.4对定位精度要求高的销和销孔,装配前应检查其接触面积是否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宜采用其总接触面积的50%—75%;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1装配中当发现销和销孔不符合要求时,应铰孔,另配新销;对定位精度要求高者,应在设备的几何精度符合要求或空运转实验合格后再进行装配;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2凸缘联轴器装配时,两个半联轴器端面应紧密接触,两轴心的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3mm;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3弹性套柱销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联轴器外形最大尺寸D(mm) |
两轴心径向位移(mm) |
两轴线倾斜 |
端面间隙(mm) |
71 |
0.04 |
0.2/1000 |
2—4 |
80 |
|||
95 |
|||
106 |
|||
130 |
0.05 |
3—5 |
|
160 |
|||
190 |
|||
224 |
4—6 |
||
250 |
|||
315 |
|||
400 |
|||
475 |
0.08 |
5—7 |
|
600 |
0.10 |
表内各项内容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4弹性柱销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联轴器外形最大直径D(mm) |
两轴心径向位移(mm) |
两轴线倾斜 |
端面间隙S(mm) |
90—160 |
0.05 |
0.2/1000 |
2—3 |
195—200 |
2.5—4 |
||
280—320 |
0.08 |
3—5 |
|
360—410 |
4—6 |
||
480 |
0.10 |
5—7 |
|
540 |
6—8 |
||
630 |
表内各项内容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5弹性柱销齿式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联轴器外形最大直径D(mm) |
两轴心径向位移(mm) |
两轴线倾斜 |
端面间隙s(mm) |
78—118 |
0.08 |
0.5/1000 |
2.5 |
158—260 |
0.1 |
4—5 |
|
300—515 |
0.15 |
6—8 |
|
560—770 |
0.2 |
10 |
|
860—1158 |
0.25 |
13—15 |
|
1440—1640 |
0.3 |
18—20 |
表内各项内容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6齿式联轴器装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4.6.1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联轴器外形最大直径D(mm) |
两轴心径向位移(mm) |
两轴线倾斜 |
端面间隙s(mm) |
170—185 |
0.30 |
0.5/1000 |
2—4 |
220—250 |
0.45 |
||
290—430 |
0.65 |
1.0/1000 |
5—7 |
490—590 |
0.90 |
1.5/1000 |
|
680—780 |
1.20 |
7—10 |
表内各项内容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6.2联轴器的内、外齿啮合应良好,并在油浴内工作,其中小扭矩、低转速的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锂基润滑脂》的ZL4润滑脂,大扭矩、高转速的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齿轮油》的HL20、HL30润滑油,并不得有漏油现象。
14.7滑块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联轴器外形最大直径D(mm) |
两轴心径向位移(mm) |
两轴线倾斜 |
端面间隙s(mm) |
≤190 |
0.05 |
0.3/1000 |
0.5—1 |
250—330 |
0.10 |
1/1000 |
1—2 |
表内各项内容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8轮胎式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联轴器外形最大直径D(mm) |
两轴心径向位移(mm) |
两轴线倾斜 |
端面间隙s(mm) |
120 |
0.5 |
1.0/1000 |
8—10 |
140 |
10—13 |
||
160 |
13—15 |
||
180 |
15—18 |
||
200 |
1.0 |
1.5/1000 |
18—22 |
220 |
18—22 |
||
250 |
22—26 |
||
280 |
22—26 |
||
320—360 |
26—30 |
表内各项内容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9两轮的轮宽中央面应在同一平面上,其偏差A三角皮带轮或链轮不应超过1mm,平皮带轮不应超过1.5mm;否则;超差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10两轴的平行度TG不应超过0.5/1000;否则,超差一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50元。
14.11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记录及资料应齐全;否则,一项次少奖责任单位(人)10—100元。
14.12需要的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等,均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否则,有一项次不合格者,少奖责任单位(人)10—100元。
14.13对大型、复杂和精密设备,应编制试运转方案或试运转操作规程。
14.14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设备技术文件,并应掌握试运转等操作规程。
14.15设备及周围环境应保持干净,设备附近不得进行有粉尘或噪音较大的作业。
14.16空负荷试运转,应在上述三项调整试验合格后进行。
14.17竣工图或按实际完成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施工图;
14.18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
14.18.1主要材料和用于重要部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或实验资料;
14.18.2重要焊接工作的焊接实验记录及检验记录;
14.18.3隐蔽工程记录;
14.18.4各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记录;
14.18.5重要灌浆所用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强度实验记录;
14.18.6试运转记录;
14.18.7重大问题及其处理的文件;
14.18.8其他有关资料。
14.18.9工程验收手续。
(五) 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电气、热工篇
1、编制依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SDL279--90)。
2、热工取源部件的开孔必须在试压保温前进行。
3、两取源点相距须大于管道直径,并不得小于200mm。
4、测温元件的安装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且迎着介质流向。
5、测压元件安装在炉墙或烟道上,取压管应垂直向上安装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大于30°。
6、节流件的安装:孔板锐边迎向介质流动方向;喷嘴曲面大口迎向介质流动方向;阿纽巴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动压孔迎向介质流动方向。
7、执行机构安装必须牢固,操作时无晃动,操作手轮距地面应等于900mm。
8、仪表校验应按仪表校验规程,不得超差。按仪表数量10%抽查,主要仪表每块超差少奖50元,附助仪表每块超差少奖30元。
(六) 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盘/箱/柜及电缆篇
1、搬运和安装仪表时,禁止损坏盘上设备和油漆。
2、表盘钢底座,直线偏差每米不得大于1mm,底座总长超过5m时,直线偏差不得大于5mm,其上表面高于地面不宜超过20mm。水平高差不得大于3mm。
3、表盘正面不垂直度应小于盘高0.15%,相临两盘连接处,平面度不得大于1mm,当盘连接超过5处时平面度不得大于5mm ,盘间缝隙不得大于2mm,盘顶面偏差不得大于5mm。且盘面设备盘内端子标志明确。
4、电缆敷设应按最短路径集中敷设且应避开热体,电缆禁止在油管路下方敷设,电缆支架间距应小于1.5m,垂直敷设支架间距小于1m。
5、电缆敷设后,应进行整理,使其整齐美观,且电缆两端应挂标志牌。每少挂一个标志牌少奖10元。
6、电缆敷设后,应按规范制作两端电缆头。 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根电缆少奖20元。
(七) 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管路篇
1、管子安装前应进行清理,穿越墙壁时,应加套管;测量气体的导管应先向上引出,高度不宜小于600mm;否则,每项次少奖20元。
2、敷设管道须考虑设备及管道的热膨胀并采取相应措施。
3、管路敷设应整齐美观,尽量减少交叉和拐弯,且管子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3倍,成排敷设管路时,管夹距离为1.5—2m。敷设完毕后应挂标志牌。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10元。
4、管路防冻保温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4.1不得使管内介质汽化。
4.2差压管路正负压受热应一致。
(八) 安装调试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
1、测量电阻:仪表的外接线路电阻应符合规定线路电阻误差,电偶电阻不超过±0.2Ω,电阻±0.2Ω。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10元。
2、在单个信号发生端,输入模似信号,其系统测量误差,不得超过各单位允许误差的方和根值。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20元。
3、远方操作开关方向应与阀门或挡板动作方向一致,在行程内应灵活,无跳动,行程时间符合要求;否则,每项次少奖50元。
4、保护及热工信号应确保其正确、可靠、无误动。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100元
5、工程交接资料。
5.1仪表及控制装置校验记录。
5.2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5.3保护、信号试验记录。
5.4电缆敷设记录。
5.5竣工图。
以上资料缺一项者,少奖50元。
(九) 电气部分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
1、低压电气部分
1.1编制依据《电气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6、7、8、9)---96。
1.2电气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完好,绝缘无裂纹,安装应牢固、平整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1.3电气的接零、接地可靠,连接线排列整齐美观。
1.4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装置动作正确,设备、电缆标志齐全完好。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20元。
1.5线圈及接线端的温度不应超过规定,电磁器件动作时应无异常声响,触头压力、接触电阻符合规定。
有违以上质量标准者(标明金额的除外),每项次少奖50元
2、变流设备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
2.1设备试运行的连续时间、试验工况及应测的参数,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2.2设备的外观应完好,无缺损,油浸式变流式变压器应无渗油,油位指示应正常。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20元。
2.3高压、低压开关操作机构、传动装置、轴轮接点式闭锁装置等,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应正确。
2.4设备或装置的外壳接地应良好,油漆应完整,电缆相色应正确。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10元。
有违以上质量标准者(标明金额的除外),每项次少奖50元
3、起重机电气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
3.1电气回路接线正确,布线整齐、美观,端子固定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楚。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10元。
