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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05,截止日期:2018-12-2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及噪声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二次公告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及噪声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招标编号LNZB02-GCZ2018-318-07)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及噪声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及噪声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及噪声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及噪声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事业单位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甲级(交通运输类甲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环评师资格;
4、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2月4日08时30分至2018年12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交如下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环评师资格证复印件;(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5)如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及邮寄地址)/如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及邮寄地址)、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9:30时;
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七、其他
1、招标范围:编制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及噪声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协助完成评审以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落实环评批复的具体实施方案。
2、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报审稿,配合评审工作,取得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直至沈阳机场总体规划取得民航局和省政府批复为止;
3、项目地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4、工程建设背景:本次总体规划根据一般机场通常采用的环保措施,结合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主要环境噪声影响分析依据,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本期、近期及远期总体规划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原则和措施;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八、监督部门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刘佳
电话:024-88294696
邮箱:736579068@qq.com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东东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箱: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