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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警察心理学》第十一章第二节提高安全意识

2015-11-14 09:52:56 安装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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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证明,减少警察伤亡的有效途径,首先在于提高各级领导和每一名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我国警察的受袭伤亡人数中,由于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导致的伤亡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一、树立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治安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直接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仍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暴力犯罪多发,暴力手段残忍,袭警事件多发,并有逐步升级之势。警察承受的压力更大,警察的生命安全也面临更大的危险。但是,有些警察的安全意识还没有适应当前的治安形势,仍然凭着“平安无事”或“我是警察谁敢动我”的盲目感觉执法,即使进入战斗状态,也如“入无人之境”。由于缺少现代警察必需具有的对危险的评估和对突发事件缺乏正确的安全反应,采取的措施往往是被动的、慌乱的,甚至是盲目的和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流血和牺牲成为必然。

    2007年9月23日夜,广西某派出所民警李警官吃了晚饭后,到辖区走访。深夜11点多时,李警官正在与某居民聊天,突然,有一妇女急匆匆跑过来向他报案:“李警官,我的美容借里有4个流氓闹事,要砸我的店,其中一个人有手枪。”原来,这4个人想到该美容店找“小姐”,并想带出去玩,店老板说店里没有“小姐”,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于是,这4个人便闹事并声称要砸店,老板娘急忙跑出美容店报案。李警官立即跟着店老板赶到美容店。此时,那4个歹徒仍在闹事,李警官于是高声说道:“你们干什么?我是警察,跟我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着便衣的李警官说着亮出了警察证。那4个歹徒见到只有一个赤手空拳的便衣警察,根本不 把他放在眼里,其中一个一把夺过李警官的警察证,转身就跑,李警官便追了出去。当追出美容店几十米远时,持枪的歹徒回头向紧追的李警官开了一枪。李警官中弹倒地,后经抢救无效面牺牲。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但热血并非可以轻易抛洒,生命更是极其宝贵。李警官在非执法时间遇到案情,积极作为,尽到了一个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无疑是令人敬佩的。然而,值得指出的是,李警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他在接到报案时,已经知道有4个歹徒,其中一个还有枪,他自己却是孤身一人,又没任何武器。在这种“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应该作出怎样的心理反应?正确的心理反应是,自己孤身赤手不能盲目上前处置,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增援,报告完后再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先和歹徒周旋,增援警力赶到后,就能轻两易举地制伏歹徒。而李警官接到报案后的心理反应就是“上”,只是一念之差,结果就完全不同。

    二、强化安全意识的作用

    实践证明,切实加强安全意识,多数伤亡是可以避免的。大多数警察一旦进入战斗状态,基本都是想着尽快制服犯罪嫌疑人,而对是否会造成自己的伤亡则考虑得很少。忠诚、无畏,敢于蔑视一切困难和犯罪嫌疑人,无疑是每一名警察应具备的基本品德。但只有保存自己,才能更有效地消灭敌人,面对违法犯罪分子.不容有任何闪失或麻痹,一个常人看来再正常不过的细节,对警察来说就可能是鲜血乃至生命的代价。

    一辆长途班车行驶到野外的僻静路段时,车上5名青年突然亮出尖刀抢劫。此时,车上有一名便衣携枪警察,他想,如果冲上去搏斗,自己一人肯定敌不过5个持刀劫匪,而且手枪还会被抢。如果使用武器,车厢空间小,乘客多,很容易伤着群众,怎么办?他迅速把六四式手枪插入裤脚下的袜筒里,然后竭力缓和乘客与劫匪的矛盾,让劫匪顺利地到达目的地而没有伤害群众,劫匪到达目的地后,喝令司机停车准备逃离现场。待5名劫匪都下车后,便衣民警才拔出枪,跟着下车,亮出警察身份,警告对方受擒。5名劫匪撒腿就跑,该民警在鸣枪警告无效后.果断开枪击倒1人,其余劫匪吓得束手就擒。我们不提倡盲目的英雄主义,不该流的血不流,不该牺牲的生命更不能牺牲。该民警这种先规避危险而后发制人的做法很好,他没有盲目地扑上去硬拼,而是从容应对,不但不流一滴血战胜了歹徒,而且有效地保护了自己和群众。我们需要的正是既要尽快制服犯罪嫌疑人,又要保护好自己,最低限度地减少伤亡。

    据报载,河南省南阳市有一公安局副局长,从警15年间,处置突发暴力性案件60多起,多次与持枪、持刀歹徒殊死搏斗,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救人,却每次都能安全而归。他说:“警察在英勇顽强的同时,还要机智灵敏,有勇有谋才真正是能战斗的警察。一名警察的牺牲,会给社会、单位和家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如果是一 名有责任心的警察,就要珍视自己的命,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讲求防范技术和保护自己。只有有效地保护自己,才能更有力地打击犯罪。”

    三、提高安全意识的措施

    警察安全意识是指警察在执法或司法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掌握 本职业务技能,发挥自身体能素质,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准确有效地 打击犯罪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免受不法侵犯。