3.2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值不得超过规定,感应电压不得超过安全电压。
3.3电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流器等电气设备,应经检查调试完毕,校验合格。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20元
3.4安全保护装置应经试验调整,准确可靠。
3.5电缆套管、线槽应固定牢固,配线应采取多股导线,滑线安装牢固、水平,接触良好。
有违以上质量标准者(标明金额的除外),每项次少奖?元
4、电气照明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
4.1灯具、开关、插座和照明配电箱等其中心轴线垂直偏差及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10元。
4.2灯具、吊扇等应安装牢固并采取有防松、防振等措施。
4.3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和回路偏差等应清晰明确。
4.4接地、接零应良好,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10元。
4.5回路绝缘电阻测试和灯具试亮及控制性能应正确、灵活。
有违以上质量标准者(标明金额的除外),每项次少奖50元
5、110KV线路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
5.1弧垂:耐张段长度在200m以内,允许偏差+5%—2.5%,相间允许不平衡值<200mm。
5.2绝缘子安装前应清擦干净,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500MΩ,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20元。
5.3悬垂线夹安装后,绝缘子串应垂直于地面,其位移不得大于5°,且最大偏移不得大于200mm。违者少奖50元。
5.4耐张串上的销子螺栓一律由上向下穿,铝包露出夹口不得超出10mm,防振锤应与地面垂直,其安装距离偏差不得大于30mm,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10元。
5.5铝制引流连板及并沟线夹连接面应平整、光洁,架线完工时,线塔须挂警告牌,否则,除进行整改外,每项次少奖50元。
6、发电机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定子铁芯检查 |
清洁度检查 |
通风道通畅检查 |
|
无杂物堵塞 |
槽楔 |
楔块检查 |
|
无断裂 |
|
端部槽楔紧度 |
|
紧固无松动 |
||
定子线圈检查 |
绝缘表面层检查 |
绝缘层外观 |
|
无伤痕、破损、灼伤 |
水内冷机组冷却水管检查 |
软性水管安装 |
管道畅通检查 |
|
通畅无阻塞 |
绝缘电阻 |
本体引水管对外部管道绝缘 |
MΩ |
≥1 |
|
转子检查 |
铁芯 |
通风孔通畅检查 |
|
通畅无阻塞 |
7、发电机附件安装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刷架、刷握安装 |
对地绝缘电阻 |
MΩ |
≥1 |
电刷安装 |
各电刷牌号及制造厂家 |
|
一致 |
电刷、刷握间间隙 |
mm |
0.1~0.2且上下移动无卡阻 |
|
套管安装 |
水冷通道畅通试验 |
|
良好、无阻塞 |
密封试验 |
|
符合厂家要求 |
|
电气耐压试验 |
|
符合要求 |
|
套管法兰与电机底板连接 |
|
胶垫压缩无均匀 |
|
电机引线与套管连接 |
接触面塞入深度 |
mm |
≤6 |
绝缘包内部密实度 |
|
无空气隙 |
|
接地 |
接地引线连接 |
|
牢固、接触良好 |
8、发电机干燥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升温 |
温升速度 |
℃/h |
5—8 |
|
恒温 |
铁芯及线圈允许温度 |
|
≤制造厂规定值 |
|
水冷定子 |
热水循环干燥温度 |
℃ |
≤70 |
|
直流加热温度 |
℃ |
≤70 |
||
水冷转子最高加热温度 |
℃ |
65 |
||
绝缘电阻 |
定子线圈吸收比 |
|
≤1.3 |
|
各相绝缘电阻不平衡系数 |
|
≤2 |
||
氢冷转子绝缘电阻值 |
MΩ |
≥0.5 |
||
水冷转子绝缘电阻值 |
Ω |
≥5000 |
||
同温下绝缘电阻稳定时间 |
h |
≥5 |
9、发电机启动试运行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套管本体及套管与机座接合面密封 |
|
良好无漏泄 |
|
转轴两端电压与机座轴承间电压 |
|
相等 |
|
励磁回路对地绝缘值 |
|
良好 |
有违五至九条中质量标准者(标明金额的除外),每项次少奖20—100元。
10、电动机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绝缘检查 |
直流电机 |
励磁绕组及电枢绝缘电阻 |
MΩ |
≥0.5 |
|
交流电机 |
绝缘电阻 |
额定电压1000V以下绕组 |
MΩ |
≥0.5 |
|
额定电压1000V及以上 |
MΩ/kV |
≥1 |
|||
MΩ/kV |
≥0.5 |
||||
1000V以上电机吸收比 |
R60/R15 |
≥1.2 |
|||
轴承座绝缘电阻 |
MΩ |
≥0.5 |
11、电动机干燥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升温 |
温升速度 |
H/℃ |
5~8 |
|
恒温 |
铁芯及线圈温度 |
℃ |
70~80 |
|
80~90 |
||||
绝缘电阻 |
1000V以下绕组 |
MΩ |
≥0.5 |
|
1000V及以上绕组 |
定子 |
MΩ/kV |
≥1(工作温度下) |
|
转子 |
MΩ/kV |
≥0.5 |
||
1000V以上绕组吸收比 |
R60/R15 |
≥1.2 |
||
同温下绝缘电阻值稳定时间 |
h |
≥5 |
12、电动机试运行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电气调整试验 |
|
符合要求 |
施工技术记录 |
|
齐全 |
设备厂家技术记录 |
|
齐全 |
绝缘轴承的轴电压 |
|
正常 |
电机空载电流值 |
|
正常 |
三相电流相对值 |
|
无显著差异 |
滚动轴承音响 |
|
均匀、无异常 |
转子音响 |
|
均匀、无异常 |
滚动轴承温升 |
℃ |
≤60 |
满负荷下机身温度 |
|
符合厂家规定 |
滑环或换向器外观 |
|
无变色灼伤 |
换向器或滑环火花 |
|
不严重 |
电刷在刷握内动态 |
|
无摇摆、跳动、卡涩 |
有违十至十二条中质量标准者,每项次少奖20-100元。
13、电力变压器安装质量标准及考核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绝缘油试验 |
电气强度及补充油的简化分析试验 |
|
符合规范试验篇要求 |
||
线圈绝缘潮湿判断 |
绝缘干燥程度 |
|
符合规范变压器篇附录一规定 |
||
器身检查 |
铁芯检查 |
迭片紧密度 |
|
紧固无松动 |
|
铁轭螺栓连接 |
|
紧固 |
|||
|
铁轭螺杆与铁芯、铁轭与夹件间、螺杆与夹件绝缘电阻 |
|
良好无短路 |
||
铁轭夹件与接地片连接 |
|
导通良好 |
|||
铁芯允许接地点数 |
|
1 |
|||
线圈检查 |
绝缘层包缠紧固度 |
|
贴服紧固 |
||
绝缘垫装配 |
|
紧固无变位 |
|||
油路通畅情况 |
|
良好无阻塞 |
|||
引出线 |
裸露导体外观 |
|
无毛刺尖角 |
||
引线与套管连接 |
固定 |
|
牢固 |
||
防松件 |
|
齐全完好 |
|||
裸导体相间及对地距离 |
|
符合要求 |
|||
电压切换装置 |
接点引线连接 |
|
紧密无松动 |
||
切换接点弹力 |
|
良好 |
14、中等以上容量电力变压器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器身检查 |
铁芯 |
铁芯螺栓夹件间绝缘值 |
|
良好无短接 |
|||
铁芯允许接地点数 |
点 |
1 |
|||||
通过套管接地的铁芯对油箱绝缘 |
|
良好 |
|||||
线圈 |
绝缘层外观 |
|
无损伤击穿点 |
||||
线圈装配 |
|
无移位松散 |
|||||
绝缘垫块垫楔紧度 |
|
密实无松散 |
|||||
油路通畅情况 |
|
无阻塞 |
|||||
高压套管安装 |
安装前检查 |
套管及电流互感器电气试验 |
|
符合要求 |
|||
瓷套外观 |
|
无伤痕、裂纹、掉瓷 |
|||||
充油套管油室密封 |
|
无渗漏 |
|||||
下部均压罩内清洁度 |
|
无积水尘土 |
|||||
套管安装 |
电流互感器引出端子变化 |
|
符合设计及生产要求 |
||||
电流以互感器备用线圈连接 |
|
短接并接地 |
|||||
引线绝缘锥体位置 |
|
贴近均压罩入口 |
|||||
接线座与套管口密封 |
|
不漏气 |
|||||
升高座放气塞位置 |
|
在最高点 |
|||||
中、低压侧套管安装 |
引出软铜片相及对地距离 |
|
符合要求 |
||||
有载分接开并安装 |
连锁检查 |
极限位置时机械联锁装置动作状态 |
|
限位状态 |
|||
极限位置电气回路状态 |
|
断电 |
|||||
油箱焊缝及结合面 |
|
无渗漏 |
|||||
储油柜安装 |
胶囊或隔膜外形 |
|
完整无损伤 |
||||
胶囊气密检查 |
|
无渗漏 |
|||||
吸湿器安装 |
硅胶颜色 |
|
蓝色 |
||||
呼吸通道检查 |
|
无阻塞 |
|||||
净油器安装 |
滤网安装位置 |
|
单侧装置时置出口侧 |
||||
气体继电器安装 |
密封及整定试验 |
|
符合要求 |
||||
继电器箭头标志指向 |
|
向油枕侧 |
|||||
冷却装置安装 |
密封检查 |
散热器焊口及结合面 |
|
无渗漏 |
|||
强油风冷器焊口及结合面严密性 |
|
无渗漏 |
|||||
强油水冷却器严密性 |
|
无渗漏 |
15、变压器干燥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温度控制 |
不带油用油箱加热 |
箱壁最高温度 |
℃ |
120~125 |
|
箱底最高温度 |
℃ |
110~115 |
|||
线圈最高温度 |
℃ |
95 |
|||
带油干燥 |
热油最高温度 |
℃ |
85 |
||
热风干燥 |
进风温度最高值 |
℃ |
100 |
||
真空度控制 |
220kv及以上变压器 |
mmHg (×0.133kpa) |
≤600 |
||
60~110Kv变压器 |
mmHg (×0.133kpa) |
≤500 |
|||
35kv变压器 |
mmHg (×0.133kpa) |
≤380 |
|||
干燥判断 |
真空状态下凝结水分泌 |
|
停止 |
||
绝缘电阻上升后的稳定时间 |
35kv及以下 |
h |
6 |
||
60Kv及以上 |
12 |
||||
干燥后的心部检查 |
所有螺栓连接 |
|
紧固无松动 |
||
|
绝缘外观 |
|
无烤焦干缩 |
||
带油干燥的绝缘油质检查 |
简化分析试验 |
|
符合规范试验篇17.0.2条规定 |
有违十三至十五条质量标准者,每项次少奖50-100元。
16、空气断路器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瓷套 |
瓷套与金属法兰压装联接 |
瓷套与金属法兰间隙误差 |
mm |
≤1 |
瓷套与金属压环间隙 |
mm |
≥1.5 |
||
螺栓联接 |
|
紧固均匀 |
||
灭弧室和触头 |
触头外观检查 |
|
洁净光滑、镀银层无损伤 |
|
触头装配 |
|
紧固、正确,钨铜合金触头无脱焊裂纹 |
||
灭弧室部件装配 |
|
位置准确,且符合制造厂规定 |
||
灭弧动触头传动活塞行程 |
|
符合制造厂规定 |
17、隔离开关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瓷 柱 |
外观检查 |
|
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接残留斑点 |
||||
与金属法兰浇装联接 |
|
粘合密实、牢固 |
|||||
导 电 部 分 |
接触表面外观检查 |
|
清洁、平整、无氧化膜,并涂有薄层中性凡士林或复合脂 |
||||
塞尺塞入深度 |
线接触 |
|
塞不进 |
||||
面接触 |
接触表面宽≤50 |
|
≤4 |
||||
接触表面宽≥60 |
|
≤6 |
|||||
触头合闸动作检查 |
|
动作灵活,无回跳 |
|||||
操动机构 |
通用检查项目 |
底座水平或垂直误差 |
|
≤1 |
|||
合闸接触器和辅助开关动作检查 |
|
准确、可靠,符合制造厂规定 |
|||||
分、合闸线圈铁芯动作检查 |
|
灵活、无卡阻,符合制造厂规定 |
|||||
绝缘电阻 |
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 |
MΩ |
≥1 |
||||
二次回路及电源回路 |
MΩ |
≥1(在比较潮湿的地方≥0.5) |
|||||
隔离开关及其操动机构联动 |
|
动作灵活、无卡阻、冲击 |
|||||
闭锁装置 |
动作检查 |
|
动作灵活,准确可靠 |
||||
有接地刀的隔离开关 |
|
接地刀刃与主触头间机械闭锁准确可靠 |
|||||
电动、电动液压机构 |
电动机转动检查 |
|
转向正确,无异常声响 |
||||
限位装置动作检查 |
|
动作准确可靠,到达规定开合极限位置时切除电源可靠 |
|||||
液压回路密封检查 |
|
无渗漏油 |
|||||
气动机构 |
进排气孔和缓冲阀螺钉调节 |
|
位置正确,隔离开关分合闸平稳 |
||||
气压回路密封检查 |
|
无渗漏气 |
|||||
限位装置动作检查 |
|
动作准确可靠,到达规定开合极限位置时切除气源可靠 |
有违十六、十七两条质量标准者,每项次少奖20-100元。
18、高压熔断器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瓷套、瓷柱和瓷瓶 |
外观检查 |
|
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缺陷 |
|
稳定程度 |
|
固定牢固 |
||
熔管 |
外观检查 |
|
清洁、无裂纹、密封良好 |
|
熔体 |
外观检查 |
|
无弯折、压扁或损伤 |
|
规格 |
|
