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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盘山县吴家镇郭家村村部维修改造工程
所属区域: | 辽宁-盘锦-盘山县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9.9.17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盘山县吴家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盘山县吴家镇郭家村村部维修改造工程,所属区域:辽宁-盘锦-盘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辽宁万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山县吴家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吴家镇郭家村村部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山县吴家镇郭家村村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盘县行批字[2019]1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吴家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盘山县吴家镇郭家村村部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家镇郭家村
2.2总投资:150万元。
2.3招标范围:主要对村部进行维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9年10月20日至2019年12月18日,计划工期60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 资格初审
4.1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投标保证金须在2019年9月30日15:00前完成。(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报名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到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一楼开标室。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吴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盘山县吴家镇政府
联系人:张力
电 话:139427765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丰裕大厦
联系人:马工
电话: 15804274266
交易中心: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址: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215室
联系人:许金龙
电话:0427-3550122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关键字:工程,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