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2批次食用农产品中的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902.xlsx
2.食品抽检合格-20160902.xlsx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