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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25,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救护大队迁址改造工程,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LNZB02-2018-CTZ165-01,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救护大队迁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NZB02-2018-CTZ16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救护大队迁址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二矿(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
2.2 招标范围:救护大队迁址改造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2018年11月20日开工,2019年1月20日竣工,共计60天(日历日)。
2.4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5投标保证金:4万元。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类似项目同等规模的成功案例(附证明材料);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得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资质证书,请于 2018年10月25日 至2018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11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00 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以下证件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13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一楼第四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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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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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编:11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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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0005 |
联 系 人:李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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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何孝华 |
电 话: 024-6254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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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4-23391330-805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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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4-23388237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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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21242848@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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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lngczb.com/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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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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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06135601040003330 |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