符合设计 |
19、电抗器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支柱绝缘子 |
外观检查 |
|
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接残留斑点 |
||
瓷铁浇装联接 |
|
粘合密实、牢固 |
|||
找平用垫钢片稳定程度 |
|
固定牢靠,无松动 |
|||
绝缘硬纸板垫片(电抗器重叠安装时)位置 |
|
在绝缘子顶帽上 |
|||
电抗器安装 |
外观检查 |
混凝土支柱 |
|
无损伤、裂纹 |
|
线圈 |
|
清洁、无破损、变形 |
|||
位置 |
|
符合制造厂标号规定 |
|||
线圈绕向 |
三相垂直排列 |
|
中间一相与上下两相相反 |
||
两相重叠一相并列 |
|
重叠两相相反,另一相与上面一相相同 |
|||
三相水平排列 |
|
三相相同 |
|||
接线端子与母线联接螺栓材料 |
|
非磁性金属材料(额定电流≥1500A时) |
|||
其它 |
电抗器与钢屋顶、钢质壁(或钢构筑物)和地面钢材的距离 |
|
符合设计或《施工及验收规范》“高压电器篇”第五章5.0.5条规定 |
||
电抗器间隔内磁性材料部件固定 |
|
可靠 |
有违十八、十九条质量标准者,每项次少奖20-100元。
20、避雷器安装质量标准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放电记录器安装 |
外观检查 |
|
密封良好,无损坏 |
||
动作试验 |
|
正确、可靠 |
|||
瓷 套 安 装 |
外观检查 |
|
清洁、无裂纹,破损 |
||
法兰接触表面 |
外观检查 |
|
清洁,无氧化膜和油漆 |
||
表面处理 |
|
涂有凡士林或复合脂 |
|||
金属垫片(找平用)外观检查 |
|
清洁,无氧化膜和锈蚀 |
|||
螺栓联接 |
|
紧固 |
|||
瓷套组合 |
磁吹阀型 |
|
上下节位置应符合制造厂编号规定 |
||
普通阀型 |
|
组合元件的非线性系数差值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的有关规定 |
|||
瓷套密封检查 |
|
封口处密封良好,磁吹阀型避雷器的防爆片无损坏、裂纹 |
|||
瓷套中心垂直偏差 |
|
≤1.5H/100(H-基本元件高度) |
|||
拉紧绝缘子串 |
外观检查 |
|
清洁,无损伤 |
有违上条质量标准者,每项次少奖20-100元。
21、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接线
21.1基础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基础中心线误差 |
mm |
±5 |
|
盘柜基础与地面标高差固定式盘 |
Mm |
+10~+20 |
21.2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柜体就位找正 |
间隔布置 |
|
符合设计要求 |
|
柜体垂直度 |
|
≤1.5H/100(H-柜高) |
||
柜间接缝间隙 |
mm |
≤2 |
||
柜体固定 |
柜体固定 |
|
牢固 |
|
柜体接地 |
柜底与基础接触 |
|
导通良好 |
|
开关柜机械部件检查 |
手车推拉试验 |
|
轻便不摆动 |
|
开关柜电气部件检查 |
小车触头检查 |
面接触 |
|
70%触头面积 |
线接触 |
|
塞尺塞不进 |
||
接触压力 |
|
紧密、有足够压力 |
||
触头插入深度 |
|
符合厂家规定 |
21.3低压配电盘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盘体就位找正 |
间隔布置 |
|
符合设计要求 |
盘垂直度 |
|
≤1.5H/100(H-盘高) |
|
盘体固定 |
盘体固定 |
|
可靠 |
盘体接地 |
底架与基础接触 |
|
导通良好 |
盘上设备检查安装 |
设备及表计型号规格 |
|
符合设计要求 |
载流体相间及对地距离 |
mm |
≥12 |
|
表面漏电距离 |
mm |
≥20 |
21.4直流及励磁系统盘柜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盘柜就位找正 |
安装位置 |
|
符合设计 |
垂直误差 |
|
≤1.5H/100(H-盘高度) |
|
盘体接地 |
底架与基础间的接触 |
|
导通良好 |
盘上设备检查安装 |
盘上设备型号规格 |
|
符合设计要求 |
表计现场校验 |
|
小于级规定示值误差 |
|
继电器现场校验 |
|
小于定值动作误差规定 |
|
一、二次回路接线 |
|
正确无误 |
|
自动灭磁开关检查安装 |
电动操作机构 |
|
接线正确、动作可靠 |
灭弧室内绝缘衬件检查 |
|
完好、电弧通道畅通 |
|
开关机械挂钩 |
|
可靠 |
21.5动力箱安装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固定连接 |
|
牢固 |
箱架接地连接 |
|
可靠 |
盘内接线 |
|
正确 |
21.6控制及保护屏台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屏台就位找正 |
安装位置 |
|
符合设计要求 |
垂直误差 |
|
≤1.5H/100(H-屏台高度) |
|
屏台固定 |
固定连接 |
|
牢固 |
仪表、继电器安装检查 |
现场校验整定 |
|
符合要求 |
仪表、继电器型号规格 |
|
符合设计 |
|
安装固定 |
|
牢固 |
|
切换开关及按钮检查 |
开关把手及接点开闭位置 |
|
符合要求 |
接点接触情况 |
|
良好、有弹力 |
|
试验柱及切换压板 |
接触情况 |
|
良好 |
插把拔回及插入时回路检查 |
|
无瞬间开路 |
21.7二次回路配线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配线 |
导线表面外观检查 |
|
绝缘完好无中间接头 |
|
导线材质 |
|
铜芯线 |
||
用于可动部位的线材 |
|
多股软铜线 |
||
接线 |
多股软导线端头处理 |
|
绞紧无松散、断股 |
|
二次回路连接件材料 |
|
铜质 |
||
晶体管保护、控制及逻辑回路电缆接地检查 |
屏蔽电缆 |
|
屏蔽层可靠接地 |
|
接线端头标号(电缆号、回路编号、端子编号) |
|
正确、齐全 |
裸露部分表面漏电距离 |
|
≥4 |
21.8引出线安装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外形尺寸偏差 |
mm |
≤+3 |
对角线差值 |
mm |
≤±2 |
绝缘板材料 |
|
符合设计 |
板上孔眼与螺杆配合 |
mm |
+0.5 |
螺杆两侧的固定 |
|
牢固 |
引出线螺栓、螺帽、垫圈的材质 |
|
铜质 |
螺杆两侧平垫、耐酸软垫配置 |
|
齐全 |
出线板固定 |
|
牢固 |
21.9整流设备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柜体接地 |
底架与基础接触 |
|
导通良好 |
|
柜上设备检查 |
元件规格及数量 |
|
符合设计,附件备件齐全 |
|
接触簧片弹性 |
|
充足 |
||
焊接导线检查 |
|
无脱焊、碰壳、短路 |
||
整流元件固定 |
|
牢固,在散热器接触面上涂硅脂 |
||
水冷系统安装检查 |
系统水压试验 |
|
无渗漏 |
|
风冷系统安装检查 |
绝缘电阻值 |
MΩ |
≥0.5 |
|
回路绝缘检查 |
二次回路 |
一般地区 |
MΩ |
≥1 |
潮湿地区 |
≥0.5 |
|||
一次回路 |
MΩ/kV |
1 |
有违以上表中质量标准者,每项次少奖20-100元。
22、低压电器
22.1接触器、磁力起动器、自动空气开关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支架检查 |
垂直度偏差 |
mm |
≤2 |
|
孔眼间横向中心线水平偏差 |
mm |
≤2 |
||
电器安装 |
水平及垂直度偏差 |
mm |
≤2 |
|
导体电气间隙 |
mm |
≥12 |
||
触头及导电部分检查 |
触头光洁度 |
|
光滑、无毛刺 |
|
端子上连接的不同相母线距离 |
mm |
≥10 |
||
全闸时动静触头接触面积 |
面接触面积 |
|
≥触头面积70% |
|
线接触长度 |
|
≥触头宽的70 |
||
自动开关三相接触同期误差 |
mm |
≤0.5 |
||
同相两侧、相间及对地绝缘 |
MΩ |
≥0.5 |
||
灭弧装置 |
灭弧室检查 |
|
完整、清洁、畅通 |
|
辅助接点检查 |
动作及接触可靠性 |
|
正确、良好 |
|
电磁铁检查 |
铁芯结合面外观 |
|
平正、无尘垢 |
|
合闸时角芯贴合 |
|
吻合紧密 |
||
传动机构检查 |
半轴与再扣板接触宽度 |
mm |
1~1.3 |
|
脱扣电磁铁与掊扣指间距 |
mm |
2~3或按厂家要求 |
||
分合闸可靠性 |
|
无拒动 |
||
保护装置 |
热元件整定值 |
|
等于电机额定电流 |
22.2刀开关、熔断器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外观检查 |
油漆 |
|
完整、均匀 |
刀开关检查 |
刀片绞接点弹簧压力 |
|
充足 |
刀口与触头钳口中心线相对位置 |
|
重合 |
|
带弹簧的消弧触头动作试验 |
|
三相一致且动作迅速 |
|
导体电气间隙 |
mm |
≥12 |
|
熔断器检查 |
钳口压力 |
|
充足 |
上下钳口中心线相对位置 |
|
重合 |
22.3变阻器、电阻器安装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支架制作安装 |
安装面平直度偏差 |
mm |
≤2 |
|
安装水平度偏差 |
mm |
≤2 |
|
锈迹清理 |
|
干净、无浮锈 |
变阻器安装 |
传动动作试验 |
|
平滑、无卡阻 |
电阻器检查 |
片间接触面连接 |
|
紧固、可靠 |
片接绝缘检查 |
|
良好、无损伤 |
|
接地装置 |
接地连接 |
|
牢固 |
22.4避雷针接地装置安装
|
|
|
|
|
工序 |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
引下线规格 |
扁钢截面积 |
mm2 |
≥48 |
圆钢直径 |
mm |
≥φ8 |
||
利用金属筒壁作引下线时的筒壁厚度 |
mm |
≥4 |
||
架构上避雷针支柱附近的集中接地设施 |
|
符合设计 |
||
接地电阻值检查 |
|
符合《规范》“试验标准篇”规定 |
有违以上质量标准者,每项次少奖20-100元。
23、工程交接资料
23.1仪表及控制装置校验记录;
23.2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23.3保护、信号试验记录;
23.4电缆敷设记录;
23.5竣工图。
以上资料缺一项者,少奖50-200元。
(十) 质量考核细则—锅炉篇
锅炉安装工程是锅炉制造工作的继续。为保证安装质量,应在对锅炉技术文件和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对锅炉的制造质量进行安装前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制造质量有不能允许的误差,且不能保证安装质量时,应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不报告者从重处罚。
锅炉的安装质量检验主要包括安装施工前、施工中和工程竣工时的分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锅炉安装之前,对锅炉的土建基础工程进行验收;
在钢架安装完工,各立柱柱脚未灌浆前,应对钢架整体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在锅炉本体水压试验之前,对锅炉安装工程进行验收;
在锅炉本体水压试验过程中进行水压试验阶段验收;
锅炉砌筑工程完成后,对砌体工程及保温工程进行验收;
烘炉和煮炉阶段的验收;
锅炉额定负荷下72小时试运转和总体验收。
下面就各阶段验收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说明如下:
1、锅炉安装基础阶段的验收
对锅炉土建基础进行全面检验。主要包括:
1.1基础外观检查
混凝土表面不应有蜂窝、麻点、裂纹、空洞等缺陷,地脚螺栓预留孔的模板和杂物应除净。出现以上缺陷应由土建单位处理合格后再进行安装;否则不准进行安装施工。
1.2基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检验
土建施工应按规定做出试样,并出具检验报告,应严格核对检验报告中混凝土的强度数值是否符合要求。若有异义应现场测量,如有问题及时汇报。
1.3基础的相对位置标高检查
在锅炉基础上应有纵向中心线和横向基准线,土建单位应给出锅炉“0”米标高基准线。
1.4基础各部位几何尺寸、预埋件、预留孔洞的检查
土建单位应根据图纸要求在锅炉混凝土基础上划出锅炉钢架各条立柱的中心位置和地脚位置的轮廓线、辅助设备安装位置及中心线。
测量地脚螺栓孔的平面位置及予留孔深度、孔的端面尺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处理。
2、锅炉钢架的检查验收
2.1钢架基础划线的检查验收
对锅炉基础检查合格后进行钢架的基础划线、底板安装、垫铁安装,尺寸偏差要求如下表所示:
工序 |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备注 |
|
基础 划线 (柱 底板 安装) |
基础纵横中心线与厂房基准点距离偏差 |
mm |
±20 |
|
|
柱子间偏差 |
柱距≤10m |
mm |
±1 |
|
|
柱距>10m |
±2 |
|
|||
柱底板水平偏差 |
mm |
≤0.5 |
|
||
柱子中心对角线差 |
对角线≤20m |
mm |
≤5 |
|
|
对角线>20m |
mm |
≤8 |
|
||
基础各平面标高偏差 |
mm |
0 -20 |
|
||
|
|||||
基础外形尺寸偏差 |
mm |
+20 0 |
|
||
|
|||||
预埋地脚螺栓中心线偏差 |
mm |
±5 |
|
||
基础表面 |
|
打出麻面,且放置垫铁处已琢平 |
|
||
垫 铁 安 装 |
二次浇灌总高度 |
mm |
≥50 |
|
|
每组块数 |
块 |
≤3 |
|
||
放置位置 |
|
立柱底板立筋板下方 |
|
||
承压块 |
|
≥60%基础设计强度 |
|
||
垫铁装设 |
|
无松动;相互点焊,与柱脚底板点焊 |
|
划线后对划线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一项次与上表要求不符者,扣罚20--100元。
