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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0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悬臂式掘进机等设备采购第03包:矿井水文监测系统二次,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掘进机,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LNZB02-201,招标文件售价: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悬臂式掘进机等设备采购第03包:矿井水文监测系统(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ZB02-2018-CTZ15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悬臂式掘进机等设备采购第03包: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已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项目编号为辽红经发【2018】25号,招标人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第03包:矿井水文监测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商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3交货地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西马煤矿(辽宁省灯塔市西马峰镇)。
2.4投标保证金:1万。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制造商;
3.3投标人要求整机设备应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主要受控元部件及关联设备应具备安全标志。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持相关资料,请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书、相关资格证明资料,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13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一楼第四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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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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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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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0005 |
联 系 人:刘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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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郑重 |
电 话: 024-6254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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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4-23391330、23392585-807 |
传 真: 024-6254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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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4-23388237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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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646601331@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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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lngczb.com/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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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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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06135601040003330 |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