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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2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葫芦岛葫芦岛铝业一期项目配套污水工程,所属区域:辽宁-葫芦岛,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铝业一期项目配套污水工程已由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葫芦岛铝业一期项目配套污水工程》项目备案证明(葫开发备字【20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工程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葫芦岛铝业一期项目配套污水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
2.3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为300万元。
2.5招标范围: 压力污水干线管道1620米,干线阀门井4座,排泥井2座,排气井1座。
2.6工期要求: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提供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投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6万元(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泰山街88号楼
联系人:侯镇琦 联系电话:0429-2079027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11楼
联系人:王进联系电话:0429-3158818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