2.2钢架组合件组合
钢架及平台梯子组合安装前,应对其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缺件和错件,检查构件的外形尺寸及焊接质量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对于钢架平台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如超出应进行校正,不进行校正就进行组合安装者,发现一处扣罚50元。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
1 |
立柱、横梁的长度 |
±5 |
|
2 |
立柱、横梁的弯曲度:每米/全长 |
2/10 |
|
3 |
平台、框架的不平度:每米/全长 |
2/10 |
|
4 |
护板、护板框的不平度 |
5 |
|
5 |
螺栓孔中心距离: |
两相邻孔间 |
±2 |
两任意孔间 |
±2 |
经检查合格后进行组合,组合主要包括单柱组合、钢架组合、炉顶钢架组合,组合尺寸允许偏差如下表所示:
工序 |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备注 |
|
(对接组合) |
对接中心线偏差 |
Mm |
≤1.5 |
|
|
长度偏差 |
L≤8m |
Mm |
0 -4 |
|
|
L≤15m |
Mm |
+2 -6 |
|
||
L>15m |
Mm |
+2 -8 |
|
||
弯曲度 |
Mm |
≤1/1000柱长,且≤10 |
|
||
扭转值 |
Mm |
≤1/1000柱长,且≤10 |
|
||
托架高度偏差 |
Mm |
+2 -4 |
柱对接 |
||
柱距偏差 |
Mm |
≤1‰柱距且≤10 |
|
||
柱间平行度偏差 |
Mm |
≤1‰柱距且≤10 |
|
||
梁 组 合 |
标高偏差 |
Mm |
±5 |
|
|
梁间平行度偏差 |
Mm |
≤1‰梁长且≤5 |
|
||
组合件对角线差 |
Mm |
≤1‰对角线长,且≤15 |
|
||
梁间对角线差 |
Mm |
≤1‰对角线长,且≤10 |
炉顶钢架 |
||
梁水平度偏差 |
Mm |
≤5 |
炉顶钢架 |
||
梁间距偏差 |
Mm |
±5 |
炉顶钢架 |
||
梁腹板垂直度偏差 |
Mm |
≤1.5‰对角线长,且≤5 |
炉顶钢架 |
||
吊孔位置偏差 |
Mm |
±5 |
炉顶钢架 |
||
梁与柱中心相对错位 |
Mm |
±5 |
|
钢架组合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一处与上表不符,扣罚10—50元,并进行整改。
2.3钢架安装
钢架组合后经检查合格和基础划线检查合格就可以进行安装。钢架安装质量标准及允许尺寸偏差如下表所示: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备注 |
|
柱脚中心线偏差 |
Mm |
±5 |
|
|
立柱标高偏差 |
Mm |
±5 |
|
|
各立柱间相互标高偏差 |
Mm |
≤3 |
|
|
各立柱间距偏差 |
Mm |
≤1‰柱距,且≤10 |
|
|
立柱垂直度偏差 |
Mm |
≤1‰立柱长度,且≤15 |
|
|
立柱对角线差 |
柱顶大、小对角 |
Mm |
≤1.5‰对角线长,且≤15 |
|
1m标高处大、小对角 |
||||
主梁支座与柱顶平面支座中心偏差 |
Mm |
≤3 |
|
|
梁标高偏差 |
Mm |
±5 |
炉顶钢架 |
|
梁间距偏差 |
Mm |
±5 |
炉顶钢架 |
|
梁平行度偏差 |
Mm |
≤5 |
炉顶钢架 |
|
梁间对角线偏差 |
Mm |
≤1‰对角线长,且≤10 |
炉顶钢架 |
|
横梁吊孔位置偏差 |
Mm |
±3 |
炉顶钢架 |
|
横梁吊孔对角线差 |
Mm |
≤1‰对角线长,且≤10 |
炉顶钢架 |
|
单根横梁标高偏差 |
Mm |
±5 |
|
|
单根横梁中心线偏差 |
Mm |
±5 |
|
安装完毕进行验收,发现一项次与上标准不符,扣罚50—100元
2.4平台、梯子的组合安装
平台和梯子的安装应随钢架的安装进行,安装的质量要求如下表:
工序 |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平台、梯子组合安装 |
平台标高偏差 |
mm |
±10 |
|
平台托架水平度偏差 |
mm |
≤2‰长度 |
||
两平台连接高低差 |
mm |
≤5 |
||
平台与立柱中心偏差 |
mm |
±10 |
||
焊接 |
|
牢固可靠 |
||
栏杆、围板安装 |
栏杆柱子 |
垂直度偏差 |
mm |
≤3 |
柱距 |
均匀 、符合设计 |
|||
横杆平直度偏差 |
mm |
≤10 |
||
横杆接头 |
|
光洁、无毛刺 |
||
围板安装 |
|
平直、无明显凸凹 |
2.5钢架的焊接
钢架的焊接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对不符合图纸要求者,一处扣罚20-50元。
钢架的焊接质量应符合(工程质量考核细则—焊接篇)的相关要求 。
3、受热面的检查验收
3.1空气预热器的检查安装
管箱式空气预热器在安装前应检查各管箱的外形尺寸和焊接质量,外形尺寸允许误差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差(mm) |
1 |
管箱高度 |
±4 |
2 |
管箱宽度 |
±3 |
3 |
管板边缘的水平度 |
±5 |
4 |
管箱在同一垂直平面内两对角线差 高度≤3米 高度>3米 |
5 7 |
5 |
管板弯曲 |
≤5 |
6 |
管子弯曲 |
1.5 |
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检查完毕后进行安装,安装的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备注 |
支承框架(梁)标高偏差 |
Mm |
±10 |
|
支承框架上部水平度偏差 |
Mm |
≤3 |
|
管箱垂直度偏差 |
Mm |
≤5 |
|
管箱与炉立柱中心线间距偏差 |
Mm |
±5 |
|
预热器顶部标高偏差 |
Mm |
±15 |
|
防磨套管的安装应与管孔紧密结合,露在管板处的套管高度应一致,允许误差为5mm。
对于达不到以上要求者,一处扣罚20—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烟道装上后,再装转折箱及伸缩节,安装质量应符合图纸要求,出口中心线偏差要求≤10mm。
3.2省煤器的组合安装
省煤器组合前应进行检查和进行通球试验和单排管水压试验,并作好记录。省煤器的防磨管应按图纸要求留出膨胀间隙。
每组省煤器组合后要对整个组合件的尺寸进行一次复核,并作好记录。
省煤器的组合允许偏差如下表: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联箱纵横水平度偏差 |
Mm |
≤3 |
|
上、下联箱纵向中 心线间距离偏差 |
垂直方向 |
Mm |
±5 |
水平方向 |
Mm |
||
联箱中心线至蛇形管弯头距离偏差 |
Mm |
±10 |
|
组合件各平面对角线差 |
Mm |
≤10 |
|
管排间距偏差 |
Mm |
±5 |
|
组合件边排管垂直度偏差 |
Mm |
≤5 |
|
组合件宽度偏差 |
Mm |
±5 |
|
管排平整度偏差 |
Mm |
≤20 |
对与以上标准不符者,发现一处扣罚20—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支撑式省煤器安装应从下向上逐级吊装,吊装一级,找正就位一级,封闭一层钢结构横梁,然后再吊装下一组。省煤器组合件安装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如下表: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联箱标高误差 |
mm |
±5 |
联箱纵横水平度偏差 |
mm |
≤3 |
联箱纵横中心线与炉中心线距离偏差 |
mm |
±5 |
安装完后进行验收,发现一处与上表不符者,扣罚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省煤器找正完毕后,应保证各处有足够的膨胀间隙,膨胀间隙不足的地方要进行调整。
3.3水冷壁的组合安装
水冷壁组合前,应对分段的管排进行检查和调整,使其满足组合的要求,管排焊口组对修整合格后,按工艺进行焊接,严禁采用加热膨胀的方法对口,水冷壁组合后进行质量检验,验收标准如下表所示:
工序 |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组合 |
联箱纵横水平度偏差 |
mm |
≤2 |
|
组合件宽度偏差 |
宽度≤3m |
mm |
|
|
宽度>3m |
mm |
|
||
组合件长度偏差 |
mm |
±10 |
||
联箱间中心线垂直度距离偏差 |
mm |
±3 |
||
组合件对角线差 |
mm |
≤10 |
||
管排平整度偏差 |
mm |
±5 |
||
火嘴口纵横中心线偏差 |
mm |
±10 |
||
刚性梁标高偏差 |
mm |
±5 |
||
刚性梁与受热面管中心线距离偏差 |
mm |
±5 |
安装完毕后,如有与上表标准不符者,发现一处扣罚20—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组合合格的水冷壁可以进行安装,在吊装完毕后应封闭钢架,在汽包找正后要进行水冷壁找正,然后进行水冷壁的安装检验,检验标准如下表所示:
工序 |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组件安装 |
联箱标高偏差 |
Mm |
±5 |
联箱纵横水平偏差 |
Mm |
≤2 |
|
联箱纵横中心线与炉中心线距离偏差 |
Mm |
±5 |
|
联箱中心线距离偏差 |
Mm |
±5 |
|
管排垂直度偏差 |
Mm |
≤1‰长度,且≤15 |
3.4汽包的安装
汽包安装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几项:
汽包的外观质量
汽包的主要尺寸(长度、直径、壁厚、椭圆度、弯曲度)是否与图纸相符
汽包管座的数量和位置是否正确
汽包支座的检查
检查合格后,进行划线并作好记录,然后进行安装找正并进行检查验收,其安装质量标准见下表: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标准标高 |
mm |
±5 |
纵横水平度偏差 |
mm |
≤2 |
轴向中心位置偏差 |
mm |
±5 |
纵向中心位线偏差 |
mm |
±5 |
验收时发现有与以上标准不符者,一处扣罚5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同时,汽包支座与横梁接触应良好,支座上预留的膨胀间隙尺寸及位置应正确,汽包固定端的弧形垫块和垫圈间应滑动灵活。
3.5过热器的安装
过热器组合前对管排要逐排检查,对变形的管排应校正,对管排进行通球试验,并作好记录;还要对联箱(包括减温器)进行检查,将内部清理干净,然后进行划线、就位、找正、固定;最后进行管排组合安装,其组合安装的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联箱划线 |
mm |
在联箱两端面有纵横中心线,中心点有标记;在锅炉对称中心位置有标记 |
蛇形管排通球试验 |
mm |
合格 |
管子对口 |
mm |
符合焊接要求 |
联箱纵横水平度偏差 |
mm |
≤3 |
联箱纵向中心线不垂直度和水平距离偏差 |
mm |
±5 |
联箱间对角线差 |
mm |
≤10 |
管排间距偏差 |
mm |
±5 |
组合件宽度偏差 |
mm |
±10 |
管排平整度偏差 |
mm |
≤20 |
附件(梳形板、管卡、吊挂铁板等)组合 |
|
符合图纸、安装牢固、整齐 |
焊接 |
|
符合受热面焊接要求 |
验收中发现有一处不符合以上标准者,扣罚2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3.6锅炉本体管道和阀门的安装
主要包括锅炉降水管、蒸发管、蒸汽联络管、给水联络管、再循环管等管路的组合安装,还包括本体其他(排污、排汽、疏水、取样管道等)的安装和各种汽水管道上的法兰、阀门、支吊架的安装。
本体管道的安装应符合图纸规定,安装的基本要求是运行可靠,严密不漏,外表整齐、美观,方便操作检修等。其主要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管子对口 |
mm |
满足焊接质量要求 |
|
立管垂直度偏差 |
mm |
‰2,且≤15 |
|
水平管弯曲度 |
DN≤100mm |
mm |
‰1,且≤15 |
DN>100mm |
‰1.5,且≤15 |
||
成排管段间距偏差 |
mm |
±5 |
|
管排平整度偏差 |
mm |
≤10 |
|
支吊架 |
|
符合图纸,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
|
阀门 |
|
符合《管道篇》要求 |
锅炉的各种阀门在开箱检查清点后,安装前应进行解体检查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试验时保压5分钟,然后把压力降到工作压力再检查,并作好记录,方可使用。阀门安装时一定要注意分清介质的流向,安装过程中不得随便拆开,要保持阀门的整洁,防止杂物落入,阀门安装严格按图纸施工。 以上要求如有不符,一项次扣罚50元。
3.7其他附件的安装
密封部件的安装
燃烧器的安装
汽包水面计的安装
膨胀指示计的安装
其安装质量标准以《验标》为准,验收时如有不符,每发现一处考核10~100元。
3.8受热面的焊接
锅炉受热面在结合过程中,大量工作是焊接工作。主要包括受热面管段与管段之间、管子与联箱之间、管子与其它铁体之间的焊接(电焊、火焊、氩弧焊)。
3.8.1管子焊接对坡口的要求:
锅炉受热面管子种类很多,管子焊接时对坡口的要求是:要严格按照焊接工艺和焊接工艺卡进行施工。管子坡口的加工可用锉刀和电动专用工具进行,电动专用工具有内圆磨、角磨砂轮机。
3.8.2焊接时对管子对口的要求:
由于管子种类及安装地点的不同,对管子对口的要求也不同。
(1)锅炉受热面管子的对接焊缝不允许布置在管子的弯曲部分,而应布置在管子的直段上,其中心线距管子弯曲起点,距气包外壁及联箱外壁,以及距支吊架边缘均至少50mm。两对接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切不小于管子直径。
(2)除按设计规定的冷拉焊口外,其它焊口不得用强力对口,以免引起附加应力。
(3)管子对口端面的偏斜值△f 应小于1mm,最大不允许超过2mm。△f用角尺检查.
