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公司保险管理体制,规范保险管理程序,降低保险成本,有效化解和转移各类风险,提高效率与效益。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参股单位可参照执行。
3 定义
本制度适用的保险业务目前包括财产保险、机器损坏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其它财产保险。为降低保险成本,化解控制财务风险,公司适时将境外人身险和交通意外险等纳入统保范围。
4职责
在集团公司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投保原则下,公司组织开展财产保险工作。
4.1 国际矿业公司
4.1.1 财务管理部
4.1.1.1 财产保险工作由财务部归口管理,负责对系统各单位财产保险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4.1.1.2 制定并修订财产保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1.3 配合集团公司开展财产保险的询价工作,制定保险方案;
4.1.1.4 在保险年度终止前,组织所属单位对该年度保险公司的服务和理赔进行评估,提出工作建议;
4.1.1.5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对事故的理赔。
4.1.2 风险管理部
4.1.2.1 负责评估公司所属单位财产风险,提出财产保险相关建议;
4.1.2.2 定期开展保险对公司风险的保障性评估,提出合理转移风险的相关建议。
4.1.3 商务公关部
4.1.3.1 负责配合境外保险公司的资信调查、尽职调查以及市场询价;
4.1.3.2 负责协调境外财产出险后的相关事宜。
4.1.4 几内亚项目建设部
4.1.4.1配合进行几内亚工程项目的财产保险方案的制订。
4.1.4.2 负责公司几内亚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的理赔,指导和帮助所属单位对一般出险事故与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1.5 氧化铝管理部
4.1.5.1 配合进行公司境内氧化铝专业项目工程建设、运营资产的财产保险方案的制订;
4.1.5.2 负责公司境内氧化铝专业项目工程建设、运营资产的重大事故理赔,指导和帮助所属单位对一般出险事故与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1.6 安全与环保部
4.1.6.1 负责协同保险公司定期做好风险查勘、评估、防灾防损以及相关培训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
4.1.6.2 负责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
4.1.6.2负责指导下属单位筛选运营资产列入财产统保计划。
4.2 所属各单位
所属各级单位财产保险工作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协助。
4.2.1 执行国际矿业财产保险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等规定,对财产保险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
4.2.2负责大额出险案件上报,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出险查勘及理赔工作;
4.2.3负责做好年度保险统计分析及财产保险的财务评估,对保险范围、险种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4.2.4做好所有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事故损失认定。
5管理要求与程序
5.1公司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投保”的总体要求,执行“应保尽保、保必统保、专业管理、分级负责、分别实施”的原则,组织系统财产保险工作。
5.2财务部组织所属各单位核实确定投保资产范围和险种,提出具体的保险需求,报集团公司批准。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批复意见,具体办理投保事宜。
5.3 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研究责任义务、保险范围、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定义、免责条件等,保证投保的严谨和经济性。
5.4 根据集团公司招标和审批结果,公司各级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投保手续,及时交付保费。
5.5车辆保险由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根据车况和使用情况选择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办理投保手续。
5.6 各单位要定期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防灾防损以及相关培训工作,有效的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
5.7 各单位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现场查勘和事故的损失认定的相关工作,制定理赔方案,将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5.8 各单位对保险公司在风险踏勘的组织、保险培训的质量、理赔服务的效率及赔偿额度、防灾防损费用支付等方面要记录存档,作为评价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5.9 各单位要加强保险管理,参加保险培训掌握保险知识,了解保险行业特点,熟悉统保和索赔流程,掌握基本的索赔技巧。提高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能力。
5.10 各单位应注意保护出险现场,及时拍照取证,注意收集、保存资料。
5.11各单位应了解统保协议及保单内容,适当行使权力,督促保险公司履行协议。
5.12 收取的理赔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按规定及时入账,冲抵保费。
5.13 公司本着有效防范风险、经济性和效益型的原则确定险种和范围,对重大投保项目要进行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