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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0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盘锦市高级中学篮、排球场维修改造工程,所属区域:辽宁-盘锦,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高级中学篮、排球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高级中学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对盘锦市高级中学篮、排球场维修改造的函》(盘高【2019】1号)和《盘锦市高级中学会议纪要》(盘高【201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高级中学,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高级中学篮、排球场维修改造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大街 。
2.2合同估算价为 450 万元。
2.3招标范围:维修改造工程
2.4工期要求: 2019年 04月03日开工至 2019 年06月 30日竣工,计划工期89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与资质对应的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或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08日至 2019年03月15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0427-8650086)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9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资格报名确认函》于 2019年03月 08日至 2019年 03月15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03 月 28日 9时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大街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李涛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0427-2216678 电 话: 0427-6978899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