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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0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锦州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所属区域:辽宁-锦州,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机关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机关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市。
2.3计划工期:2个月 (具体工期根据招标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0日(每天8:00 时至17:0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 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锦州市机关保障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416-21187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爽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