(4)管子对口的坡口面以内外壁10~15mm范围内,均应清除油、漆、垢、锈等,直至发出金属光泽。
(5)管子对口的两管壁厚度差,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3mm。
3.8.3管子焊接时应注意的事项:
(1)多层焊接时,焊完第一层后要清渣,再焊第二层。
(2)焊口要求要一次焊完。
(3)对焊缝现场应有防雨、防风的措施。
(4)管子的焊接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卡进行施焊。
以上各条要求,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一项次扣罚10—100元。
4、锅炉水压试验
在锅炉汽、水系统即锅炉机组的受热面及其附属设备安装结束后,即可进行水压试验。锅炉安装工程不经过水压试验阶段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锅炉机组水压试验的范围包括全部承压部分,安全阀不参加本体的水压试验,应用隔板与其隔离。
4.2水压试验前的准备
4.2.1锅炉本体实验范围内的安装工程应全部结束。
4.2.2安装质量检查要与工程进度同步,记录内容要准确、真实。安装质量要符合规定标准。
4.2.3将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杂物清洗干净。所有临时支撑及受压元件上的绑扎点全部拆除。
4.2.4水压试验用压力表,必须校验合格,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5级。
4.2.5在锅炉最高处设置空气阀,在锅炉最低处装设排水管道。
4.2.6将试压泵与锅炉给水连接。
4.3水压试验压力:
水压试验压力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名称 |
锅炉工作压力P |
试验压力 |
锅炉本体 |
<0.8Mpa |
1.5P但不小于0.2 Ma |
锅炉本体 |
0.8-1.6 Ma |
P+0.4 Map |
锅炉本体 |
>1.6 Ma |
1.25P |
过热器 |
任何压力 |
与锅炉本体试验压力相同 |
可分式省煤器 |
任何压力 |
1.25+0.5 Ma |
4.4水压试验条件:
4.4.1水压试验用水一般应为经过处理的软化水。
4.4.2水压试验的环境温度应高于5℃;低于5℃时,必须采取防冻措施。试验用水的温度一般为20℃—70℃。
4.5水压试验
4.5.1确认准备工作就绪,达到水压试验条件。
4.5.2开启所有空气门、压力表连通门、水位计连通门,关闭所有放水门及本体管路范围内的二次门。
4.5.3开启锅炉给水门,启动给水泵,从给水母管给锅炉上水,水从空气门溢出为止,即认为锅炉水已充满。此时关闭空气门,停止供水。
4.5.4启动试压泵,缓慢升压,其升压速度以不超过0.3 Mpa/分为宜。
4.5.5水压试验合格后,打开排污门,缓慢放水。还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止锅炉管子、集箱、阀门及附属设备冻坏。
水压试验必须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如有违反,一项次扣罚50元;对水压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处扣罚100—200元。
5、锅炉燃油设备和锅炉附属机械安装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设备的安装:
5.1锅炉燃烧设备的安装;
5.2送风机、引风机的安装;
5.3给煤机的安装;
其检查验收标准参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评定标准(锅炉篇)》规定和有关施工图纸。
6、炉墙砌筑及锅炉设备与管道保温
6.1炉墙砌筑
炉墙砌筑质量检查标准如下表:
工序 |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保温材料检验 |
|
|
符合《验标》炉3.13表 |
钩钉装设 |
间距(长、宽)偏差 |
mm |
±5 |
焊接 |
|
符合《验标》焊接篇 |
|
铁丝网敷设 |
固定 |
|
焊接、绑扎牢固、平整、无翘边 |
搭接 |
mm |
搭接牢固,接头互搭长≥20 |
|
保温混凝土层施工 |
混凝土浇注 |
|
捣固均匀 |
表面平面度偏差 |
mm |
≤7 |
|
表面裂纹 |
|
无收缩裂纹 |
|
边缘棱角 |
|
平直整齐 |
|
抹面层施工 |
外观 |
|
平整、光滑、棱角整齐,固定铁件不外露,无裂纹(发丝裂纹除外) |
面层平面度偏差 |
mm |
≤5 |
|
炉墙砌筑 |
砌筑工艺 |
|
砌筑严密,灰缝饱满;一层错缝,二层压缝 |
砌块灰缝 |
mm |
5~7 |
|
炉墙厚度偏差 |
mm |
+15 -10 |
以上标准须严格执行,验收时如有不符,发现一处扣罚10—50元。
6.2保温
锅炉及管道的保温施工须严格按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一般应保证保温层的砌筑工艺,保温层的厚度及外观要力求美观;对重要设备及管道保温,还须对外表层温度进行测量,一般要求是:当环境温度≤25℃时,外层温度≤50℃;当外层温度>25℃时,外层温度≤25℃+环境温度 。
电除尘器安装前要进行检查,一般要求是:其外形尺寸符合图纸,外观光滑平整,无毛刺,无明显伤痕及锈蚀,平面度及扭曲度符合制造技术文件要求,零部件整齐且符合图纸要求。
电除尘器的电极组合安装质量验收标准如下表所示
工序 |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组 合 安 装 |
阳极板组件 |
平面弯曲 |
Mm |
≤10 |
|
对角线差 |
Mm |
≤5 |
|||
阴极框架组件 |
框架平整度偏差 |
Mm |
≤10 |
||
对角线差 |
Mm |
≤5 |
|||
阳极极板间(阴极框架间)距离偏差 |
Mm |
3 |
|||
阳极板 |
垂直度偏差 |
≤L/1000,且≤10 |
|||
标高偏差 |
Mm |
±2 |
|||
阴极框架 |
垂直度偏差 |
Mm |
≤L/1000,且≤10 |
||
标高偏差 |
Mm |
±2 |
|||
阴阳极间间距偏差 |
Mm |
10 |
|||
阳极振动装置水平度偏差 |
Mm |
≤3 |
|||
阴极吊挂装置 |
吊杆垂直,支承座水平;螺栓连接牢固可靠;套管受力均匀,表面干净,无尘土、油污等附着物 |
||||
电极清理 |
毛刺、尖角、焊疤焊渣彻底清理干净 |
||||
电场内清洁 |
无杂物 |
||||
螺栓连接 |
螺栓受力均匀、丝扣露出长度一致;按图纸要求点焊牢固 |
||||
加热装置安装 |
符合设计要求 |
||||
焊接质量 |
焊缝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焊完作严密试验 |
电除尘器安装完毕后,要进行试运,主要是振打及传动装置的分部试运和电除尘器风压试验。一般要求是:转动部分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振动,减速机不漏油,轴承温度不超标,振打锤动作灵活,振打位置正确,气密性良好等。
验收时如有不符,每发现一处扣罚50—100元
8、工程交接资料
8.1锅炉安装工程记录;
8.2水压试验记录;
8.3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8.4焊接检查记录;
8.5无损探伤报告。
8.6竣工图。
以上资料缺一项者,少奖50-200元。
(十一) 质量考核细则—汽轮机机组篇
汽轮机机组的安装是电力建设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为了使安装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使设备运行稳定可靠,依据有关标准制定了汽轮机机组安装的质量标准。
汽轮机机组安装的质量检验贯穿于整个安装工程,主要包括:
汽轮机本体安装验收;
发电机安装验收;
附属机械安装试运行;
辅助设备安装试运行;
调节系统和油系统安装验收;
本体范围内管道安装检验;
汽轮发电机组调整、启动、试运行验收。
1、本体安装验收
1.1基础检查与尺寸校核
汽轮机安装前应对主要设备基础及构筑物进行检查,检查标准如下所示:
标高偏差要求为0-3mm,垂直度偏差≤L/450
架顶面水平相关标高差应≤1mm
对检查中发现的与以上标准不符之处,应及时汇报处理,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如有违反,扣罚50—300元。
1.2.1垫铁的配置要求如下:
(1)材质一般应为钢板或可焊铸铁;
(2)薄边厚度>10mm,斜度为1/10~1/25;
(3)垫铁应平整、无毛刺,四角边缘应有45°倒角;
(4)加工粗糙度应达到6.3。
1.2.2垫铁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板与垫铁、垫铁与垫铁之间应接触密实,间隙内用0.05mm塞尺一般应塞不进,局部塞入部分不得大于边长的1/4,塞入深度不得超过侧边长的1/4;
(2)每叠垫铁不超过3块;
(3)两块斜垫铁错开面积不应超过该垫铁面积的25%;
(4)垫铁标高偏差不大于0.1mm/m;
(5)垫铁对螺孔中心偏差不大于3mm;
(6)垫铁安装完毕后,应在各叠垫铁侧面点焊。
以上要求如有违反,每发现一处,扣罚10—30元。
1.2.3台板的检查与安装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台板滑动面检查 |
|
应平整、光洁,无毛刺、裂纹 |
|
台板上浇灌孔洞、放气孔、润滑注油孔检查 |
|
应齐全、畅通,无杂物 |
|
台板与地脚螺栓垫圈 |
|
应平整,无歪斜 |
|
台板底面与基础表面距离 |
mm |
80左右 |
|
台板与汽缸、与轴承座接触面 |
外观 |
|
平整、光洁、无毛刺 |
间隙 |
mm |
0.05塞尺塞不入 |
如有与以上标准不符之处,每发现一处,扣罚10~30元。
1.3.1汽缸安装前应对轴承座及滑销系统进行检查,要求如下:
(1)、轴承座的油室与油路应彻底清洁、畅通,无任何杂物;
(2)、油室灌油试验应无渗漏;
(3)、轴承座与轴承盖水平结合面间隙应小于0.05mm,油孔四周用涂色法检查时应连续无间断;
(4)、设备的法兰载丝孔不得穿透座壁;
(5)、滑销、销槽应保证设备互相配合,必要时应进行修刮;
(6)、对滑销与销槽的配合间隙应进行测量调整并作记录,其值应符合图纸规定。
以上要求达不到,每发现一处扣罚10—3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汽缸清理检查合格后,应进行无涂料试装,各结合面严密程度符合规范规定后方可正式组合安装。
1.3.2汽缸的安装要求如下:
(1)、汽缸与轴承座纵横中心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使气轮机、发电机的各地脚螺栓能穿入螺栓孔;
(2)、汽缸与轴承座的横向水平偏差一般不超过0.2mm/m,纵向水平以轴颈扬度为准。
检查中发现与以上标准不符之处,每处考核50—2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1.4转子的安装
1.4.1在转子安装前应对轴承进行检查安装,其质量要求如下:
(1)、推力瓦块应逐个编号,厚度差不应大于0.02mm;
(2)、埋入推力瓦的温度测量点位置应按图纸要求正确无误,接线牢固;
(3)、推力轴承定位的承力面应光滑,沿周长方向各点厚度差不应大于0.02mm;
(4)、推力轴承定位环装入时,以能用0.5Kg手锤打入为宜;
(5)、推力轴承端部支持弹簧的调整应适当,无卡涩,并应在转子放进后用铜棒敲打轴瓦使其水平结合面仍保持原来的纵向水平扬度不变;
(6)、推力瓦间隙应按图纸要求进行调整,一般为0.25—0.5mm;
1.4.2转子安装
(1)、转子安装前还应对转子、通流部分、汽封、轴颈、推力盘、齿轮、联轴器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标准参照《验收规范(汽轮机机组篇)》;
(2)、转子在汽缸内找中心应以制造厂指定的洼窝位置测量;
(3)、转子第一次向汽缸内就位时,应将汽封块全部拆除;
(4)、轴承各部件应安装正确,接触良好。
1.4.3转子找中心完成后,应对汽缸的负荷分配及水平长度作出记录,结果应符合图纸要求,气轮机转子联轴器找中心允许偏差一般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联轴器找中心允许偏差(对面读数差最大值)
联轴器形式 |
允许偏差(mm) |
备注 |
|
圆周 |
平面 |
||
