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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沈某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16,截止日期:2019-5-5,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沈阳某部室内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监理,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沈某部,招标编号:LNZB02-GCZ2019-082-07,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沈阳某部室内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LNZB02-GCZ2019-082-07)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15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沈阳某部室内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上级拨款5,0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沈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建筑面积11000㎡左右,主体为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单跨约25米,屋面为钢网架结构,地下一层,室内电梯两部,中央空调新冷风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沈阳某部室内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沈阳某部室内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为“三资”企业或具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企业保密机构健全、保密制度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须提供企业保密制度);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每年均不得亏损。
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企业须具有单跨22米(含)以上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结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并提供证明建筑面积、跨度、结构等的证明资料(甲方或设计单位或验收部门等出具的证明均可,但不得是投标人自行出具的证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况;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不得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单跨22米(含)以上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结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并提供证明建筑面积、跨度、结构等的证明资料(甲方或设计单位或验收部门等出具的证明均可,但不得是投标人自行出具的证明);
(4)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土建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不包含总监,须具有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不少于1人),给排水、采暖、消防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须具有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须具有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配备须符合行业相关要求。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0日08:30至16:30时;
获取方式:
1、报名须提交如下全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公司将对资格符合要求并完整提供上述材料的报名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09:30时;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七、其他
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质量要求:军队合格工程;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9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八、监督部门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沈某部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沈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53号
联系人:康助理
电话:024-28875397、13082467816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徐雨桐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箱:18842450233@163.com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沈某部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