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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抚顺抚顺市农业银行机关大楼供电系统改造工程,所属区域:辽宁-抚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农业银行机关大楼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农业银行机关大楼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2、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抚顺市农业银行机关大楼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本次工程为总包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计划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正常经营,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新标准)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新标准)。
3、投标单位须具备承装(试、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截至报名截止日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纪录。
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0、投标人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近五年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3日08:30至16: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8日14:00时。
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联系人:李莹石
联系电话:024-2255006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刘庆芳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