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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9,截止日期:2019-4-8,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沈阳环城高速跨线桥广告位及沈阳机场高速灯杆媒体经营权招标项目,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东侧会议室),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环城高速跨线桥广告位及沈阳机场高速灯杆媒体经营权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化传媒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沈阳环城高速沿线,跨线桥媒体共计12处媒体点位;沈阳机场高速,灯杆媒体共计470处媒体点位媒体经营权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沈阳环城高速沿线及沈阳机场高速沿线;
2.3服务期限:经营期限为五年;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5投标保证金: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的资格;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3业绩要求:经营户外广告三年以上并提供至少1个成功案例(案例以合同为准且合同签订日期要在一年以上);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从事经营户外广告工作三年以上并提供至少1个成功案例(案例以合同为准且合同签订日期要在一年以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
4.2获取方式:有意者请于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文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19年4月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东侧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 www.lnjttz.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化传媒分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3733449-81/13591699877
传 真:024-83733916
联 系 人:李阳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