刚性与刚性 刚性与半挠性 蛇形弹簧式 齿式或爪式 |
0. 10 |
0.02~0.03
0. 05 |
平面差值应为三次或四次盘转子测量后的平均值对面读书差 |
以上要求达不到者,每发现一处扣罚5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1.5通流部分设备安装
1.5.1气轮机喷嘴、隔板、轴封及分流环等部件的安装应符合标准,通流部分间隙一般应按制造厂出厂记录的项目进行测量,并应符合图纸要求,测量点应在动、静部分最突出的位置,如阻汽片、铆钉头。对阻汽片的间隙一般为1.0~1.5mm,铆钉头的间隙一般为3mm。
1.5.2汽封间隙测定应符合下述规定:
(1)、全部汽封间隙调整好后,必须逐个进行测量,并记入安装记录;
(2)、汽封径向间隙应按制造厂规定,一般为0.25~0.60mm,下侧为0.80~0.90m;
(3)、测量汽封轴向间隙时,转子位置应处于推力瓦工作面承力的位置,其前后间隙须适应转子膨胀方向要求;
(4)、汽封间隙调整完后,应测量整圈汽封块的端部总间隙,一般为0.03~0.6mm。
以上要求达不到者,每发现一处扣罚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1.6汽缸扣盖
1.6.1汽缸扣盖之前应完成下列各项工作并符合以下要求:
(1)垫铁装齐,地脚螺栓紧固好;
(2)台板纵横滑销、汽缸立销和猫爪横销最终间隙测定;
(3)内缸猫爪、纵横滑销和轴向定位销间隙的测定;
(4)汽缸水平结合面间隙的测定;
(5)汽缸的水平扬度及汽轮机转子的轴颈扬度,包括凝汽器与汽缸连接后的转子扬度的测定;
(6)汽轮机转子在汽封或油挡洼窝处的中心位置确定,及各转子联轴器找中心的最终测定;
(7)转子最后定位各转子联轴器法兰之间的垫片厚度记录;
(8)隔板找中心;
(9)汽封及通流部分间隙的测定;
(10)推力轴承间隙的调整与测定;
(11)汽缸内可拆卸零件的光谱复查;
(12)汽缸内零件缺陷的消除;
(13)汽缸内部、管段内部以及蒸汽室内部的彻底清理,管口、仪表插座和堵头的封闭。
1.6.2汽缸扣盖要求如下表: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扣盖前检查 |
汽缸蒸汽室 |
|
清洁、无杂物、孔洞封闭 |
|
汽缸内部疏水孔 |
|
畅通、无阻 |
||
汽缸内部件 |
|
清洁、结合面光滑、无毛刺,组装位置正确,易松动部件锁紧 |
||
汽缸水平结合面 |
|
光滑,无毛刺、道痕 |
||
零部件结合面涂料 |
|
选料正确、涂料均匀 |
||
高压外缸螺母及垫圈与螺孔平面接触 |
|
严密 |
||
中缸罩帽螺母与螺孔平面接触 |
|
严密 |
||
导向杆安装 |
|
位置正确,光滑,无卡涩 |
||
涂料敷设厚度 |
mm |
0.5左右,分布均匀 |
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每发现一处扣罚10—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1.6.3汽缸水平结合面螺栓的紧固要求如下:
(1)冷紧的顺序一般应从汽缸中部开始,按左右对称分几遍进行紧固,对所有螺栓每一遍的紧固程度应相等,冷紧后汽缸水平结合面应严密结合,前后轴封处上下汽缸不得错口,冷紧力矩一般为100150kg·m,冷紧时不允许用大捶进行撞击。
(2)螺栓的热紧值应符合制造厂家要求,螺栓应受热均匀,应按指定的顺序进行,加热后一次紧到规定值,如达不到,必须等完全冷却后,重新加热再热紧。
1.6.4汽轮机中低压缸连通管安装要求如下表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连通管内部清扫 |
|
干净,无锈蚀 |
||
法兰面清理 |
|
光滑,无毛刺 |
||
对口间隙及坡口 |
|
符合《验标》管道篇规定 |
||
焊口严密性 |
|
无渗漏 |
||
法兰对口 |
|
不歪斜和强制对口 |
||
法兰螺孔 |
|
无错口 |
||
螺栓与螺孔配合 |
|
不咬口,不松旷 |
||
法兰垫片厚度 |
mm |
4 |
||
垫片及材质 |
|
整圈、无接口。用石棉垫 |
||
伸缩节与连杆 |
|
应符合设计要求 |
||
疏水管 |
|
应畅通 |
||
连通管保温 |
|
符合《验标》锅炉篇规定 |
||
化装板安装 |
|
符合《验标》机4.16.0规定 |
||
低压进气短管与外缸间隙 |
mm |
0.05~0.08,且四周均匀 |
||
低压进气短管与2#外缸间隙 |
mm |
|||
冷拉值 |
上侧 |
mm |
6.5 |
|
下侧 |
mm |
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每发现一处扣罚10—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1.7二次灌浆
二次灌浆前应对机组设备进行妥善的保护,各浇灌层接触面应清理干净;二次浇灌的部位不得妨碍汽轮机及管道的热膨胀,并不得堵塞台板上的注油孔或疏水孔等;灌浆时,汽轮机安装施工人员应配合检查。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每发现一处考核10~50元,并限期整改。
1.8工程验收
应存有下列安装技术资料:
1.8.1台板安装记录及基础垫铁位置记录;
1.8.2汽缸及轴承座安装记录;
1.8.3滑销系统安装记录;
1.8.4汽轮机转子安装记录;
1.8.5汽轮机组联轴器找中心记录;
1.8.6汽封及通流部分间隙记录;
1.8.7支撑轴承及推力轴承安装记录;
1.8.8汽轮机扣大盖检查签证书;
1.8.9基础二次灌浆检查签证书;
1.8.10气轮机本体缺陷修补记录及签证书;
1.8.11制造厂要求的其他记录;
1.8.12合金钢部件光谱复查报告。
以上资料缺一项者,少奖50-200元。
2、发电机的安装
2.1发电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验收划线,重点检查与汽轮机连结的部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2.1.1轴瓦的形式尺寸应与转子轴颈及轴承座相符;
2.1.2发电机转子联轴器端面止口和螺孔等有关尺寸,应与汽轮机转子联轴器相吻合;
2.1.3发电机通水回路在保管时不应有积水,否则应设法吹净;
2.1.4设备不应露天存放,并应保持环境干燥,冬季必须有保温措施,保证发电机内部温度不低于+5℃;
2.1.5凡能通向发电机内部的所有孔洞都应堵死。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严加考核;每发现一处扣罚50—300元。
2.2发电机垫铁和台板的配置安装应符合1.2条规定,并要求对地脚螺栓要求如下:
2.2.1螺栓在螺栓孔内或螺栓套管四周应有不小于5mm的间隙;
2.2.2螺栓应处于垂直状态,其允许偏差为≤L/200,且不大于5mm;
2.2.3螺栓拧紧后,螺母上应露出2~3扣;
2.2.4地脚螺栓应在汽缸调好水平、标高、转子调好中心后作正式紧固,同时各接触面均应接触密实,紧固时不得使原来找好的中心位置发生变化;
2.2.5对发电机定子或轴承座就位后无法点焊的沉孔螺母,应事先在沉孔内采取螺母防松动措施并应牢固;
2.2.6发电机沉孔地脚螺栓顶端应低于台板顶面不少于5mm。
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每发现一处扣罚10—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2.3发电机轴承与轴承座的检查安装除符合1.3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2.3.1对支撑轴承
(1)轴承座结合面处的疏油槽应畅通,轴承座的标高应满足联轴器中心的要求;
(2)轴承座与台板之间应垫有总厚度不小于5mm的整张调整垫片;
(3)轴承座的轴向位置应使轴颈中心与轴瓦中心相吻合,轴瓦与轴的凸缘间应保持有制造厂规定的热膨胀间隙尺寸,并作好记录;
(4)轴承座的纵向水平扬度应接近轴颈的水平扬度,横向水平扬度应趋近于零,偏差应不超过0.2mm/m。
2.3.2对落地式轴承和端盖式轴承初装设有钢质调整垫片外,还应有绝缘垫板,应用整张的厚度为3mm的绝缘垫板,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绝缘板外露部分的清洁和干燥,保证绝缘电阻符合要求,一般应≥0.5MΩ。
如违反以上要求,每发现一处扣罚10—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2.4定子和转子的检查和安装
定子和转子在安装前应进行详细检查,须做水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的必须做,具体规定参照制造厂规定及验收规范。
定子壳体上所有的法兰密封面应平整,端盖的水平结合面应接触良好,间隙应小于0.05mm,定子与台板各叠钢质调整垫片厚度应一致,最终调好并做出记录。
转子安装前检查后,进行穿转子工作,穿转子时应缓慢平稳,防止转子摆动,转子和钢丝绳不得擦伤定子和转子的所有部件及绝缘部分。
发电机转子找中心和联轴器找正应符合1.6条规定,当发电机转子与定子初步找正后,定子纵横中心及标高符合要求后,在临时千斤顶和起重螺栓承力情况下,方可进行台板与基础间的二次浇灌,浇灌时应在台板上放置百分表监视,台板不得移动,二次浇灌养护达到强度后,松开支承,百分表监视台板应不下沉,并同时复测发电机与汽轮机转子联轴器中心,并进行最后找正,应符合下表标准: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联轴器相对位置 |
|
符合厂家标记,如无标记应尽量使瓢偏相互抵消 |
||
中心实测高差值①与规定预留值偏差 |
Mm |
≤0.02 |
||
中心左右偏差 |
Mm |
≤0.02 |
||
下张口实测值与规定预留值偏差 |
Mm |
≤0.03 |
≤0.02 |
|
左右张口偏差 |
Mm |
≤0.03 |
≤0.02 |
注:①中心高差及下张口规定预留值数据,根据厂家要求确定。
验收中如发现与上述标准有不符之处,一处扣罚50—200元,并有限期内整改。
发电机定子与转子的安装后的空气间隙应均匀一致,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其实测值与同一断面间隙的平均值之差一般应在气隙平均值10%之内,最大不超过1mm。否则,扣罚50—200元。
2.5.1基础垫铁配置安装图
2.5.2钢质调整垫片记录
2.5.3轴承安装记录
2.5.4轴瓦间隙记录
2.5.5联轴器找正记录
2.5.6轴颈扬度记录
2.5.7空气间隙记录
2.5.8发电机穿转子签证书
2.5.9发电机定子最后封闭签证书]
2.5.10各隔绝轴电流部位的绝缘电阻值记录
2.5.11发电机气体系统整套严密性试验记录
以上资料缺一项者,少奖50-200元。
3、调节系统和油系统
调节系统的检查验收主要包括:主汽门及调速汽门安装、油动机安装,主油泵安装、保护装置安装,油系统管道的安装等。
3.1主汽门及调速汽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汽门的标高及中心线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偏差不得超过10mm
3.1.2汽门座与框架应接触密实,连接牢固
3.1.3进汽部分过滤网端面轴向间隙为1.5~3.0mm,侧面径向间隙要求为1.0~1.5mm。
3.1.4检查阀杆应无弯曲,阀杆与阀杆套的直径间隙一般为0.30~0.40mm,阀套杆沿杆长方向总间隙一般应为2~3mm。
3.1.5高温高压气门蒸汽室螺栓应;按制造厂的要求进行散发热量。
3.2油动机检查安装
油动机检查安装应符合下表: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解体检查 |
|
原始装配尺寸测量记录齐全 |
||
壳体、套筒、活塞、滑阀检查 |
|
内部清理干净,无铸砂、铁屑及杂物 |
||
油道、油口油孔 |
|
位置、数量及断面尺寸正确,畅通 |
||
各滑阀在套筒内移动 |
|
灵活,无卡涩 |
||
弹簧外观 |
|
无裂纹、锈蚀、损伤和变形,端面应平整 |
||
轴承检查 |
|
无锈蚀,转动灵活 |
||
内部通油结合面及滑动面 |
|
涂清洁透明油 |
||
不通油滑动面、啮合面活动关节及轴承 |
|
涂适宜润滑剂 |
||
活塞环 |
外观 |
|
光洁,无变形急裂纹,弹性好 |
|
轴向总间隙 |
mm |
0.04~0.08 |
||
与筒壁接触 |
|
良好 |
||
两活塞环开口位置 |
|
错开180°左右 |
检查时如发现与上标准不符之处,应立即汇报处理。如有违反,发现一处扣罚
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扣罚多少?
