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江科电子有限公司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8月31日召回2016年8月到2018年1月生产的部分JK4812L、72V-Ⅶ型号电动车充电器产品,涉及数量155000只。
本次召回的部分型号电动车充电器,存在:1.输出线使用了通用插头容易导致误用; 2.风扇电源线基本绝缘过长;3. 变压器电气间隙爬电距离过小;4防水防潮使用警告语不明显等问题,可能不能正确引导消费者操作使用充电器或者有触电情况发生,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召回的产品,广州市江科电子有限公司将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或换货处理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
广州市江科电子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公司网站发布召回公告,提示持有受影响型号充电器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充电器,并联系该公司进行处理。消费者可打公司售后电话: 020-84517088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
消费者也可登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或拨打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电话(020-89232663)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
(转自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 )、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以及拨打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