    增强警察自我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就是加强警务技战术训练。自我保护意识的形成,需要通过结合实战的反复训练,这是一个较为复杂和细腻的过程。要坚持“练为战”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警察教育训练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建立警察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目标和规划,切实增强教育训练工作的针对性、实战性,不断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只有对警察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实战训练,才能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一)更新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在打击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执法及执勤工作中,如何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减少和避免公安民警被暴力侵袭?我们认为必须从更新观念开始。在当前新旧执法观念的冲突和碰撞时期,警察执法时所面对的,不是那些一见警察就胆战心惊、束手就擒的犯罪嫌疑人,其中不乏穷凶极恶之徒。如果警察没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常会遭受袭击,警察的生命安全会受到极大的威胁。所以,警察必须转变以往陈旧的执法观念,克服轻敌大意思想,加强技战术训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特别要强化领导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训练,使他们对保护警察生命安全有高度的思想重视,对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有更深刻的认识。通过领导影响其下属,重视养成自我保护和安全执法的理念,这是保障警察队伍具有战斗力的关键。

    (二)加强警务技战术训练

    警察如果不提高自身的实战能力,谈自我保护就会变成一句空话,甚至是一种消极的保护。因此,要增强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必须开展求真务实、紧贴实战的警务技战术训练。

    1.增强评估意识训练

    遇到突发事件,急躁、冲动,只凭一腔热血往前冲,是没有经过训练的表现。警察在每次执行警务实战活动前,要养成对情况进行评估的习惯,这是提高警察自我保护意识的基本途径。《孙子兵法》中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同样适用于指导现代的警务实战。要想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就必须对面临的情况进行充分的估势。

    要学会充分估势。首先,要重视收集相关的资料。要了解基本案情,案发的具 体地点和时间、人数、现状、周围环境等,同时,必须尽一切可能获取对方的活动情况,即使在极为不利和困难的场合,也要设法掌握。收集信息要从获知最初的情况开始,一直到行动结束。其次,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要善于辨别真伪,考虑周全。不仅要分析对方的企图,还需预测情况可能发生的变化,对双方的态势,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最后,策划行动方案。在对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对于具体战术的制定和实施,都应对潜在危险、对方的防卫心理、反抗能力做出准确的估计,并对其可能采取的对抗行动及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制定多个行动预案。

    2.加强警惕性训练

    “警察是刺向敌人的利剑,保护人民的盾牌”这一指导思想过多强调了警察的“制敌”功能,而忽略了“盾牌”自身的安全性和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其实,在强调警察“制敌”功能的同时,要重视对“盾牌”自身安全性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增强敌情观念,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要把握好勇往直前与提高警惕的关系,既要发扬勇往直前的精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克敌制胜,又要考虑意外情况下的对策,未雨绸缪,合理避险。要把握好完成任务与保护自己的关系,讲究防危技术。在执行具体警务时,特别是在与一些亡命之徒斗争的过程中,为有效保护自己,要把握好明确分工与密切配合的关系。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相互策应、形成合力。既要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又要善于根据事态的发展变化,审时度势,把握时机,机智灵敏,随机应变,保障能发挥最佳状态的整体威力。

    3.临战心理调节与激发训练

    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与警察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和心理激发有密切的关系。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因公牺牲或受伤,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由于主观上对执法对象认识、分析不够,在执法行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障碍,诸如轻敌、草率、贸然行动、随意、缺乏应变等,也会导致在执法行动中出现意外伤亡。因此,在警察执法活动中运用心理调节与激发强化训练是很有必要的。

    进行临战心理调节与激发训练,要体现在有压力的情况下,警察能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临危不惧,消除紧张。要善于调动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在敌我力量悬殊、敌暗我明等不利情况下,控制情绪,沉着应战,化被动为主动,变阻力为动力,挖掘潜力,与对方斗智斗勇,在心理上战胜对方,这是赢得胜利的关键。

    4.提高实战能力训练

    从实战中可以发现,警务技战术的规范化和合理性方面都表现出广泛的一致性,这就为警察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和实战能力的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所以,提高实战能力,应从警务技战术的基础抓起,这是一条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对警察进行实战训练的同时,应采取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强实战能力的培养,并结合实战模拟演练、案例分析和对抗训练等,使警察比较完整地了解技术、战术配合的内在联系及应用,提高警察在实战的场地、气候、对手等方面的适应能力和战术思维能力、应变能力。

    (三)加强对防护装备进行熟练操作的训练

    按照公安部规定,刑侦、经侦、缉毒、治安、防暴、巡警、派出所等部门的一线民警,必须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刺服、防割手套、防护头盔等警械和防护装备。在加大警务投入,提高警用武器装备的科技含量,为一线民警提供防护保障的基础上,要加强警察对防护装备熟练操作的训练。

    精良的防护装备能使警察如虎添翼。但由于不会正确使用或操作不熟练,也会给执法行动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导致警察不必要的伤亡。进行防护装备熟练操作训练,必须强调的是,第一,培养佩带装备的良好习惯。警察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带防护装备。有的民警由于怕带枪责任大,执勤时不佩带枪支;嫌穿防弹衣麻烦,行动时不穿,导致在实战中吃大亏。第二,熟练掌握各种操作技能。在掌握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要加强在实战中快速拔枪、故障排除、快速替换弹夹等技战术的训练,以及熟练使用防护装备的训练,这些对保护警察自身安全极为重要,是自我保护训练中不可忽视的内容。

    实践证明,减少警察伤亡的有效途径,首先在于提高各级领导和警察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训练部门,在提高警察装备水平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长期不懈地坚持对民警进行自我保护意识的强化培训和防护能力的训练。只有不断提高警察的保护意识、防护能力,改善防护装备,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警察伤亡,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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