3.3危急折断器安装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解体测量记录 |
|
原始装配位置及数据符合厂家说明书规定 |
|||
壳体内部 |
|
清洁、无杂物 |
|||
弹簧 |
|
完好,锈蚀、裂纹、损伤、变形 |
|||
轴端径向圆周晃度 |
mm |
≤0.05 |
≤0.03 |
||
导向衬套与撞击子 |
壳体径向总间隙 |
mm |
0.02~0.06 |
||
撞击子径向总间隙 |
mm |
0.2~0.38 |
|||
键侧面间隙 |
mm |
0.1~0.4 |
|
键顶部间隙 |
mm |
0.2~0.6 |
|
撞击子行程 |
mm |
7.14±0.2 |
||
头部突出轴径 |
mm |
1±0.2 |
||
调整螺帽位置 |
|
拆装前后相同 |
||
定位销、紧定螺钉骑缝螺丝 |
|
均要嵌缝冲牢 |
||
滑阀径向总间隙 |
mm |
0.07~0.12 |
||
滑阀与连动杆同步行程 |
mm |
9.7 |
||
连动杆动作 |
|
灵活、无卡涩 |
||
副滑阀行程 |
mm |
17.3 |
||
脱扣板机 |
挂钩咬合 |
|
完好,正确 |
|
与撞击子转动间隙 |
mm |
1.57~2.36 |
||
与遮断器滑阀间隙 |
mm |
0.2~0.5 |
||
杠杆连杆装配 |
|
牢靠、挂闸、脱开灵活、自如 |
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与上标准有不符之处,一处扣除罚1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3.4主油泵安装
机5.5.0表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解体检验 |
泵壳及叶轮外观 |
|
无铸砂、裂纹、油漆及杂物 |
||
泵壳水平结合面间隙 |
mm |
<0.05 |
|||
叶轮与轴及连接键配合 |
|
紧密,无松动 |
|||
转子上的螺栓、螺母 |
|
应有防松脱装置 |
|||
轴端径向晃度 |
mm |
≤0.05 |
|||
解体检查 |
叶轮密封环径向晃度 |
mm |
≤0.05 |
||
叶轮前后侧密封环 |
径向总间隙 |
mm |
0.05~0.15 |
||
轴向总间隙 |
mm |
0.05~0.13 |
|||
泵壳前后侧密封环 |
径向总间隙 |
mm |
0.05~0.15 |
||
轴向总间隙 |
mm |
0.05~0.13 |
|||
叶轮前后侧与泵壳轴向间隙 |
Mm |
9.7±2.2 |
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与上述标准有不符之处,一处扣罚1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4、附属机械安装
4.1给水泵安装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给水泵、安装 |
垫铁安装 |
|
符合《验标》机7.1.2规定 |
||||
猫爪与基架台板间隙 |
mm |
<.0.05 |
|||||
横向水平度 |
mm/m |
0.20 |
0.15 |
||||
导向键与键槽 |
外观 |
|
无毛刺、锈蚀、锈污 |
||||
总间隙 |
Mm |
0.05~0.08 |
|||||
液力偶合器或增速齿轮箱安装 |
中心线偏差 |
|
≤10 |
||||
标高偏差 |
mm |
±10 |
|||||
水平度偏差 |
mm/m |
≤0.04 |
|||||
电动机安装 |
电机台板横向水平度偏差 |
mm/m |
≤0.2 |
||||
轴承座与台板局部间隙 |
mm |
<0.05 |
|||||
轴承座绝缘 |
材料尺寸 |
|
符合厂规定 |
||||
材料数量 |
|
||||||
绝缘电阻 |
MΩ |
≥0.5 |
|||||
附属管道安装 |
冷却水管 |
|
管路和阀门布置合理,方向正确、水流畅通 |
||||
吸泵管 |
|
||||||
密封水管 |
|
管路、滤网、阀门布置合理、连接正确、无堵塞,支架牢固 |
|||||
压力表管 |
|
排列整齐,固定牢固,接头严密 |
|||||
平衡管 |
|
应有膨胀弯 |
|||||
温度计 |
|
量程正确,接头不漏 |
|||||
压力表 |
|
量程正确,接头不漏 |
|||||
温度装置引线 |
|
无断路,接头不漏油 |
对以上标准,如有违反者,发现一处扣罚1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5、附件、机械设备安装
5.1凝水器外壳的组装质量要求如下所示: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管板间距与设计值偏差 |
Mm |
-30~0 |
-20~0 |
|
管板、隔板对地板的垂直度偏差 |
Mm/m |
≤1 |
||
两隔板管孔中心线 |
偏差值 |
|
符合制造厂规定 |
|
相对错位方向 |
||||
壳体对焊间隙及坡口 |
|
符合《验标》焊接篇规定 |
||
壳体局部弯曲 |
Mm |
≤3 |
||
壳体全长总弯曲 |
Mm |
≤20 |
||
喉部顶板平直度偏差 |
Mm |
≤10 |
||
吼部上端对角线偏差 |
mm |
≤20 |
||
上部拉筋、挡板与附件 |
|
焊接牢固,无遗漏 |
||
凝水器壳体开孔 |
|
无遗漏 |
||
焊缝严密性 |
|
无遗漏 |
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与上述标准有不符之处,一处扣罚1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5.2凝结器铜管的组合质量要求如下表所示:
检验指标 |
|
质量标准 |
||
|
合格 |
优良 |
||
铜(钛)管外观检查 |
|
无裂纹、沙眼、蚀坑凹陷、折纹、重皮和毛刺 |
||
铜(钛)管试验 |
单根水压 |
|
无渗漏 |
|
涡流探伤 |
|
符合国标GB8890-88 |
||
残余应力氨熏试验 |
|
无裂纹 |
||
工艺性能压偏和扩张试验 |
|
无裂纹或其他损坏现象 |
||
管板 检查 |
管孔位置、数量 |
|
符合图纸规定 |
|
管孔与铜(钛)管间隙 |
Mm |
0.20~0.50 |
||
隔板管孔 |
|
无锈皮、毛刺,并有1×45°倒角 |
||
管板、管孔清扫 |
|
孔内无纵向的沟槽、油污、锈蚀和毛刺,露出金属光泽 |
||
铜(钛)管组装 |
铜管头表面 |
|
光洁、无油垢、氧化层、尘土、蚀坑和纵向沟槽,露出金属光泽 |
|
铜(钛)管扩张系数 |
% |
4~6 |
||
膨接深度 |
% |
75~90管板厚 |
||
铜管露出管板 |
Mm |
1~3 |
||
钛管露出管板长度 |
Mm |
0.3~0.5 |
||
钛管管端氩弧焊 |
|
无裂纹 |
||
铜管进水口翻边 |
|
15° |
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与上标准有不符之处,发现一处扣罚1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5.3凝水器气密性试验
检验指标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焊接连接 |
凝水器与汽缸间隙 |
|
符合《验标》焊接篇规定 |
|
凝水器上口弯边伸入排汽缸尺寸 |
mm |
2050 |
||
汽缸变形控制 |
mm |
0.1 |
||
焊缝检查及气密性试验 |
平衡短节、拉筋、膨胀伸缩节与汽缸连接焊缝 |
|
无渗漏 |
|
气侧严密性试验 |
|
胀口无渗漏 |
||
凝水器端盖密封 |
|
水室无杂物,拉紧螺栓、垫圈、螺母齐全 |
||
水侧严密性试验 |
|
法兰、人孔、螺栓等处无渗漏 |
||
凝水器气侧密闭 |
|
气侧空间无杂物 ,顶部冷却管无外伤 |
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与上述标准有不符之处,一处扣罚1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5.4高、低压加垫器检查
高、低压加热器的检查安装质量要求如下表所示:
检验指标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外观检查 |
壳体 |
无碰伤,焊缝无缺陷,管口封严密,仪器测点齐 |
||
水室 |
清洁、无锈蚀,分流通路正确,隔板无短路现象 |
|||
自压密封入孔门 |
外观 |
表面无凹坑、毛刺、裂纹、刻痕、锈蚀 |
||
密封面 |
光洁、无损伤 |
|||
垫片材质 |
符合制造厂规定 |
|||
水压试验 |
气侧 |
无渗漏 |
||
水侧 |
上述标准,如有违反,发现一处扣罚1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5.5凝结水泵安装试运
凝结水泵的安装试运质量标准如下所示:
检验指标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凝结水泵试运(凝气器不抽真空) |
符合《验标》机7.5.3规定 |
||
真空状态试运 |
抽真空阀 |
已打开 |
|
密封水管 |
畅通,水量充足 |
||
进口滤网 |
无堵塞 |
||
凝气器水位 |
正常 |
||
出口压力 |
符合设计要求 |
||
与升串试凝泵联运 |
凝气器水位 |
正常 |
|
出口压力 |
不得低于额定值 |
||
电机运转 |
无异常振动或音响 |
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与上述标准有不符之处,一处扣罚10—10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5.6除氧器本体安装
除氧器本体安装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检验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内部检查 |
|
清洁,无锈蚀、焊瘤、杂物,内部附件齐全 |
|
喷嘴及淋水盘外观检查 |
|
孔眼畅通,无加工铁屑、杂物 |
|
淋水盘水平度偏差 |
Mm/m |
≤2 |
|
弹簧喷嘴检查 |
|
缝隙均匀,弹簧光洁,芯子无卡涩 |
|
填料安装 |
|
清洁无杂物,表面平整,高度合格 |
|
除氧器水平度偏差 |
Mm/m |
≤2 |
|
水箱焊接 |
|
符合《验标》焊接篇规定 |
|
除氧器水压试验 |
|
焊缝无渗漏,壳体无明显变形 |
|
除氧器及水箱封闭 |
|
箱内工作无遗漏、内部清洁,堵头、人孔门封闭严密 |
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与上述标准有不符之处,一处扣罚10—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5.7、除氧器水箱及附件的安装
检查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
合格 |
优良 |
||||||
基础表面清理 |
|
无裂纹、孔洞、油污、杂物 |
|||||
垫铁安装 |
|
接触密实,无松动 |
|||||
底座、支座和滚柱接触表面 |
|
光洁,无毛刺、焊瘤 |
|||||
支座滚柱检查 |
外观检查 |
|
平直、无弯曲 |
||||
支座接触 |
|
密实 |
|||||
位置 |
|
符合膨胀要求 |
|||||
水箱焊缝检查 |
|
符合焊接篇要求 |
|||||
箱体表面 |
|
无凹坑、划痕及机械损伤 |
|||||
下水管口 |
|
高出水箱底100以上 |
|||||
水箱就位尺寸偏差 |
中心线 |
Mm |
≤10 |
||||
标高 |
Mm |
±10 |
|||||
水平度偏差 |
Mm/m |
≤2 |
|||||
水位计安装 |
|
无渗漏、指示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
|||||
安全门 |
|
内部干净、动作灵活可靠,无渗漏 |
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与上述标准有不符之处,一处扣罚10—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6、汽轮机本体范围的管道的安装
汽轮机本体范围内管道的合金钢管材及附件在组装前应及时装好进行光谱复验材质,并作好记录,管道施工和焊接的一般要求应按《验收规范(管道篇)》和《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般要求如下:
6.1已封闭的汽轮机本体连接的管道,在安装前必须认真清理,最后封口时应有人仔细检查内部,应无任何杂物;
6.2对本体范围内小径管的施工,应符合系统图的要求,应能保证管道的自由膨胀,且方便运行操作和检修;
汽轮机本体范围内管道安装完毕后提交验收时,除应具备“管道篇”规定的技术文件外,还应提供可调阀门的有关间隙和行程记录。
7、汽轮发电机组的调整、启动、试运行
汽轮发电机组安装完毕,所有设备必须经过调整试运行,否则不得投入生产,如制造厂对此有明确规定时,应以制造厂规定为准,常规运行操作应参照电厂为该机组制定的运行规程、部颁的有关规程进行。
调整试运行应达到下列要求:
7.1检查各系统设备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制造厂技术文件及《电力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的要求;
7.3检查、调整并考核各设备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7.4吹扫或冲洗各系统达到充分的洁净,以保证机组安全经济的投入运行;
7.5提出整套设备系统交接试验的技术文件,作为生产运行的原始资料。
以上要求达不到,每发现一处扣罚50元,并在限期内整改。
8、工程交接资料
8.1汽轮机安装工程记录;
8.2汽轮机调整试运行记录;
8.3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8.4焊接检查记录;
8.5汽轮机保护调试记录。
8.6竣工图。
以上资料缺一项者,少奖50-200元。
九:以上质量考核与集团公司制度有冲突的,按集团公司制度执行。
十、本质量考核细则解释权属鑫源工程指挥部。
十一、本细则涉及不到的质量问题以鑫源工程指挥部考评会结果为准。
十二、本规定未包含的内容,由指挥部决定考核办法。
十三、本质量制度以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五章 鑫源工程指挥部工程任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工程任务由工程指挥部以工程任务单形式书面下达到各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任务单有关要求努力完成施工任务。违反规定者,按下述标准考核施工单位:
元(依工程性质定);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者,按《生态工业园工程技术及监督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 指挥部印有工程任务单,共分三联,第一联由指挥部留存,第二联由接受任务单位留存,第三联是回执联。
第三条 工程任务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领导通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质检人员、使用单位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在“验收人员签字”栏中签字后将回执联交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交回工程任务单回执联时间视为完成任务时间。逾期未上交者,视为未完成任务,并按照本规定第一条(2)款执行。
第六章 建筑材料使用管理的规定
为确保施工工程质量,规范施工管理,吸取以前施工中的经验,杜绝复验结果没有出来而先行使用的教训。 现将有关材料使用规定如下:
第一条 对两构筑物施工使用的材料,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特别对钢筋、水泥,在复验结果没有出来的情况下,宁可停工,不能使用。
第二条 对使用的施工用料,应计划周密,留有余地,提前与供应部门进行联系,供应部门须及时保证施工用料的供应,不误施工。
第三条 对所进材料,应及时通知资料员,进行复验,把复验结果以复印件的形式,交指挥部质检组。
第四条 对库存材料,应挂牌标注,以防乱用。
以上各条,建筑公司、供应部门、材料员应认真抓好落实,如若违反,根据使用的数量,进行100元~1000元的罚款。
