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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4,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辽阳辽阳县三条河治理河道工程EPC总承包,所属区域:辽宁-辽阳-辽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文件售价:500,开标地点::,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为辽阳县三条河治理河道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辽县行审发(2019)155号”文件批准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满足资格要求的EPC总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辽阳县三条河治理河道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辽阳县
3.资金来源:县财政,项目总投资概算2981.83万元
4.工程开、竣工时间:2019年11月30日~2020年04月30日
5.招标内容: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可兼投兼中且投标单位每个标段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
第一标段:辽阳县运粮河污染治理工程;
第二标段:辽阳县南沙河污染治理工程;
第三标段:辽阳县柳壕河污染治理工程;
辽阳县三条河治理河道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整个工程初步设计(允许对方案设计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和养护、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和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或1年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和三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或1年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到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阳市白塔区东兴街道办事处对面)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在企业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报名;外省企业须提交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⒉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各标段要求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3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投标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持有效证件到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四、招标文件一标段、二标段和三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⒈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9 时00分;
⒊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辽阳县
联系人:李宝元
电 话:0419-777729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区6-3号
联系人:程诗桐
电 话:1834192909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