第七章 工程大型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鑫源热电各项工程工期要求紧、施工任务重,大型机械、车辆比较多。为保证工程需要,加快工程进度,现对大型机械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大型机械主要指吊车、叉车、自卸车等车辆。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所有的大型机械由原单位负责管理、保养、维修,使用时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第三条 有大型机械的单位,要区分工作轻重缓急,以满足工程需要为原则,要服从调配,听从指挥,不能有本位主义。违反此规定,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
第四条 各用车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车辆协调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由专责人和指挥部协调组联系,违反此规定,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五条 用车单位在使用车辆时,必须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具备工作条件,因准备工作不充分而影响施工者,发现一次的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六条 车辆到位后,用车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车辆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违反此规定,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0元。
第八章 工程施工用气管理规定
由于 鑫源热电工程施工任务重、用气量大、仓储与使用地点相距较远,为方便施工、提高工效,现对施工用气(氧气、乙炔、氩气、CO2)的采购、验收入库、保存、使用、发放等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施工单位用气必须制定材料计划并报批,严禁无计划采购(指挥 部口头或电话通知并补办手续者除外)。
第二条 各种施工用气(含安装公司自产氧气)一律按规定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第三条 对于用气集中、用气量大的施工单位可采取部分或全部就地入库的办法(程序、办法同二),但同时应一次性办理领用手续。
第五条 空瓶回收:指挥部仓库保管员只与施工单位管气专责人(无专责人时与单位负责人)联系空瓶回收事宜,并办理空瓶交接手续。严禁施工单位作业面不经管气专责人直接上交空瓶,或指挥部仓库保管员不经管气专责人或施工单位领导直接到作业面回收空瓶。
第六条 气体使用按《 鑫源热电工程指挥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严禁施工用气购、管、用过程中的一切舞弊行为。
第八条 违反上述一~七条规定,每项次处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元以上罚款,情况严重的另行处理。
第九条 供应处对供气单位应选择合格供应商,重点考察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信誉。
第十条 气瓶进厂后,由供应处安排送气人与仓库保管员联络,并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安排气瓶存放地点,并验清数量和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在气瓶领用时,要对气体压力进行抽验,凡气体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作以明显标识,隔离存放,定期或及时向仓库保管员交底,由仓库保管员联系供应处解决退货和换货事宜。
各种气体验收标准如下:
气体种类 |
压力(重量) |
纯度 |
O2 |
>12MPa |
>99.2% 含水量<10ml/瓶 |
C2H2 |
>1.5 MPa |
|
Ar |
>15 MPa |
>99.99% |
CO2 |
>2.5 MPa |
>99.5% 含水量、含氮 量<0.1%(重量) |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验收气瓶数量时应确认气瓶标识,对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不予接收,各种气瓶标识如下:
气体类型 |
外涂颜色 |
标识字样 |
氧气瓶 |
天蓝色 |
黑漆标注“氧气” |
乙炔瓶 |
白色 |
红漆标注“乙炔” |
氩气瓶 |
灰色 |
标注“氩气” |
CO2气瓶 |
黑色 |
黄色标注“CO2” |
第十三条 施工用气单位要加强气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气体的使用和存放要按规定标准执行,要指定专职负责人。氧气、二氧化碳、氩气应尽量使用完全,至火焰不能正常切割时为止,视为空瓶后应关闭截门。但乙炔气体使用时,应保持压力为0.05 Mpa<压力<1.5 Mpa视为空瓶,且不可完全放空。
第十四条 建设指挥部质检组和物管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气体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违反上述九~十三条规定,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者,处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300元扣罚。
第九章 设备、物资招投标试行办法
第一条 招标人员组成
招、评标委员会由下述单位及人员组成:
工业园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工业园工程指挥部技术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鑫源热电厂厂长、副厂长、总工、生计科长,
供销公司主管副总及相关处室,
集团公司纪检会、法律顾问室、审计处、财务处、质检处、技术中心。
由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
第二条 权力和义务
招标方的权力和义务:
1、自主选择招标方式,确定定标程序及选定中标单位,与潜在投标方进行技术交流。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投标方提供有关资料,对招标设备材料的估价和评定内容保密。
投标方的权力和义务:
1、要求的招标方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的权力,检举揭发招标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2、承认招标活动的合法性,不干预招标评标工作,购买标书,如实提供投标文件,资料和有关证件并接受招标方的质疑。
3、中标后与投标方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条 投标
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方应购买招标文件,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投标方应提供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并分别加以说明,评标时以正本为标准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函;2)投标方资格、资信证明文件;3)投标方作为代理商时,还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或联合销售协议书;4)投标成品构件价目表;5)投标成品构件方案及说明。
4、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派人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办理,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
第五条 开标、评标及定标
1、开标要按照招标通告或招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2、评标委员会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应全面、客观地审阅投标文件,认真听取投标方的介绍和意见,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投标方提供的成品构件、质量、价格、交货日期和投标方的资信情况等因素,按照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
3、定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由业主自己选定。
第六条 投标评定标准
1、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2、评价要素:
⑴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
⑵投标单位的人员素质和管理状况;
⑶投标单位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
⑷投标单位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⑸投标单位执行类似成品构件合同的成功业绩和经验;
⑹投标单位的资质和资信等级;
⑺投标单位执行合同的履约的保证条件;
⑻投标人必须具有的法人资格或法人委托书;
⑼投标单位的其他相关资料;
3、评定准则:
⑴成品构件生产设备的先进性;
⑵成品构件价格上的经济性及付款方式;
⑶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⑷财务能力的保障性;
⑸供货时间的准确性;
⑹售后服务的保障性;
第六条 评标办法
1、废标条件:
按投标成品构件价、投标质量、交货期、投标综合业绩、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综合评价等八个方面评定,计分标准如下:
采用平均标底法,以各标书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分标底价,每高出标底价1%扣2分,每低于标底价1%加1分。
投标质量:5分
⑴生产设备技术先进、可靠;⑵构件质量可靠;⑶有关技术资料齐全;⑷销售业绩。
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得3分。以发证日期为准,从九七年元月一日以来获部级“证”得1分,获省“证”得0.5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评委根据对投标企业的考察情况及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料给予综合评价,最高的5分。
投标评定采取分项打分、合计总分,确定最高得分单位前两名为入围单位,如得分前两名弃权,入围单位按得分高低依次顺延。
第十章 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条 工程资料所包括的范围及内容:
1、各种专项、分项、综合质检报告、验收记录、专题会议纪要。
2、各种工艺、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说明性资料、图片等。
3、各种图纸、图书、图集。
主要包括:设备、部(构)件图纸(包括自行测绘、设计图纸)、各种自制安装图纸及与鑫源建设工程相关的需归档的图纸。
第二条 工程资料具体管理规定:
1、公司出资外出参观、培训、购买、索取的各种资料(包括:图纸、规程、规范、标准、表格、制度等),由组织参观、培训单位整理后一周内将原件上交指挥部办公室。
2、凡与我公司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因业务需要,向我公司提供的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图纸、图书、图集、技术标准、规范等原件由接受人或单位整理后一周内上交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各单位确需使用上述两项资料时,可到工程指挥部查阅或办理借用手续;需复印时应经指挥部批准;指挥部负责保存、整理上述资料,工程结束后统一归档,违反上述规定按下述标准考核责任单位或个人:
⑴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全部上交工程资料,酌情扣罚100——200元。
⑵ 工程资料未上交或未全部上交,一经发现,处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1000元罚款,并限期全部上交。
⑶ 查阅或办理借用手续后,未归还者,据情节轻重处以责任单位或个人100——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归还。
3、凡各单位自行测绘、设计的图纸,需报请指挥部技术组审核(原件留指挥部技术组)批准并以指挥部名义下达执行,原自测图以下发执行的,应立即将原件上交指挥部技术组。违犯规定处以责任单位或个人100元以上罚款。造成经济损失者,另行处理。
4、凡各单位在指挥部技术组领取、借用的各种图纸资料未经指挥部允许不得随意复印、散发或转借他人;不得遗失或损坏,并认真执行集团公司有关保密规定,使用完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违犯规定者,每份资料处以责任人或责任单位100元以上罚款。
5、各施工单位、公司有关处室、指挥部及办事机构的质检验收而形成的各种报表、记录,按月装订后在下月5日前上交指挥部办公室。违犯规定者,按下述标准考核责任单位:
⑴ 资料形成不全面、不系统、不及时,每缺一项扣罚100元,并限期补齐。
⑵ 整理不规范,每次扣罚1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6、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工程资料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人员自身违犯有关规定或监督、考核不力、不到位,由集团公司企管办加倍考核。
7、本规定与公司相应管理规定抵触部分或本规定未包括部分,按公司规定执行。
本规定及公司规定均未包括部分,由工程指挥部决定考核办法。
第十一章 工程指挥部考核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 工程指挥部印有考核单,共分三联,第一联由指挥部留存,第二联由被考核单位留存,第三联由被考核项目部留存。
第二条 指挥部考核人员根据考核情况按工程考核单要求进行如实填写,并加盖鑫源热电工程指挥部章,被考核单位领导签字一栏,指被考核单位参加每次工程协调会的主要领导签字,经签字后,共发给被考核单位2份,一份被考核单位留存,一份被考核项目部留存;
第三条 如事实清楚,考核有据,被考核单位领导拒绝签字者,除对被考核单位或个人加倍考核外,另少奖该领导月奖30分。
第十二章 物资、材料出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各种物资、材料、大型设备等应及时购进,不准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展,否则,少奖该单位主管供应的副总、部门领导20-100分,少奖主办业务人员200—500元。
第二条 物资管理人员应严把物资出入关,保证物资、材料等数量、质量,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违反一例,罚50—200元。
第三条 保卫部门应严把材料、工具、废旧物资等出厂关,所有物资出厂必须出具商电铝业生态工业园办公室开具的物资出门证,并仔细验清品种、数量方可放行,违反一例罚100-1000元,少奖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罚。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细则未涉及的特殊情况,按由指挥部协调会裁定执行。
第二条 本细则中所称的指挥部,如未注明的均为鑫源热电厂工程指挥部,所称的单位是指在鑫源热电厂工程范围内施工的单位。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解释权归鑫源热电厂工程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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